• 2008.04.25 02:11:00  旧作:评伊夫林-沃的小说  在喧嚣与寂静之间微笑着死去

    ——关于伊夫林·沃的成名作《邪恶的躯体》

    赵 松

     

      在这个过于现实的世界上,到处都有一些轻易被忽略的敏感而卑微的人,他们默默无闻,即非喧嚣的主流,更非安于现状的那些寂静中人,然而他们终其一生,释放了全部能量,也不过是徘徊于喧...
  • 2008.04.21 01:33:00  黑蓝专栏0804:  野草的开始

    关于鲁迅的《野草-题词》



    赵松



        一九二七年的四月二十六日,鲁迅在广州中山大学的白云楼上,为《野草》写了题词。这篇只有几百字的短文,或许是鲁迅笔下最为沉郁苍凉的了,通体散发着幽暗冷寂的黑铁般的气息。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文字从开始到结束,十一...
  • 2008.04.13 22:38:00  书评:《德勒兹论福柯》  思想对思想的纪念


    赵松


    他们是现当代法国哲学家中极具魅力和影响力的两颗巨星。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以其独特的思想方式和惊世骇俗的理念,成为存在主义之后法国思想界的焦点人物。他们曾相契如同知己,也曾相背仿佛陌路,后来又于晚年在学问深处找到了最后的某种默契,彼此毫不吝啬地给予对方最高的评价。最终,他们又都以其赴死的方式给予世人强烈...
  • 2008.04.12 15:53:00  评论:兔子四部曲  
    一个漂亮但无脑的男人

    关于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四部曲”



    赵松


     
    要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那些老头子们会偶尔不那么一本正经一下,没准儿约翰-厄普代克就能在他的获奖记录上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当然这种假设目前看来还不大可能,或许在他们眼中,这个...
  •   布克哈特的历史课

    ――关于布克哈特的《世界历史沉思录》

    赵松

     

    曾经有一个瑞士人,被尼采恭敬地称为“极其不寻常的人”、“有智慧的学者”和“我们伟大、最伟大的导师”的人,这样高的评价出自傲视一切的尼采之口,确实非同寻常,这个人,就是雅各布-布克哈特,十九世纪最重要的历史学家之一。尼采曾是他在巴塞尔大学的同事和学生,并在...
  • 2008-03-26

    黑蓝专栏0803: - [专栏]

    2008.03.21 11:28:00  黑蓝专栏0803:  因何而伤、为何而逝

    --关于鲁迅小说《伤逝》


    赵松



    两位不谙世事艰难的年轻人,不顾一切去找寻他们理想中的幸福生活。然后他们失败了。首先是经济上的,都无力养家糊口,其次是感情上的,都绝望于爱,最后女主角子君还搭上了性命。这就是鲁迅笔下的爱情故事。

    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里谈及离...
  • 2008.02.21 15:52:00  阿兰.罗伯-格利耶  法国“新小说”的心


    赵松


    曾经有过一张以巴黎午夜出版社的门口为背景的照片,里面松散地站着一些人物,这些人的表情姿态随意而平静,因为照片是黑白的,他们看上去似乎属于比他们身处的那个时代还要早一些的年代……现在,他们的名字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当代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萨缪尔-贝克特、克洛...
  • 2008-03-26

    出走 - [专栏]

    2008.02.21 01:39:00  黑蓝网刊  




    http://www.heilan.com/periodical/heilan_62/index_62.htm
  • 2008-01-23

    黑蓝专栏0801: - [专栏]

    鲁迅


    赵松




    人的忘性总是要比记性强大得多。十多年前闷头读了很多鲁迅的以及与他有关的书,连同他的日记、书信都不曾放过,可是如今能记得的,已是非常有限。现在把还能记得的东西回想一下,零零碎碎的,虽然不多,但是搁在一起,就会发觉也是件有意思的事。

    比如说鲁迅有抑郁的一面,但也有活得比较开心的时候,从日常的层面说,我觉得有这么几段。一是鲁迅认识许广平之后,两地书期间,老师学生经常书信往来,从亲爱...
  • 2008-01-01

    专栏文章 - [专栏]

      我们这些人跟多伦的事

    赵松

     

    多伦路是弯的。在老电影咖啡馆那里转的弯,旁边有横浜路上拥挤的水果摊、小吃摊,就像一个杂乱无章而又暖和的胃。天黑时树木遮掩了光线,少量行人像影子似的被隐没,剩下这条有些潮湿的多伦路。这时唯一鲜亮的,就是多伦现代美术馆正门里透露出来的射灯光线,即便是现在看来,这种幽静中的光线也仍有些奇怪的意味。

    这个极简风格外观的美术馆看上去像个长方形盒子,墙壁是灰的,门头朱红...
  • 2008-01-01

    黑蓝专栏0712: - [专栏]

    恋情为什么会这样终结?

    --关于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

    赵松



    最初知道格雷厄姆-格林这个人,倒并不是因为他的令人瞠目的小说数量与质量,而是他的一段私生活传闻。忘了是在哪本书里看到的了,好像也是位颇有些名气的作家讲述的。说的是格林正当盛年、并且开始小有名气之时,通过书信往来,认识了一位英国贵族女子,她是他的非常忠实的读者,读过他已经出版的每一本书,并且有着相当独到的见解,令他颇有些得遇知音的感觉。当时他经...
  • 2007-11-22

    黑蓝专栏0711: - [专栏]

    洛丽塔:从小仙女到小女人

    赵松


    如果你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消息,说是一个四十几岁的男人为了接近并占有一个少女,娶了她的母亲为妻,并多少有些间接地造成了这位可怜的女人的意外车祸死亡,然后他带着这个少女四处游走,还跟她发生了关系,他深深地迷恋着她,最后又为了她杀了另外一个老男人,被法庭审判有罪……。对于这样的一个故事,你会怎么想呢?是不是会觉得这个老家伙真有点疯了?不管怎么说,从日常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都是有些离谱的,继父占...
  • 2007-10-20

    黑蓝专栏0710: - [专栏]

    http://www.heilan.com/periodical/heilan_58/zl_zhao.htm

    九故事的钥匙在哪里

    赵松 

     

    “吾人知悉二掌相击之声,然则独手拍之音又何若?”塞林格把这段公案放在了九个故事的前面,毫无疑问不是随意之笔。那么,他想说什么呢?二掌相击以发出声音,这只不过是个常识而已,差不多人人都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看得到也听得到,以至于只要想到手掌之声,就一定会想到二掌相击的过程与结果。这是习以为常的一种程式,在这样的简单而又安全的程式里,...
  • 2007-09-20

    黑蓝专栏0709: - [专栏]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谈及胡安-鲁尔福的时候,声称自己曾经能把《佩德罗-帕拉莫》里的任一段落随口背诵出来,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他对这位伟大的墨西哥同行的非同一般的敬意。当然,胡安-鲁尔福毫无疑问是配得上马尔克斯的这份敬意的。他以最简明的方式抵达了别的优秀作家可能要经过长期努力才能达到的高度。对于后来的作家们,他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同时又是很容易被忽视的范例,他教你懂得如何在写作中理解沉默。

  • 2007-08-21

    黑蓝专栏0708: - [专栏]

    什么生活是物质的

      ――关于杜拉斯的《物质生活》

  • 2007-07-25

    黑蓝专栏0707: - [专栏]

    回想中的博尔赫斯小说


    赵松



    为了回想起这个名字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或许首先需要我尽可能回到当时自己的那种状态,具体地说,也就是需要回想起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那个初冬的下午,还在技术工人学校读书的十七岁的我,在和平路与光明街交叉口那家新华书店里买书的场景。天气并不算很冷,但要是没戴手套就骑自行车的话又足以冻僵你的手,这样进入那幢日式建筑里就会被那种温暖宁静的感觉所触动,而在外面看并没什么特别的三点左右的日光透过大窗户玻璃照到里面的红漆地板上时就显得非常的奢华……在我的记忆里,书店里竟然是没有其它人的,售货员似乎也不超过两位,这让我觉得有些不真实,我确信自己的记忆一定是逐渐删除了一些东西,以便使这个场景显得更为纯粹和神秘。翻开当时的日记,想不到里面记载的竟是那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时间漫长。”对于回忆当时的场景来说,这个多少有些夸张的短句实在是毫无帮助,但我在后面的书单里发现了另外一些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当天我买了哪些书,哈代的《远离尘嚣》、巴金的《雾雨电》,还有一本就是《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上海译文一九八三年六月初版,王央乐译,印数为两万七千册,定价为一元两角。

    我能清楚地想起当时面对最后这本奇怪的书时的犹疑:这是一个从来不知道的作家的名字,封面图案看起来非常简单,下面是四个黑色的圆形两两相交构成了一个结构均衡的图形,交叉部分以及中间的空白棱形组成了漂亮的星形花瓣,而在中间空白里还有一个小黑圈,这算是一个小背景了,在它上面,有一个圆圈经过了四个圆的中心点,白色的圆圈,在右下的那个黑圆圈里有个很小的白色圆圈,而在左上的那个黑圆圈里则对应了一个是右下小白圆圈一倍的白圆圈,这样,在左下部分又有一个继续增加了一倍的白圆圈,在右上部分也对应了一个……一共六个白色圆圈,它们一倍一倍地增长,最大的就是那个圆周穿过四个黑圆圈中心的,这肯定是个几何题图案,当时我肯定是觉得它很怪异的,而且我想不明白它跟小说有什么关系。翻过两页深灰色的衬页,就看到了内封,它的右上侧有作者的黑白照片,印刷得不大清楚,使晚年的博尔赫斯看上去有点像我们人类的祖先,或者说像一个性情古怪而又衰老的巫术师,他手里拿着一根手杖(据译者说他一直向往东方和中国,还在唐人街里买过小东西,其中就包括一根手杖),或者是一根布绳(这个猜测就有点无法理解了),面部的皮肉明显有些松弛了,略微侧着头,眼神迷离地注视着镜头。阿根廷,对于一九八八年的我来说,实在是一个过于遥远的国度,靠近了南极,得过足球世界杯冠军,家门口的马尔维纳斯群岛被英国人硬抢了去,潘帕斯草原,它也会产生了不起的小说家么?真正优秀的小说家只能在俄罗斯、法国、美国和英国才会有吧。那时我翻看了几页里面的文字,给我的印象跟封面上的那些交叉着的黑白圆圈差不多,实在不知道这个老家伙在写些什么、想要写些什么。我买下它,只是因为它看上去确实非常简练干净,而且只要一元两角。那时或许我想过,我可能永远也不会真正去读它一次。

    要知道,那时我正沉浸在《雾雨电》带来的伤感里,那些说话傻乎乎的痴男怨女把我这颗心搅得不得安宁。那时我还没有很多书,在那个书架里,很容易就能看到《博尔赫斯小说集》的黄色书脊,中间还有一条短促的蓝色横道。有时候,我会在午夜睡不着的情况下,忽然抽出它来,随便翻开某一个小说,看上两页,然后再回过头去看译者前言,似乎只有如此才不至于陷入那种令人不安的难懂状态。更为清楚的似乎只是他的生平。“博尔赫斯1899824日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其父是位律师,出身于古老的军人家族,爱好文学,写过小说,其母有英国血统。他从小受的家庭教育使他对英美文学产生很大兴趣,喜爱史蒂文生、威尔斯、切斯特顿、爱伦·坡等作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先后在英国剑桥、瑞士日内瓦受教育。战后在欧洲各国游历,并在西班牙住了一个时期。1920年开始写诗,与当时欧洲的先锋派文学发生共鸣,参加了西班牙‘极端主义’派诗人的行列。1921年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在几个公共图书馆里任职,同时从事写作、讲学、编辑期刊等活动。1923年出版第一本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热情》,接着又出版了《面前的月亮》(1925年)和《圣马丁的手册》(1929年)两本诗集。其后主要从事短篇小说创作。1935年出版了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世界性的丑闻》。1941年出版了《交叉小径的花园》,显示了独特的风格,开始引起拉美文学界的重视。1944年这本短篇集与另一本短篇集《手工艺品》合并出版,名为《虚构集》,是他的主要作品之一。后来,他又先后出版了《阿莱夫》(1949年)、《死亡和罗盘》(1951年)、《布罗迪的报告》(1970年)、《沙之书》(1975年),还有散文诗歌合集《造物主》(1960年)、诗集《老虎的黄金》(1972年)、《深沉的玫瑰》(1975年)。此外还有大量的小品文和文学评论文章。目前,他虽然已过八十年龄,而且视力丧失,但仍然在继续从事创作。博尔赫斯终身从事图书馆工作,历任布宜诺斯艾利斯各公共图书馆的职员和馆长,是一位坚决反对独裁政治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1946年至1955年庇隆执政期间,他因在反对庇隆的宣言上签名,被革去市立图书馆馆长的职务,被迫当了市场家禽检查员。庇隆下台后,他被任命为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同时还兼任过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的教授。六十年代,曾到美国的得克萨斯大学、哈佛大学等学校讲学。现在已经退休……”

    极端主义,宇宙主义,魔幻现实主义,幻想文学,卡夫卡式的幻想主义……这些名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实在是不知所云,话又说回来,即使是在现在,我也仍旧不大明白这些词对于理解博尔赫斯的小说有什么指导意义。那些年里,我先后几次试图进入它们,博尔赫斯的文字世界,但都失败了,连门都找不到。第一次是《特隆,乌克巴尔,奥尔比斯·忒蒂乌斯》,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某些类似于佛教里的梵文咒语,而那种与百科全书相关的写法让我眩晕不已。第二次是《圆形废墟》,我觉得他写的是个精神病患者,这让我有些厌烦。第三次是《<吉诃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罗列那些无用的作品,而梅纳德抄下那么一段塞万提斯的谈及历史的文字根本就是一种没意思的把戏。最后一次是《沙之书》,这篇不长的与《圣经》有关的文字让我非常失望,因为我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他太喜欢臆想些什么了,没有对我产生任何触动,不能让我感动。如果要我概括当时的感觉的话,只有四个字最合适,那就是故弄玄虚。在当时我的阅读经验里,感动是最重要的评判因素。就这样我宁愿沉浸在巴金的爱情小说里,并且对欧?亨利的短篇佩服不已,然后,又没头没脑地泡在了司汤达、巴尔扎克、高尔基、肖洛霍夫的长篇里,直到一九九三年的冬天,我才遇到海明威的书,《太阳照常升起》和上海译文出的那个短篇选集,里面有漂亮的钢笔速写插图。当我与这两本书呆在一起一年多之后,当我从《大双心河》所带来的深层震撼里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九九四年的岁尾了,那个开始弥漫节日气氛的寒冷阴晦的下午,我冒着大雪从新华书店里空手而归,回到我那间狭长的房间里,虽然才四点多,可是因为房间在底楼,光线已是十分暗淡了,我不得不打开台灯,然后把书架里的一些书翻出来,但是它们引不起我的兴趣。很偶然的,在它们的后面,它又浮现了。这一次,是《南方》。

    1871年乘船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这个人是福音会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子,名叫胡安·达尔曼,是科尔多巴街的一家市立图书馆的职员。他已经深刻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个阿根廷人了……”我想可能是第一个短句触动了当时的我,一个非常遥远的年代,一个人,乘船,来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比这更孤独的意象么?甚至包括他的名字,似乎也可能是所有外国人名中最孤独的一个吧。而且他还是个牧师。如果不是为传道,或者逃亡,他怎么可能会跑到这么遥远的地方?而提到他的孙子时,已是六十八年后的事了。这样漫长的时间本身,难道不就是种种不可思议的故事得以发生的最好土壤么?毫无疑问的,他的孤独,是对祖父那种孤独的更深一层的延续。如果说他祖父在面对异乡的芸芸众生时传经布道的孤独因为宗教精神而显得有些神秘而庄严的话,那么长年生活在书籍的世界里的他,胡安·达尔曼的孤独则是无边无际的、无所依托的。他之所以会“深刻”地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阿根廷人了,不过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有那么一个说得过去的支撑点而已,以缓解或掩饰曾经有过的那种浓郁的无所归属的感觉。解决孤独的最好办法似乎就是走向具体,而不是沉陷于抽象之中,他祖父选择了越过重洋到遥远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布道,而他,则在一种朦胧的浪漫情愫与败血症痛苦的双重促动下选择了外祖父留下的南方荒野里的庄园,诱惑他的,不过是那里芬芳的桉树、玫瑰色的宽敞住宅(它一度是鲜红色的)。事实上,现实中的孤独无论有多深重,也只是与死亡邻近而已,可是过去的孤独,则是与死亡同在的。他用行动,验证了这个道理。那本魏尔版的《一千零一夜》意外地带给他败血症,让他在地狱的边上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而现实中庄园之梦驱使之下的南方之旅,则将他带到了死亡面前。解决孤独的最有效的方式不是别的,只有死亡本身。当然,死亡总是意外的。或许有可能产生奇妙感觉的,只能是通往死亡的过程,可以是公交车,安静得就像院子似的宪法广场,那些街角、广告牌子、属于新的一天的黄澄澄的天光、巴西街酒吧里的那只诡异而安静的大猫、空荡荡的列车、原野……它们是朴素的,而对这种朴素的发现,难道不是因为死亡的切近么?在故事终结的时候,你仍旧可以把后面旅行部分看作是败血症患者达尔曼在病痛中臆想的过程,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发生,他可能病愈后仍旧会回到图书馆里面对那些没有边际的书籍,不过从本质上说,这个结果跟臆想的结果并没有什么区别,孤独就像那把别人塞给他的匕首,真正被他意识到的时候,总归会带来意外的结局。

    在我现在看来,这篇明显带有作者个人生活影子的小说尽管可称优秀,但并不在博尔赫斯最好的作品行列里,它生发于博尔赫斯日常生活的某个瞬间印象,是对某种远离尘嚣的浪漫庄园情结的一次简洁的消解。而之前每每与人提及博尔赫斯的时候,我之所以总是忍不住提到这个小说,其实只是因为它是使我得以进入博尔赫斯的文字世界的一道恰如其分的门,它就像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的那个里瓦达维亚一样,可以开启一个古老而实在的世界。对于眼下这个真正的书籍被广泛而持续地淹没的年代里,忘却已成为普遍的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博尔赫斯更像一个古典的作家,一个精通巫术的老人,他随手捏出点典故传闻,就可以炼制出神妙的致幻剂,剂量总不很大,但已足够让有耐心深入其中的人忘乎所以、如入迷宫之中。“世界是一团混乱,时间是循环交叉的,空间是同时并存的,充满着无穷无尽的偶然性和可能性。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像走进了迷宫,既丧失了目的,也找不到出路。”王央乐在译者前言里这样概括了博尔赫斯小说的中心思想,这似乎也是西方评论界的某种通常的定论。实际上,迷宫的意义也就是对所谓的“目的”与“出路”的消解。充满偶然性的过程与意想不到的结果,使叙事的趣味与变化获得了意想不到的自由与近乎无限丰富的可能。“博尔赫斯爱读柏克莱、休谟、叔本华,他的这种思想可能就是不可知论、宿命论和唯我主义的混合物。所以他对梦和现实,对生和死亡,往往没有明确的界限和区别。”这样的说法似乎很确定地为我们还原了博尔赫斯思想的营养来源,但这种看上去确定无疑的说法也轻易就停在了普通知识的层面上,因为我猜想博尔赫斯他从没想过要成为一个思想家,他更愿意成为一个手工艺人,喜欢制作那些形象简练而又神秘小巧的东西,他关注并迷恋的是偶然性、或然性,他从前人结束工作的地方发现新的线头以及诸多不确定的神秘因素,然后以自己的方式重新编织起新的物件。在《特隆,乌克巴尔,奥尔比斯·忒蒂乌斯》里,“我靠着一面镜子和一部百科全书两者加在一起,发现了乌克巴尔。”他似乎想要通过这个小说来折射自己的魔法的秘密。“这部小说……其叙述者要省略或者歪曲许多事件,引起各种各样的矛盾,使少数的几个读者――极少数的读者――能够从中预见到一个残酷而平庸的现实。”在那个特隆星球的国家里,“都是――天生都是――理想主义者。……他们并不认为空间持续地存在于时间之中。地平线上一团烟雾的观念,原野着火的观念,一支没有熄灭因而引起火灾的雪茄的观念,被认为是思想互相联系的一个例子……特隆的形而上学家,不探求真理,也不探求近似的真理,他们只探求大吃一惊。他们认为形而上学是幻想文学的一个分支……他们的理论是:现在是不确定的,将来并不现实,不过是现在的希望,过去也并不现实,不过是现在的记忆。另一个学派声称:全部的时间已经过去,我们的生命仅仅是一个无可挽回的过程的模糊记忆或者反映,所以无疑是虚假的,而且是残缺的。”

    午夜里的桌面上一小簇平淡灯光以及周围的暗影对于阅读博尔赫斯小说是适宜的,这个微不足道的光斑既是宁静的点同时也是在漂浮不定中移动的点,这种缓慢的移动过程足以消解历史、现实、幻想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殊离感,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种不确定方向的随时生发的纵深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角与中国东北这个工业城市里的某个角落并无本质的区别。“人的移动,改变了他周围事物的形状。”角度的变化,直接影响人对事物的看法的形成。博尔赫斯的这本小说集让我对房间里的其它书籍的存在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兴趣。当你把这本小说集与海明威的小说集放在一起,甚至与《易经》《左传》这样的书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样一种有趣的现象,重要的不是它与它们的差异,而是它的存在使得其它书籍之间的差异显得不那么界限分明,通过它这面奇妙的镜子的折射,它们焕发出另外的活力,同时也是模糊的活力,使你意识到这些貌似稳定的叙事模式中至关重要的恰恰是那些不稳定的微妙因素,而捕捉到它们则需要高超的魔法般的技艺。那天晚上,我的朋友G在离开之前有些抑郁地告诉我,这个阿根廷老头子,他的文字,能让某些人暴露出自己疯狂的本质。两个多小时之前,他在窗外跟我打招呼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楼上的灯光投射到他后面的仓房屋顶上,而他的眼镜金属框上也被一缕金黄的光线映亮,我到窗前回应他的招呼的时候,发现他的额头上有很多汗,这似乎不大像冬天里的事,后来想想也正常,他是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来到这里的。他只读过《南方》,并且从此再不想看博尔赫斯其它的作品了,他甚至不想为此找到合适的理由,不想与我发生任何辩论,在我有意提及的时候,他也近乎高傲地保持沉默。后来他告诉我,其实他认为博尔赫斯的诗更接近于完美,但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我无法忍受那些诗里的欧洲学者式的做作。为此他甚至与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的争吵。为了辩论的有效,我把战火引到了《战争与和平》甚至还有《红楼梦》那里,用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式证明它们各自的伟大与平庸之处,从而来反证他对博尔赫斯作品的偏执爱好和某种无知。这种诡辩式的争论使我获得了胜利,也伤了他的心。我们在很长时间里不再说什么了,他只是坐着,近乎寂静地坐着,抽着烟,喝着那只玻璃晾水杯里的白开水。午夜零时过后,他不声不响地离开了。而我则拿起那本小说集,翻到《交叉小径的花园》,慢慢地读下去。这时候,中断了半天之久的暖气恢复供应了,细小的水流声从银白的铁管子里清晰地传出,那种老式的暖汽片里的水正在慢慢蓄满。

    在欧洲战史里的某个被忽略了的空白点上切入,博尔赫斯让一个名为俞琛的中国博士成为德国的间谍,为了在最后的时间里把有可能决定一场战役胜负的地名传达给上级,他在被马登上尉追捕的过程中来到了英国的阿希格罗夫郊外的一个古怪的庄园里,找到了那个名字与他试图传达出去的地名相同的人——史蒂芬·阿尔贝,结果却发现此人正是研究中国文学的学者,他所研究的那个名叫崔朋的人竟然是俞琛的祖辈,他的研究是相当深入的,几乎揭开了崔朋的写作与哲学的根本秘密,然而这个意外的发现,并不能改变俞琛作为一个间谍来此地的初衷,他不得不赶在马登上尉出现之前开枪结束了这个令他茅塞顿开的学者史蒂芬·阿尔贝的生命。在这个故事里偶然性的功能获得了极大的释放,一个为德国服务的中国间谍在不得已的选择中竟然发现了关于自己祖先的秘密,而对于寂寞中长久地研究崔朋的文学与哲学的阿尔贝来说,崔朋后人的意外出现,竟然是与死亡同在的。“察见渊鱼者不祥”,知道秘密的人似乎注定是不走运的,阿尔贝也好,俞琛博士也好,都是如此,他们一静一动,在某个交叉点突然相遇,然后又以更为意想不到的方式结束了这个短促而奇妙的过程。有意思的是,这样的一个结局竟没有任何血腥的刺杀与死亡的气息,相反却隐含着一缕温馨而宁静的味道。阿尔贝把自己苦心研究的崔朋的秘密告诉了崔朋的后人,以及俞琛博士枪杀阿尔贝,在最后时刻把一个至关重要的地名传达给上级,随后自己也面对绞刑的结局,二者共同之处在于都在临终前实现了自己的意愿,然而他们所做的一切,其实不管放在整个历史中还是置于历史之外,都是微不足道的,秘密最终只属于他们自己,而不是别人。小说里对时间的谈论是令人难忘的:“他不相信时间的一致,时间的绝对。他相信时间的无限连续,相信正在扩展着、正在变化着的分散、集中、平行的时间的网。这张时间的风,它的网线互相接近、交叉、隔断,或者几个世纪各不相干,包含了一切的可能性。我们并不存在于这种时间的大多数里,在某一些里,您存在,而我不存在,在另一些里,我存在,而您不存在,在另外一些里,您我都存在。在这个时间里,我得到了一个好机缘,所以您来到了我的这所房子,在另一个时间里,您走过花园,会发现我死了。在另一个时间里,我说了同样的这些话,然而我却是个错误,是个幽魂。……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无可计数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您的敌人。”

    与《交叉小径的花园》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另外一个小说杰作,我认为是这个集子里很少为人提及的《瓜亚基尔》,它写于前者二十四年后。在这个小说里,为了获得“秘鲁的保护者”圣马丁将军的珍贵信件的研究权,“我”不得不与可能来自布拉格的齐茂曼教授会面,而在齐茂曼教授奇怪的论调加虚伪的吹捧之下,“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在齐茂曼事先备好的放弃研究圣马丁将军信件权利的声明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长久地陷入莫名沮丧的状态里。而真正有意思的是在这个会面的过程中,他们谈论的是解放者玻利瓦尔将军与圣马丁将军的那次迷一般的会面,也正是那次会晤之后,圣马丁将军突然辞职隐退了。这里面的影射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小说里博尔赫斯显然无意去揭开那个特定历史事件的谜底,因为他很清楚,除了当事人以外,没有人知道真正的谜底是什么。历史是充满偶然的,“神秘是在于我们本身”,齐茂曼博士说得虽然有些夸张,但不失为有道理,“而并不在于语言。”既然被视为学术权威的“我”可以莫名其妙地被心机极深的齐茂曼博士轻易说服并放弃研究圣马丁将军信件的权利,那圣马丁将军在那次秘密会晤中被玻利瓦尔说服并辞职隐退就没什么可惊讶的了。人的神秘个性使得政治的角斗显得复杂难料,胜利者描述的总归是历史的必然性,而真正的埋藏在历史事件深处的偶然性却被人们忽略了。在偶然的交叉重叠的过程中,博尔赫斯就像一个中国古典园林设计师那样在曲折叙述中巧妙而隐秘地使用着对称的技巧。写到这里,我立即就重新想到这本小说集的封面几何图案,那些黑与白对称并且交织在一起的大小不一的圆圈,这个当初令我迷惑不解的几何图案既简洁又复杂地呈现在那里,难道不就是对博尔赫斯叙事艺术的最佳图解么?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由海南新闻出版中心出版的那套三卷本《博尔赫斯文集》的封面,是三幅博尔赫斯的颇为绅士的正装照片:一个正面,一个侧面,一个是端着咖啡杯的悠然自得的半身坐姿。考究的西装、白衬衫跟领带衬托下的,是另外一个博尔赫斯,一个贵族气息颇重的文学大师,他背后应该是众多的崇拜者与文学界知名人士,在美国的大学里,或者在欧洲,讲学的间隙,或者刚刚领取了“国际出版奖”(与贝克特分享)。而与之相对的,那个年迈巫师般的黑白对比极强的神秘气息十足的形象,则显得无比遥远。这恰好可以说明确实存在着两个博尔赫斯,一个生活在现代,享受着文学大师的荣誉与广泛的赞赏,另一个生活在古代,沉浸在时间交叉空间重叠的绵延无际的孤独之中。博尔赫斯是个清楚地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的作家,在他那里,叙事的趣味取代了其它野心,我想他从不会去奢求自己能像他所崇敬的那些大师们一样不朽。对于自己的位置,他就像对待缓慢到来的失明一样坦然。他应该很清楚自己的局限。而且,正像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跟海明威不同,博尔赫斯从不试图突破自己的局限。也正因如此,当纳博科夫这样的重量级同行有些不屑地称他为小品文作者的时候,对于他的成就是丝毫无损的,相反,只能有利于化解外界庸众的盲目解读与模仿所造成的毒害。称博尔赫斯为“作家的作家”是有道理的,他的叙事艺术的奇妙并不适宜于普通读者轻松享用,他们是会感到失望和沮丧的,因为他们会觉得这个人“把人的生活写得毫无价值”,而他的那些貌似哲理的东西看起来又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对于自己为什么写作,他是早已想得很清楚了,同时也足以启发其它的写作者以此自勉:“我并非是为了少数精选的读者而写作的,这种人对我毫无意义。我也并非是为了那个谄媚的柏拉图式的整体,它被称为群众。我并不相信这两种抽象的东西,它们只被煽动家们所喜欢。我写作,是为了我自己和我的朋友们,我写作,是为了让光阴的流逝使我安心。”最后,我很想用博尔赫斯在《无可奈何的奇迹》里对那些神奇的蓝色石片的描述来形容他的文字,我觉得这再恰当不过了:“小石片就像轮盘赌的秘密图形一样,没法找到它的数序。它的总数最多时,达到四一九,最少时,是三。有一个时候,我期待着,或者说我害怕小石片会消失。稍稍经过试验,我证实,一片石片如果与其他石片隔离,就不可能增殖或者消失。当然,加减乘除这四种计算方法都没法用得上。小石片蔑视数学和概率性的计算。四十片小石片可能被除,得商数九;九又被除,却可能得三百。我不知道小石片有多重。我没有天平,但是我可以确定,它的份量始终如一,而且很轻;它的颜色也始终是那种蓝色。”

                                               2007年7月18日星期三

  • 2007-06-21

    黑蓝专栏0706 - [专栏]

    巴黎如何是忧郁的

    关于波德莱尔的《巴黎的忧郁》



    赵松

    这件奇异的东西还没有成形的时候,他就想到了蛇。也可能更早一些,那恶之花还没有结朵的时候。在他看来,恐怕再没有比这撒旦秘密使者的意象更适合用来概括他的文字特质了。那些幽凉细腻的鳞片,那富有柔韧性的奇异肢体,充满蛊惑力的隐约的气息,被诱惑者逾越规矩所带来的强烈快感……这个灵光中自然浮现的意象令他兴奋不已,就像撒旦念及伊甸园里那两个人之后所感觉到的那样。“……这里一切既是头又是尾,轮流交替,互为头尾。我请您注意,这样的组合给予我们多么值得赞叹的便利啊……我们可以随意切割,我是梦幻……我并不把读者的倔强的意志系在一根多余情节的没完没了的线上。去掉一节椎骨吧,这支迂回曲折的幻想曲的两端会不费力地接上。把经剁成无数的小块吧,您将看到每一块都可以独立存在……描写现代生活,更确切地说,一种更抽象的现代生活……没有节奏和韵律而有音乐性,相当灵活,相当硬朗,足以适应灵魂的充满激情的运动,梦幻的起伏和意识的惊厥。”(《给阿尔塞纳?胡塞》)真正令他兴奋的还不只这些。

    作为一个通灵者,与撒旦所不同的是,在这种文字状态里波德莱尔往往会近乎天真地表现出乐观的一面,尽管这乐观如此短促,如同电光火石一般,其背景的底色通常又是冷酷的。他将它们并置在一起,就像将流星与夜空并置在一起那样,用微不足道但瞬间滑过的闪烁之光对应那恒久寂静的宇宙。如果说人类的两位祖先是因为经不起蛇的引诱而违背上帝意愿去吃了善恶之果,被逐出纯洁宁静的伊甸园,陷入充满艰辛苦难的尘世的话,那么在波德莱尔那里,则会认为伊甸园不过是母腹的一种象征而已,人的降生就是被逐的过程,而天堂不过是人的大脑,地狱是人的身体,炼狱则是人的心脏。假如说这个降生的过程注定出现两次的话,那么在他那里,后一次肯定是主动跃入那个包含了地狱炼狱天堂等一切因素的现世的中心――巴黎。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处境更像那条以引诱者的身份使原罪成为事实的蛇――它受到上帝的责罚,只能用光滑的腹部在粗糙尖利的地面上爬行,没错,他看起来也差不多就是如此这般的,他满怀激情,不知退缩,不断前行,以至于遍体鳞伤、时常苦痛不断,有时候忍不住会发出呻吟,可是他毫无退缩的意思,而事实上他也掌握了这种独特的生存方式,把自己的每个伤口都化成细小鳞片,就像变成了细小灵活的足尖一样,即使在最尖锐的地方也能应付自如。有别于撒旦的是,他,波德莱尔,一个以浮云为理想的穷诗人,从来就没有什么阴谋,也没有像他的偶像撒旦那样总想着要去跟上帝作对,正像后来他的某些传记作者所研究猜测的那样,其实他骨子里一直就是个基督徒,跟他深爱的母亲有着同样的信仰。可能也正因如此,他执著于歌颂的,才恰恰是撒旦的力量与精神。

    在这里,不得不先提到那篇《慷慨的赌徒》。在这里波德莱尔虚构了一个与魔鬼相遇的场景,称魔鬼为“一直想认识的人”,而且还能一下子认出他,并为这种敏锐的眼光而有些得意,他跟随着这个地狱的主宰,到在一个赌场似的地方……在那个地下室里,酒醉之余,他“以一种充满英雄气概的轻松和愉快输了灵魂。”这个倒不令人意外,无论是灵魂的出卖,还是别的什么东西被卖掉,在巴黎都不算什么新鲜的事,包括他声称“灵魂是一种不可捉摸、常常没有用、有时是碍手碍脚的东西,这次输了,还不如在散步中丢了名片那样令我不安。”都算不上什么新奇怪论。最有意思的,还是他与撒旦的那种聊天方式与过程,还有最后的结果。而撒旦呢,还是那么喜欢将“奇怪的无聊之病”归结为“种种疾病的原因”。

    作为一个真正的诗人,他清楚,蛇,不,应该说这本轻薄的蛇之书,巴黎与撒旦间的信物,是一种特殊的富有灵性的神秘形式。它既是时间本身的变形,也是欲望的投影。你可以切断它的身体,反复地切割,但它仍旧不会真的被毁灭,还会找到某种方式,迅速地恢复为一个整体。它的能量总是能把上帝创造的那个近乎完美的伊甸园烧灼出一个不可见的洞,从那里,他把那个完美之境漫不经心而又尖锐地毁了,让里面那两个最初的人从此惊醒,拥有了人的意识。它从始至终都是一个诡异的挑衅者,一个灵魂上的入侵者,一个成心破坏宁静与纯净的家伙……它喜欢沉湎于动荡之中,喜欢飘浮不定的生活,就像他喜欢“世界之外的任何地方”。

    如果说“恶之花”里的毒素还只是意象、幻觉、噩梦的烟雾或者火焰状的存在,那么在这里,有的就是烧得正红的炭、忽然绽放的火药、被雷火击碎的石头、瞬间熔化又凝结如黑铁般的时间、令人着魔的多汁的肉体……还有寂静,那一切景象过去之后,躺在那里,一个人,仰望远去的浮云时的那种寂静。他知道,自己将要成为的,是一个永远的异乡人,一个解不开的谜。对于他来说,父母、兄弟、姐妹、朋友、祖国、金子都成了身外之物了,那么他爱什么呢?“我爱云……过去的云……那边……那边……奇妙的云!”(《异乡人》)显然,安稳地留在某个地方,做一个有身份的人,一个有着平静的日常庸俗生活的人,对于他来说无异于另一种死亡。他需要的是那些强烈的东西,思想或者行动,鸦片或者酒精,短暂的爱情,欲望之火,还有就是这一切之中那最难发掘的残酷的美,“无论是出于自我,还是从事物本身涌出,都立刻变得过于强烈。快感中的力给人一种不安和有益的痛苦。……自然啊,你这冷酷的媚惑者,你这战无不胜的对手,饶了我吧,不要再引发我的欲望和骄傲了!对美的研究是一场殊死的决斗,艺术家恐怖地大叫一声,随后即被战胜。”(《艺术家的“悔罪经”》)

    四周的光线在散去,天空向下低落,而世界隆起,在黑暗中交汇融解,似乎整个宇宙都可以平静地落到他的脸上。“这是波德莱尔四十岁的肖像。一张有力的脸,在嘴唇之下和眼睛之下,有深深的凹陷。下巴很光洁,两颊上略微上了色,额头露出,头发长而且呈波浪形,向后梳去。这是一张可怕的脸,既像一位悲剧演员,又像一位主持黑色弥撒的神父。他的神情高傲,嘴唇向两边下塌,呈现出明显的深沟,眼睛睁得很大,眼光中既带着讽刺,又在深深地探寻,更增添了高傲之态。整个头几乎与真人一般大小,背景是浅绿色的,更增强了摄人心魄的一种悲哀之感。”(克洛德?皮舒瓦《波德莱尔传》)他是夜晚的歌者,不停地吟唱黑色的浓郁而热烈的歌曲,就像他的手通过那些肉身盛开的女人去赞颂世界一样。他需要在残酷的生中不时去体会“甜美如同午睡般的死,然后在半醒的状态里去品味消亡的快乐”。(《美丽的多罗泰》)他深知为了抵达最高的天宇自己只有毫不犹豫地向下飞行,那样的沉没或者说降落、堕落、下坠的过程不过是了剥去多余而虚伪的外壳,因为它是那么的坚硬而且防火,要破开它需要很多的方式,既要有锋利地刺破切割,也要有硫酸液的浸泡腐蚀,还要有更多的耐心,可以让他安静地从火中取出栗子。他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位诗人,对于他来说,最高的目标就是沉醉,即使是在最大的不幸中也要有最深的觉醉,只有如此,才能在已经完整呈现的深渊之上保持审美的平静,从而使他的沉醉可以无限延续下去。

    那么,巴黎为什么会是忧郁的呢?“在这个大城市里什么古怪的事情没有呢?”忧郁,这样的说法,对于一个庞大而芜杂的城市来讲,是不是显得有些一厢情愿的矫情?是因为它制造了浮云般存在的“异乡人”以及相应的那种孤独?还是因为它有太多能集中体现法兰西精神的虚伪而浮夸地向驴子鞠躬的慷慨而愚蠢的绅士?还是因为它那里掺杂了过多的“欢乐、收益、放荡的光明灰尘与喊叫的生命力狂热的爆炸”?或是因为每一个日子里“无罪的娱乐是如此之少”?还有什么比那种郁结不散的气息更加地神秘难解呢?这里,一切都显得过于粘稠而浓烈了。只有掌握了某种灵魂化学秘密的人,才有能力在这里的某个时刻里稀释出纯净的天宇。是的,在这个巨大繁杂的城市里,波德莱尔就像个炼金术士一样,在毒气弥漫中提炼出灿烂的金子,并让巴黎在欲望的烈火中逐渐显露出废墟的本质。他如此骄傲,就像收复了人世的撒旦那样昂着宽阔的额头,他的花白头发要比那遥远山脉巅峰的雪线还神秘而动人,然而在某些时段里,他又脆弱得如同一朵深蓝的大丽花,经不得随便的一阵街头裹着灰尘垃圾的风,随时都有可能凋落在尘埃里,而在此之前,他又是最绚丽的,以前所未有的力量,散发着魔幻的光泽。

    蛇的意象还意味着某种下滑或者坠落的过程。从诗歌滑向散文诗,再从散文诗滑向散文,最后滑入了小说的领域。很快的,你就会在这个复杂多变的文本里碰到了很多后来者的基因:兰波、卡夫卡、瓦雷里、纪德、博尔赫斯、加缪、佩索阿……甚至还可在与他年纪相差不多的惠特曼的作品里发现某些亲缘气息,还有后来更晚些的拉什迪那里,也有他的某些风格的影子。这里的篇章有的像完整的奏鸣曲、有的则像随手写出的小练习曲,或嬉笑,或沉思,或调侃嘲弄,或沉醉、或者感伤,或超然物外……与其同时代的作家相比,波德莱尔天启般地早早就拥有了创作所需要的那种想象力与自由表述的能力,也没有哪个作家能像他这样挥洒自如地摆弄那些富有灵性的文字与古怪的意象,无论轻重缓急、进退沉浮,都如呼吸般地把各种形式的微妙变化统统掌握在手中。那篇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故事《英勇的死》中,通过方西乌勒这个古罗马时代的丑角人物,他道出了“艺术的沉醉比什么都适于掩盖深渊的恐怖,天才可以在坟墓旁边带着一种阻止他看到坟墓的快乐表演喜剧,仿佛他沉浸在一个天堂里,排除了一切坟墓和毁灭的观念。”而当那个天才的喜剧演员在表演成功的喜悦中沉醉的时候,出人意料的是,一个受暴君指使的孩子故意发出的尖厉的长长嘘声,把方西乌勒从梦幻中惊醒了,在嘘声的余响中倒了下去,死在了后台上。

    艺术家就是这样的脆弱,他所营造的沉醉状态与梦幻境界固然是奇妙的世界,但在现实面前,仍旧是非常脆弱的,竟然可以在一个小孩子的嘘声里丧失全部功能。因此他更加重视幻觉的作用,他在《绳子》的开头这样写道:“幻觉也许和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一样,是数不清的。当幻觉消失,就是说,当我们看清人或者事原原本本的样子时,我们会有一种奇怪而复杂的情感,一半是对于消失了的空想的遗憾,一半是在新颖和真实的事实面前的愉快的惊奇。”如果没有幻觉,也就没有幻觉消失后的那些奇怪而深刻的感受了。他当然也很在意那种沉醉的状态,“应该永远地沉醉。一切在此,这是唯一的问题。为了感觉不到压碎您的肩膀和使您垂向地面的可恶的时间重负,您应该不断地沉醉。但是靠什么?靠酒,靠诗或靠美德,随您。总之,沉醉吧。如果有时候在一座宫殿的台阶上,在沟里的绿草上,在您房间里的沉闷的孤独中,您醒了,醉意已经减弱或消失,请您向风、向浪、向星辰、向鸟雀、向时钟、向一切消失的东西、向一切歌唱的东西、向一切说话的东西、问问几点了;而风、浪、星辰、鸟雀、时钟会回答您:是沉醉的时候了!为了不成为受时间虐待的奴隶,沉醉吧;不断地沉醉吧!”

    还有梦,这是他的另一个魔法来源,他用那些奇妙的花朵来比喻梦,“无与伦比的花啊,重逢的郁金香,寓意的大丽花,正是在那里,在这个如此安详、如此梦幻的国度里,应该去生活,去开花,是不是?你不是应该在你的类似物中活动吗?你不是应该在你自己的应和中映照你自己吗,像神秘主义者说的那样?梦!永远是梦!心灵越是有抱负,越是微妙,梦就越是使它远离现实。每个人身上都带有天生的鸦片,不断地发散和更新;从生到死,我们有多少小时充满了积极的快乐,充满了成功的、果断的行动?我们能够生活在、我们能够进入到我们的精神所画的这幅图画里、这幅与你相像的图画里吗?这些珍宝,这些家具,这种豪华,这种秩序,这些芬芳,这些奇花异草,就是你呀。这些大河,这些平静的渠水,还是你。巨大的船顺流而下,满载着财宝,船工们唱着单调的歌,那是我的思想沉睡在或者翻滚在你的胸膛上,你轻柔地把它们引向大海,大海就是无限,同时在你美丽的心灵的清澈中反映着天空的深度,当它们因海浪、因满载着东方的物品而疲倦的时候,它们回到了出发的港口,还是我的丰富了的思想从无限之中向你回归。”

    “他是第一个通灵者,诗歌之王”(兰波语),然而他也是个天生的挥霍者。不管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成为他的挥霍对象。比如财产,在早年,他曾经得到过相当数额的父亲遗产,但不到两年就挥霍殆尽了,不得不接受亲人委托者来监护。此后的他长期处于负债的状态里。他几乎不停地欠下新债,同时又很少偿还旧债。被债主们缠住不放是很常见的现象。比如身体,他很早就染上了梅毒,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发作一次。神经痛也在时不时折腾他,使他不得不经常借助鸦片与酒精的力量止痛。他的胃也彻底坏了。比如感情,他一辈子都在亲情、爱情、友情之间缠杂不清,忽而冷酷,忽而热烈,一时能近得烫人、一时又能远得不见踪影……只要能让他身体与灵魂保持着活力、想象力与创造力,那么他就能将一切可以用来挥霍的东西都挥霍得一干二净。但他如果仅仅如此,那就不是他了。他是个创造者。他很早就发现了创造的秘密。对于他来讲,任何事物都没有资格禁锢他的灵魂,自由自在地游荡才是他最为理想的存在状态,他对学院派的缪斯是厌恶的,称其为“一本正经的老太婆”,毫不客气地让其滚开。他宁愿去赞颂那居无定所的、贫困的随时可能遭受苦难的被遗弃的野狗,乐于成为歌颂穷狗的诗人。

    这本书的完整版是在他死后才出的。对于向来渴望“世界之外的任何地方”的他来说,肉体的枯竭与心灵的爆炸应是同步出现的,他的心灵冷静地对他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地方!只要不在这个世界上!”当然,他做到了。当然,他从未放弃过,直到最后,他仍不忘回归他母亲的信仰,寻求某种忏悔。这与他的文字,也是一种对称。那么,最后十年他是怎么过的呢?“1857年,《恶之花》初版,诗集被当局审查,勒令删除其中六首。与萨巴蒂埃断交。继父去世,开始公开看望母亲,而此前与母亲的会面总是偷偷摸摸的。1858年,回到母亲身边居住,经济困难。1859年,出版《1859年沙龙》,精神日益不安。1860年,出版《人造天堂》。1861年,再度企图自杀。《恶之花》再版,删掉了六首诗,增加了三十五首。申请做法兰西学院院士候选人。1862年,退出候选,健康不佳。1863年,《小散文诗》初版,波德莱尔死后,结集出版时称《巴黎的忧郁》。1864年,以《巴黎的忧郁》为题发表五首新的散文诗。赴比利时巡回演讲,遭冷遇。出版与赚钱计划落空。写《比利时讽刺集》。1865年,写《可怜的比利时》。病情恶化,回巴黎。1866年,参观比利时圣-卢教堂时突然跌倒。失语,半身不遂,被送回巴黎,进了疗养院。1867年,去世。”(郭宏安《波德莱尔年表》)波德莱尔去世的时候,正值盛夏,而且是个周六。遗体不能停放太久。葬礼安排在周一。据可靠资料证实,波德莱尔去世时是被行了圣事的,请了忏悔师。在死亡证书上,他获得的头衔是“文人”。最后,他的骨灰与他继父奥毕克将军的放在了一个墓穴里,后来他母亲的也放在了那里。他死后,媒体开始大谈他的奇闻逸事,就像他的一位朋友所概括的那样:“所有人,不管是矮子还是胖子,都向大家说,他们跟波德莱尔很熟,而且,他们早就料到他疯了……”
                           2007年6月19日星期二

  • 麦田里没有守望者

    ――关于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赵松




    要是你有兴趣,并且能找到1951年7月15日的《纽约时报》,就会在书评版的那个名为“哎呀”的狭小栏目里发现这样的一段速评文字:“这个塞林格专写短篇小说。他知道如何写孩子的故事。但本书实在太长了。有点单调乏味。他真该把这群笨蛋学生和学校里的荒唐事大幅修剪。真让我失望。”当然,这是针对《麦田里的守望者》来说的。这篇没有署名的超短文,基本代表了当时某些评论家对塞林格以及这本书的轻蔑态度,而且随后来自社会更为保守的人士们的批评比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些地方的学校图书馆甚至将此书列为禁书。正像我们所熟知的那样,适当的禁止会推动一本书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迅速提升。如果这本书恰好又确实是一本真正的好书,那它就会很自然地成为经典。从这一点上说,塞林格和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是比较幸运的。差不多十年后,当厄普代克以被塞林格启蒙过的晚辈身份为塞林格新作《弗兰妮与卓埃》撰写的那篇相当有份量的书评《可敬的格拉斯兄妹》刊登在《纽约时报》书评版的时候,塞林格显然已经开始进入当代经典作家的行列。而在这十年间发生的,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近乎疯狂的再版,并被很多学校相继列为必修读物。

    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有那么一片方圆近百英亩的土地,那里有小山、有河流,山顶上有座小屋,周围种着许多树木,外面的围栏上装有六英尺高的铁丝网,上面还有报警器,如果有人来访,都得先递送信件或便条;如果来的是陌生人,就会被主人拒之门外,甚至连个理由都不给;这位主人很少公开露面,偶尔开车到镇上去买点书刊杂物,也极少与人说话,要是有人跟他打招呼,那么他马上就会离去……他就是J.D.塞林格。隐居以后,他异常缓慢地又出版了四个中篇,随后就再也没有发表过任何新作品。有人声称,塞林格的隐居处一定积累了大量令人惊叹的无价手稿,而也有人认为,实际上塞林格早已是江郎才尽了,对东方哲学以及禅宗的迷恋,使他陷入虚无之境,不事著述也无力著述,更有些人庸俗而又恶毒地声称塞林格这么藏起来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故作玄虚地吸引眼球而已。这些猜测,不管是有道理还是没有道理,都只不过是说法而已,与塞林格本人没什么关系,与他的作品也没什么关系。事实上,怎么说,说什么,都已经不再重要了,我们所谈论的塞林格,终归只能是写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和《九故事》,还有《弗兰妮与卓埃》的那个塞林格,而不是别的什么人。他还活着,当然不是在生于1919年并且活到现在的那种意义上活着,而是通过他的那些作品,超越日常生活之上地继续活着,保持着它们特有的简练、缓慢和沉默的特质。你可抓住他的那些作品反复揣摩甚至猜测些什么,但永远也不要指望能抓住现实生活里的塞林格,因为他是个异常出色而又成功的逃离主义者。

    有不少评论家认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确实算是塞林格的代表作,但要是从艺术水准和成就上说,还不能与他的那些精妙的中短篇相比。有些正统评论家的苛刻常常显得似乎很有些善意,他们习惯于通过对作家某些作品极力抬高,来刻意压抑另外的某件作品的价值,并以此来展示自己眼光的高明。而实际上的情况恰恰相反,他们最终展示出来的总是自己那种并不独特的无知。可以这样打个比方:在他们的思维里,或许用一条腿走路或者用八条腿走路的作家才是真正了不起的,而用两条腿走路的,则多是平常之辈吧。他们总是惯于在超限的层面上去苛评作家的能力与水平。当他们把塞林格列为短篇小说大师的时候,实际上就是要把《麦田里的守望者》悄悄地踢到旁边去。然而这本书,对于塞林格来讲,恰恰是最为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它就是塞林格的《创世纪》和《传道书》。它是一个预言,其中隐藏着作为作家的塞林格和社会中人的塞林格生命走向的全部密码。甚至可以这么认为,正是从这本唯一的长篇作品开始,塞林格确定了自己的方向,开始转向内心世界,或者说是开启他的那种坍缩式的写作(其特征是日益趋向于简约、内敛、沉默以及寂静,越写越少的,近乎虚无的;与之相反的是膨胀式写作,像约翰-厄普代克那样的)。

    这是一本关于逃离的书。就小说本身的主题而言,也可以称之为逃离失败之书。少年霍尔顿-考尔菲尔德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试图逃离自己身处的背景环境,但他的力量太微不足道了,所以最终也没能成功逃离那个有限的小世界,反而被当作精神上出了问题的人,送进了疗养院之类的地方,接受心理专家的治疗。对于主人公霍尔顿而言,最后的结局无疑是个阶段性的小小的悲剧,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是那样的无力、脆弱、敏感,对周围的世界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他既不能变成一个符合社会标准的那种正常健康的孩子,也不能成为自甘堕落的那种扭曲病态的孩子,他所谓的“麦田”,不过就是介于二者之间的那块似是而非的虚幻空地,根本就不曾存在过,退一步讲,就算这块“麦田”是存在的,那么显然,其中也还是没有他所想象的“守望者”的位置,就算有的话他也可能早就掉到悬崖下面了。简单地讲,他的那些朦胧的想法,在现实里根本就找不到落脚点。但对于塞林格来说,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是为他自己的逃离做出巨大贡献的成功之书。正是通过这本书的巨大成功,塞林格一下子就跳出了那些约定俗成的生存模式,甚至可以说几乎是跳出了作家生存最常见的那套体系,过上了那种相对隔绝的属于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生活。

    以往的某些主流评论家们喜欢或者说习惯于将霍尔顿-考尔菲尔德称为“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这种说法,其实是有些怪异的。不过我们也可以把这种说法作为一个由头,来稍微深入地说一说霍尔顿这个少年形象。实际上,对于大体上了解美国近现代文学脉络的人来说,在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时候,用不了几章,就能想到另外两位经典作家的两件作品,一个是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一个是厄内斯特-海明威的《最后一片净土》,《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有资格与它们放在一个谱系里的,而霍尔顿-考尔菲尔德这个形象也同样有资格与哈克贝利-费恩、尼克-亚当斯站在一起。这里面确实可以隐约感觉到一个变化的脉络,一个从原生态到非原生态的变化过程,一个从外向内的变化过程,一个从张扬活力到生命坍缩的变化过程。这三个男孩形象之间,呈现的是一条能量逐渐递减的下落曲线,哈克贝利的经历被称为历险记,充满了智慧与活力,甚至还有野性;到在尼克那里,一个男孩子已经不大可能离开父母进行无所顾忌的四处冒险远游了,顶多也就是悄悄拿了父亲的猎枪,跑到离家不远处的禁猎区去打猎,然后为了躲避想象中看林人的追捕带着妹妹在森林附近躲来躲去,最后还是回到家里;而到了霍尔顿这里,不但没有什么路途遥远的历险,连跑到森林里野那么一下的机会也没有了,他的野游范围已经被缩小到学校、家以及城市里的角落之间。同样,从个性上讲,哈克贝里是自信、胆大、心细与活力四射的;尼克则是有一定胆量和勇气,但活力已经明显不足了,而且性格中多了些许犹疑的东西;而霍尔顿则是异常敏感、怯懦、脆弱而又容易激动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与两位前辈相比显得异常的孤独无助。

    有的美国当代历史学者将美国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称为“寂静的五十年代”或“怯懦的五十年代”,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此前美国文学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迷惘的一代”、“垮掉的一代”的那种说法,当然我们也可以把五十年代的年轻人概括为“怯懦的一代”或者说“脆弱的一代”。如果把霍尔顿这个少年作为这一代人里的一个类型代表,并与前面的那两代人进行比较的话,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思想和行为明显是倾向于保守而传统的,跟那些消极对抗社会的“垮掉的一代”相比,他是那样的单纯,对于他来说,非但堕落是难以接受的,哪怕是站到堕落的悬崖边上,也是不能接受的,所以说,他所想象的麦田守望者的角色与位置,与其说是针对想象的那些孩子们,不如说是针对他自己,他始终都在努力避免自己走向堕落或者避免靠近堕落的边缘。看看他的行为举止吧,恐怕很难找到像他这样注重传统观念的孩子了。他极其看重亲情,弟弟的早逝给他内心留下了巨大的阴影,使他早早就对死亡有了模糊而敏锐的意识;他对妹妹充满了爱,即使要逃离也不忘再看看妹妹,表达自己的深爱;他也很念旧,关心过他的老师,他都不会忘掉,被学校开除之后,还想着去看望两位老师,尽管自己对他们的观念并不认同;他在感情上朦胧而单纯,习惯于对心爱的女孩子单相思,而不敢有更实际些的行为;哪怕是对陌生人,比如妓女、参观博物馆的小孩,他都会下意识地满怀怜悯地面对他们……这些特点所提示我们的,其实是他的观念,就是那种比较传统的重视家庭、社会、情感、道德和责任的思想。当然他的传统不是卫道士的那种传统,而是那种讲究信仰、忠诚与操守的传统。但是显然他缺少的,也正是信仰或者某种类似于信仰的东西,否则他就不会那么的孤独了。当然这也与他年纪还小有关。他是早熟的,但恰恰不是肉体方面的早熟,而是精神方面的。这种精神方面的早熟甚至对他的肉体成熟产生了某种禁锢的力量。这就是为什么他离开学校后跟曾经的辅导员卢斯谈性的时候,特别在意地强调精神的体验要高过肉体的,而明知自己暗恋的女孩简跟他的室友出去幽会有可能发生过格的行为,还仍旧不变初衷地暗恋着她的原因所在。

    霍尔顿早早就想逃离身处的现实世界,但是实际上又无处可以去。他毕竟还只是个未成年人,他没有足够的钱,他也没有基本的自立能力,甚至连自我保护的能力都没有,以至于只能幻想着去西部隐居的可能,并在小说要结束的时候有些滑稽、夸张而又伤感地企图尝试一下,在失败之前,在妹妹菲比的配合下,差不多把自己的逃离完全戏剧化了,有可能还满足了自己的潜在的戏剧化情结。假如我们只是从成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小说,实际上是很容易觉得有些小题大做的,真的发生了什么大不了的事么?我们会这样轻易地反问,同时也轻易地加以否定。这也是为什么当年《纽约时报》的专栏作者在面对《麦田里的守望者》时会轻率地给出错误结论的原因。而我们只有把自己置于与霍尔顿同样年龄段的人的时候,才有可能真正理解了他的内心状态。为了摆脱自己的困境,霍尔顿竭力模仿着成年人的举止,故意显得大大咧咧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刻意地说着粗话,做出粗俗的举动,无心学习,努力想在家庭与学校之外,找到另外的生活,但又几乎不可能。他的孤独感是远远超出其年龄段的。他无力对抗自己的环境里的任何一种令他觉得不满和压抑的力量。所以他只有逃离,几乎是漫无目的的逃离,逃到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逃离现在,逃离这里。他渴望着将自己的环境抹掉,或者至少也是将自己从环境中抹掉,哪怕把自己变成一个无形无影无声无息的人也在所不惜。但是这也是无法实现的。他稍一挣扎,就不能不以准病人的身份面对心理专家的调教治疗了,然后还要重新回到学校里去。这或许就是怯懦 、脆弱一代的特征了吧。也正是由于怯懦与脆弱的本性,使得霍尔顿这样的人即使成为成年人也不大可能做出什么过格的事,要么是留下适应并与环境适当地合作,要么就在这个环境的禁锢中暗自颓废下去,要么是离开这里独自隐居,此外几乎没有其它的道路可走。

    功成名就的塞林格最后选择隐居,常常不为世人所理解、甚至诟病。其实在他那里,这种选择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他不想跟这个社会发生任何功利的关系。他要的是消失,在公众的视野里,在公众的关系里,完全消失,而在自己的有限世界里,则拥有那种无限的精神自由。他拒绝在一个巨大的社会体系内被不同的力量所左右着、推动着,不断地出卖自己的心灵。他希望在日常生活的寂静中找到属于心灵的终极式安宁与纯净。所以他选择了禅宗这样的东方思想作为自己的精神归宿。而这,实际上也是霍尔顿这样的人最终可能找到的最好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写作过程,与最终隐居的过程,可以被视为塞林格生命历程中一首一尾的两个具有转折意义的重要行为标志。另外,在《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第一章里,有这么一小段文字,很值得注意,就是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尔德在谈及自己的作家哥哥D.B时提到的一个小说:“他写过一本特别棒的短篇小说集——《秘密的金鱼》,你就算从来没听说过他,也应该听说过这本书。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写的是有个小孩儿养的金鱼谁也不给看,因为是他自个花钱买的,这篇让我喜欢得要命。他现去了好莱坞,这个D.B,当了婊子。”把这段文字跟塞林格后来的隐居联系起来,是很耐人琢磨的。塞林格固然不是少年霍尔顿-考尔菲尔德,但是对照之下,你却又不能不把霍尔顿跟作家塞林格多多少少地联系在一起,那小孩子养金鱼的状态,难道与塞林格后来的作品不是有着很相似的状态么?同时霍尔顿对D.B.为好莱坞写东西挣钱的那种不屑,恰恰隐约折射出塞林格后来不愿发表作品的那种超脱于功利之外的心态。

    最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小说在写作手法上确实是极具特色的。很多评论家被塞林格那些令人眼花缭乱耳朵眼发热的俚语粗口所误导,而没有充分意识到他在叙述方面的杰出成就,以至于将这本小说的真正妙处隐藏在那些俚语粗口的下面了。尤其是当有人把“平铺直叙”和“心理现实主义先河”这样的词句加之于《麦田里的守望者》之上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说,批评家们的眼睛常常会被炖肉的味道与雾气所迷惑,这样的错觉只能归结为理论与写作本身的隔离。塞林格对叙事技巧的认识与运用应该说比之于他的前辈海明威是明显更进一步的。塞林格使用第一人称、大量的口语俚语来叙述,很容易造成一种“平铺直叙”的假象。而实际上这里用的倒叙的大框架,然后在这个大的框架里进行正在进行时的顺叙,但仅仅这些还远远无法说明这部小说的层次感与节奏感为什么如此之好、如此之细腻,以至于自然得不露痕迹。决定层次感与节奏感的,是塞林格叙事过程中的那种貌似随意其实是把时间、地点、事件的变化有层次地溶解到感觉与细节的变化里,通过感觉的起伏、转承、动静来控制节奏和分配层次,通过细节的浓淡、繁简、轻重以及漫不经心的对白来控制气氛与调子。这里真应该举一些实际的例子来证明前面说的这些,不过要是那样做的话,我估计就会把整本书的几分之一都弄上来了,那样的话还不如让你看看那部小说。或许可以试着在后面的结构分析中找些例证吧……塞林格还很善于利用倒叙中记忆次序的重叠、错位、交织等特点来配置小说里段落的结构次序。同时还习惯于用一些似乎没什么用处的闲话或者过渡性的话语来调节段落中语句的节奏,以及切入每个段落正题的角度。他是一位对叙事结构极其敏锐的作家,非常清楚地知道从开始到结束,整部小说的着力点在哪里,支撑点在哪里,在哪里应该对称着去写,在哪里应该加速或减速,同时又能把这一切都包裹在随意甚至散漫的叙述口吻里,显得非常自然。比如他把霍尔顿招妓的那一段放在整个小说26章的中间两章(13、14章)去写,就显得非常有深意,因为这个经历实际上是霍尔顿最危险的时刻,也就是站在悬崖附近不远处的时刻,但是此刻他拿来面对女人的,不是本能的欲望,而是他内心深处的那种不可排解的孤独感。他渴望的是与那个妓女进行平等的日常式的交流,实际上也就是把他对女人的观念与看法悄悄地向宗教方面靠拢了。而随后他的被电梯工抢劫并殴打,与他对耶稣的喜爱以及对《圣经》的排斥观点前后并置在一起,构成了这样的一幅图景:他对那个妓女所做的,其实是拯救她的努力和尝试,而他显然把自己的行为理解对基督耶稣表达的一种深层的认同。最根本的,是他想拯救自己,试图以精神的净化来拯救自己,远离那些肉体的欲望,被劫与被打,在他的潜意识里似乎都可以算作是拯救过程的一部分了。但他终究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最终在恐惧与疼痛中他的意识陷入了另外的模糊状态里,并没能找到摆脱困境的方向。不过作为整个小说建筑的拱顶横梁,这两章还是相当漂亮的,足以支撑两侧的那些章节的发展变化了。而另外一个特点也非常值得注意,那就是在这整个小说里,萨莉、简还有他妹妹菲比这些个出场的或没出场的小女生,还有那两个修女、那个妓女甚至还有戏份极少的两位老师的太太和他的妈妈,这些女性,都是塞林格精心安排给霍尔顿的,既是缓解压力与内心伤痛、恢复温情与希望的化学因子,也是调节整个小说气氛、节奏与色调的重要因素,并与霍尔顿眼中那个令人失望恶心的灰暗的男性世界构成了奇异而又古怪的包含了明暗、软硬、暖冷、最重要的就是肮脏与纯净的对称。而到了最后阶段的那个华彩乐章——第25章,与妹妹菲比的分别,则把整个小说的气氛推到了极致,孩子式的单纯、异想天开、滑稽与莫名的伤感交织在一起,达到了有些喜剧意味而又让人不能不感叹唏嘘的悲喜交集的效果。

    “我想运用我自己的方法、语法和形式主义,尽早我会有进退不得的危险,也许完全销声匿迹。不过整体而言,我还是非常乐观的。”发表《麦田里的守望者》十年后,塞林格在《弗兰妮与卓埃》的封套折页上这样写道。他的确是个自我的预言家。他最后也确实是慢慢走向销声匿迹的。只有他已经出版的作品还在延续着他另外的永远不会消失的生命。厄普代克在那篇评论文章里曾经对塞林格的写作有一段很精辟的概括,可以称得上是知音之语:“当世人对他所采取的方向产生各种疑虑时,还是得承认那是个方向。不肯自满得意,情愿以个人的执著冒险超越限度,正是艺术家与艺匠的区别,也是代表我们所有人的艺术探险家得以成就之处。”
                   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
  • 2007-05-01

    黑蓝专栏0704 - [专栏]

    奥狄浦斯的力量


    赵松



    是三股力量构成这个悲剧:神的、命运的和人的。如果说神的以及命运的力量是凡人所难以想象与企及的,因而是铺就不可逆转变更的悲剧之路的背景因素,那么无知而又喜欢求知的人的力量,才是推动完成这悲剧的主要能量。

    悲剧的背景是英雄时代,但奥狄浦斯即使在成为特拜之王的时候,也没有多少英雄像样的实绩。他最大的贡献是战胜斯芬克斯怪兽,将特拜人民从危险困境中拯救出来。但这在特拜先知等人的眼里,多少有些运气的成分。他确实是个运气不错的人,没有这运气,他可能早就夭折在荒野中,也不可能被科任托斯国王收养,当然也不可能在战胜斯芬克斯怪兽后在特拜称王。然而幸运与不幸在他这里奇怪地纠缠在一起,以至于之前那一系列难得的幸运最后竟构成了他的巨大不幸。

    民众对奥狄浦斯充满了同情。在真相揭露之前,他们相信奥狄浦斯是个拥有智慧与好运的人,否则他怎么会战胜斯芬克斯怪兽呢?但是这种同情与信任于事无补。因为从根本上讲,面对命运,民众与奥狄浦斯一样无知,而智慧的奥狄浦斯也不能从本质上超越民众,像先知那样洞察命运。奥狄浦斯是个缺点比较明显的人。他自负、急躁、易怒而且多疑,情绪化以至于出言轻率,无论是为人处世的方式,还是面对危机时的心态,都不像个真正的政治家,倒是更近乎一个艺术家。他也是个个性鲜明的强势人物,不喜欢妥协折衷。尽管他的气质里也有其母伊奥卡斯特的细腻多虑成分,但更多的还是其父拉伊奥斯的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不习惯于冷静理性地处理事情。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冒失地听了别人的流言就跑去问神示,而知道自己将“杀父娶母”之后又逃亡国外,没想想那个关于他不是科任托斯国王亲子的流言与神示之间的矛盾。

    自信到了自负地步的奥狄浦斯在面对权力核心人物的怀疑与不认同时,轻易就被激怒了,情绪也迅速地失控,甚至失去了理性分析的能力,从而将矛盾彻底激化了,使真相呈现,完成了这出悲剧。可以想见,如果让一位今天的政治家来处理这个事件,肯定不是这样的结果的。对于今天这个不信神的时代的政治家来说,消灭不利于自己的一切证据,不过是维护其权力的基本手段而已。即使是在奥狄浦斯身处的那个对神半信半疑的时代,类似的阴谋手段也并非不可以为之。但是出于对自己的智慧与力量的自信,面对残酷命运的袭来,他全然不知,而且也不知自己的无知,他要以自己的智慧与力量查出真相,给人民一个交待,就像当初战胜斯芬克斯怪兽一样。他不知道,这次他的对手,是自己的命运。

    关键是奥狄浦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所以他的表达与处理事情的方式都是直接的,而不是在敏感地意识整个事件中的疑点之后,周旋均衡地把握控制局面。人不是神,人要等到最后才会知道命运的全部真相,所以人们喜欢求知,想要努力获得知识与智慧,摆脱无知,认识世界,尤其是认识个人的命运,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无论是知识还是智慧,都没能使人完全摆脱无知,反而会让人忽视自己无知的领域,从而自负于自己的智慧与力量,直至傲慢地陷入更深重的无知一意孤行。另外,知识与智慧的取得,还引来了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慢慢地,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敬畏诸神了,在灾难不在的时候,甚至会忽略诸神的存在。从这出悲剧里长老们组成的歌队对先知的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那时人们对神示也是可以怀疑的。从这种怀疑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与诸神的距离已是越来越远了。

    奥狄浦斯的悲剧,虽说有其家族根源,但主要还是神对人的傲慢无知的惩罚。他不顾一切地发下毒誓与诅咒,要找到灾难的答案,却不知这灾难源头即是自己的生父拉伊奥斯,而他自己,则不过是神对其父之过予以惩罚报应的实践者与承受者。当然他也确实有些无辜。因为他丝毫不知道出生之前发生的那些事件,他不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更不知正是由于自己的父亲拉伊奥斯当年诱拐佩洛普斯之子克律西波斯并造成其自杀,开启了足以毁掉整个家族的祸端;他的出生是其父母不信神示的结果,接着襁褓中的他又被畏惧神示的母亲伊奥卡斯特抛弃,在幸运地获救并成为科任托斯国王的养子之后,又被“杀父娶母”的神示误导逃亡国外,走上了命定的悲剧之路。

    说他无辜,还因为这悲剧的最初根源也并不是他的父亲拉奥伊斯,而是来自神界。通过古希腊的神话传说我们可以知道,当年主神宙斯化成公牛引诱了少女欧罗巴,引来了赫拉的妒嫉,把欧罗巴变成了母牛,并让牛虻们一直尾随折磨这个少女,直到她最后累死遥远的地方,就是特拜的卫城卡德墨亚。后来宙斯又跟卡德摩斯之女塞墨勒通奸在这个地方生了狄奥尼索斯,促使赫拉派人面狮身怪兽斯芬克斯在特拜城外山上为害,也正是这个事件,使奥狄浦斯一举成王,开始实践其悲剧命运。所以说特拜城就是主神宙斯个人淫乱生活的一个小小缩影。因而在这样的城市里发生杀父娶母的乱伦悲剧也就不那么让人意外了。奥狄浦斯的生父――拉伊奥斯其实是这出悲剧里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正是由于他诱拐了佩洛普斯之子克律西波斯,而这孩子在离家出走后不久就自杀了,才引来了佩洛普斯对其整个家族的诅咒,还造成了延续三代的悲剧命运。

    然而不管是无知还是无辜,还都不能概括体现奥狄浦斯的力量。尽管被命运完全击败,但奥迪浦斯并没有丧失自己的力量,相反,就在命运毁掉他拥有的一切的时候,他的力量才得以实现真正的焕发。此前的自负、傲慢、多疑、固执、焦躁都没有了,他的内心获得了另外一种纯净状态,他为无知与傲慢付出了代价,他承受了家族的悲剧命运,他刺瞎了自己的双眼,他将自己流放国外……他的力量就体现在这里,在遭受如此沉重的命运打击之后,他没有选择一死了之,而是选择了面对接受命运的惩罚。尽管直到这出悲剧的结尾,他也没有完全弄清楚悲剧的根源。但这些对于他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是面对,是承受。

    奥狄浦斯就像似个玩拼图游戏的人,他原本要拼出来的只是自己清白的形象,到最后结果拼出来的却是一大幕家族悲剧。在这里,你不得不敬佩索福克勒斯伟大的艺术才能与力量。他将这个悲剧故事背景及元素制作成了拼图碎片,然后让奥狄浦斯这个不幸的人去一块块拼贴起来。这个拼贴的过程,充分起到了延滞的戏剧效果。正是那一块块碎片的错落出现,使全部真相得以昭然的时间一再被延迟,而在这个延迟的过程中,令人绝望的消息似乎总是伴随着某些希望的影子,一直到最终悲剧全景构成,此前被充分延滞的悲剧震撼力与感染力也随即达到了最后爆发的顶点,与此同时,奥迪浦斯之前的那种推动悲剧命运完成的无知的力量就像铁矿石被烈火吞没毁灭提炼成通红的铁水定型粹火后,转变成了承担起整个家族悲剧命运的力量,并在转瞬间就达到了极致。

                                                                               2007年5月1日修改稿
  • 2007-04-07

    谁比他更孤独? - [专栏]

    谁比他更孤独?

    ――《百年孤独》出版四十年

    赵松



    多年以后,当加西亚-马尔克斯回忆自己早年在巴黎的生活的时候,谈到了与海明威的那次相遇。那天他在大街上发现了自己当时的偶像――欧内斯特-海明威。在潮水般的行人中,他看到海明威时,人已在走远了。他聚拢双手在嘴边,大声叫道:“大师――!”海明威回过头来,显然知道这喊声指向的是自己,就冲这个年轻人挥挥手,高声道:“再见了,我的朋友!”通过这个多少显得有些煽情的场景,马尔克斯其实想要表达的,是自己后来对海明威那种巅峰之后的孤独的理解与领悟。

    事实上,对于作家这个注定孤独的行当,马尔克斯显得比他的前辈海明威要清醒,也没有海明威那么天真好胜。在一次访谈中,当被问及如何理解作家这个行当及其成功的时候,他引用登山运动员作为例子,认为写作跟登山运动一样是个孤独的工作,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能帮得了你,而当你成功地攀登到顶峰之后,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体面地下来,然后再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他跟海明威的经历确实有些相似之处,都在巴黎当过记者,在未出名前生活得很是艰辛,后来都成为著名作家,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并且代表作之后的一些作品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批评,都跟卡斯特罗是好朋友……所以尽管他深知海明威长篇小说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的,可仍旧愿意著文为这位孤独的前辈、为那本倍受批评和嘲弄的《过河入林》辩护,在他看来,那些不遗余力挖苦海明威江郎才尽的批评家们,根本就没有看懂海明威对孤独的深刻领悟与表述。

    “孤独”这个主题,始终都在缠绕着他。它既是个人的,也是历史的。在拉美的“爆炸文学”在全世界引起轰动之后,墨西哥著名作家富恩特斯曾满怀激情地对马尔克斯说,我们在书写的是整个拉美的历史,科塔萨尔在写阿根廷那一章,你在写哥伦比亚这一章,卡彭铁尔在写古巴那一章,多诺索在写尼加拉瓜的一章,我在写墨西哥……。马尔克斯礼貌地表示了赞同。实际上他很清楚,作家并不是书写历史的人。他没有富恩特斯那么浪漫,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尽管西方批评家们给他以及他的文学战友们冠之以“魔幻”的名头,但在他眼里,现实是残酷的,而不是魔幻的,残酷的拉丁美洲历史,除了饱经苦难的拉美人民自己,还有谁会真正关心呢?所以他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讲中使用了《拉丁美洲的孤独》作为标题。“那些有良知的欧洲人,当然也有居心不良的人,开始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起来自拉美神话般的消息,关注起那个广阔土地上富有幻想的男人和富有历史感的女人,他们生活节俭的程度可同神话故事相媲美。”随后,他道出了那句看似简单其实异常沉重的话:“我们从未得到过片刻的安宁……”轻易地戳破了那经不起推敲的西方人特有的浪漫错觉与幻境。

    “两次令人怀疑,而又永远无法澄清的空中遇难,使一位性格豪爽的总统和一位恢复了民族尊严的民主军人丧生。爆发过五次战争和十六次政变,出现过一个魔鬼式的独裁者,他以上帝的名义对当代的拉美实行了第一次种族灭绝……两千万拉美儿童,未满两周岁就夭折了。这个数字比1970年以来欧洲出生的人口总数还要多。因遭迫害而失踪的人数约有十二万……无数被捕的孕妇,在阿根廷的监狱里分娩,但随后便不知道孩子的下落和身份……有的被军事当局送进孤儿院……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全大陆有二十万男女英勇牺牲……十多万人死于中美洲三个任意杀人的小国: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如果这个比例数用之美国,便相当于四年内有一百六十万人暴卒……智利这个以好客闻名的国家,竟有一百万人外逃,即占智利人口的百分之十……乌拉圭历来被认为是本大陆最文明的国家,在这个只有二百五十万人口的小国里,每五个公民中便有一人被放逐。1979年以来,萨尔瓦多的内战,几乎每二十分钟就迫使一人逃难,如果把拉美所有的流亡者和难民合在一起,便可组成一个比挪威人口还要多的国家。”

    在颁奖盛会上搬弄这些残酷得令人不得不严肃起来的数据,多少是会令那些挂着绅士式的微笑的欧洲人有点扫兴的,似乎也跟这场年终的文学盛宴扯不上什么关系,然而这个孤独而显得有些固执的现实主义者并不就此罢手:“我甚至这样认为,正是拉美这个非同寻常的现实,而不仅仅是它的文学表现形式,博得了瑞典学院的重视。这非同寻常的现实并非写在纸上,而是与我们共存的,并且造成我们每时每刻的大量死亡,同时它也成为永不枯竭的、充满不幸与美好事物的创作源泉。而我这个游浪和思乡的哥伦比亚人,只不过是一个被命运圈定的数码而已。诗人和乞丐,音乐家和预言家,武士和恶棍,总之,我们,一切隶属于这个非同寻常的现实的人,很少需要求助于想象力。因为对我们最大的挑战,是我们没有足够的常规手段来让人们相信我们生活的现实。朋友们,这就是我们感到孤独的症结所在。”残酷的现实是无法令人乐观的,他知道,面对这样的一种难以摆脱的巨大而沉重的孤独,文学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尽管出于作家的责任感,他曾表达过对拉丁美洲未来的信心,“……面对压迫、掠夺和遗弃,我们的回答是生活。无论是洪水还是瘟疫,无论是饥饿还是社会政治动荡,甚至多少世纪以来永无休止的战争,都没有减弱生命压过死亡的顽强势头。”他甚至还表达了对某种未来乌托邦社会的期待与憧憬。但是现实终归是现实,拉丁美洲的孤独仍在继续着,直到今天,他的祖国哥伦比亚仍然不时处在内战的边缘。他的悲观情绪,不管在小说里,还是在他的内心深处,都远比他的乐观言论更为真实。

    功成名就的事实并没有缓解马尔克斯的孤独。当他的作品在拉丁美洲几个国家同时出版并以数以百万计的印数发行的时候,他的孤独感不但没能有所减轻,反而变得更为强烈了。他并不是个喜欢矫情和自命清高的人,他知道作为一个作家如果作品根本没有市场那是令人尴尬而痛苦的,但是,如果他的作品像热狗一样大量出售的话,那么作品本身的真实性也就必然被淹没掉了,他的孤独产物,他对孤独的拉丁美洲的解读的产物,变成了时尚产品,会有多少人能从孤独的角度上认真而耐心地去解读它呢?这是另一种更难以言说的尴尬。他的忧虑不是没有道理的。时隔多年,我们想想看,除了“爆炸文学”、“魔幻现实主义”以及“诺贝尔奖得主”这样的时尚名头,对于《百年孤独》的记忆还有多少是属于真实的范畴的?作为现实主义作家的马尔克斯,在历经这么些年之后,相信他的知音并没有增加多少。我们不难看到,那些热衷名利的作家们、天真的文学爱好者们反复谈论的,不过是那个令人惊讶的开头句子,不过是那些所谓“魔幻”的手法,有几个人会去关注他的孤独以及他对孤独的抗争、会有意识地回过头来关注自身所处的严峻现实呢?现在,马尔克斯先生已经临近生命的终点了,他再也没写出超越《百年孤独》的作品来,尽管他从未放弃过努力,哪怕是疾病缠身。然而作为“孤独”的祭司,他的孤独之曲,还远未到终止的时候。
                                                                                 2007年3月15日

    (发于四月一日《新周刊》)
  • 2007-03-21

    黑蓝专栏0703 - [专栏]

     一天上午能回忆什么

    赵松



       从时间,或者从生命本身的角度来说,普鲁斯特与别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他是个做折返运动的人。别人在生命的时间里基本上是单向的,与时间的方向相同的,而他不是,他在抵达了某个恰当的点上的时候,就忽然转过头来,向过去跑了去,但他不是回到历史记忆意义上的那个过去,而是把过去当成了未来,通过自己的文字,去做一次重新构建与发现。这样的转折,显然指的就是那套漫长的《追寻逝去的时光》,一座前所未有文字大教堂,里面回荡的不是神甫诵解经书的声音,而是他个人的“创世纪”,这个雄心勃勃的哮喘病患者面对奔涌而至的时间,重新深入过去记忆的黑暗丛林,使很多事物重新焕发出光亮,好像它们从末存在过似的,当然,它们也确实就是新的,毫不费力地就离开了过去的时间,变成了另一种现在时的存在。而这个转折的出现,其实是有先兆的。它就是那本被称为既不是小说也不是评论,而是“作品”的《一天上午的回忆》。

    对于那些想读一读普鲁斯特的那七卷伟大著作,而又望而却步的人们来说,这本小书是个不错的临时愿望寄托处。它不沉重,甚至可以拿着它,纵谈普鲁斯特式的时间观念,以及对文学神圣性的洞察与苛刻,这本书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就是《驳圣伯夫》,显然,如果你读过之后就会发现,他就是想把这个曾经让波德莱尔都低声下气的专门以写评论著名的老家伙身上的绅士服饰剥得光光的,他不厌其烦地把这老头说过写过的傻话都拿到一起给你看,拿着他的手术刀式的笔尖挑起来,告诉你其中的虚伪精神以及错误的评判角度,还有陈辞滥调。你知道他是苛刻的,但又不能不被他的敏锐言辞所打动,你慢慢发现他不仅仅是在为那些被误解的大师们辩护,而是在毫不客气地扭转一种大家都习惯了的评论方式的方向。原本给人以绅士庄重印象的圣伯夫式评论,在普鲁斯特式的聚光灯转向后的照射下,转眼间就变得如此不堪入目,似乎圣伯夫犯的是不可原谅的道德上的错误,而不只是评论上的一家之言。这就是普鲁斯特的厉害之处。他是如此之锋利,但你在阅读的过程中总能宽容这种隐约有些刻薄的气息,因为他的主要气质还是内敛而柔软的,甚至隐含着某种因过敏而来的脆弱的味道,而他那弥漫式的缓慢流动的文字,可以令你不知不觉地就沉湎其中,好像里边包含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让人食之成瘾的却又不会致命的毒素。

    “对于智力,我越来越觉得没什么值得重视的了。我认为作家只有摆脱智力,才能在我们获得的种种印象中将事物真正抓住,也就是说,真正达到事物本身,取得艺术的唯一内容。智力以过去时间的名义提供给我们的东西,也未必就是那种东西。我们生命中每一小时一经逝去,立即寄寓并隐匿在某种物质对象之中,就像有些民间传说所说死者的灵魂那种情形一样。生命的一小时被拘禁于一定物质对象之中,这一对象如果我们没有发现,它就永远寄存其中。我们是通过那个对象来认识生命的那个时刻的,我们把它从中召唤出来,它才能从那里得到解放。”普鲁斯特在这本书的序言开始段落这样写道。从全书的角度来说,这段文字值得特别注意。这里涉及的几个关键的概念,是需要琢磨的。比如“智力”。或许在那时普鲁斯特的个人辞典里指的是日常理解吧,那种常识的范畴里知识性的思考。还有“印象”。这是感觉与记忆共同的产物,而不是凭空想象。没有凭白无故发生的印象,只有在感觉与具体“事物本身”发生某种关系的时候,在记忆中才会有印象产生。通过对这几个概念的运用,普鲁斯特使“感觉”的重要性达到了超越和“摆脱智力”的程度。因为“智力”所能把握住的只不过是那些平常的事物,而不是那种独特的可以使记忆鲜活地寄存其中的事物,它无力“召回过去的印象感受作为艺术的内容”。只有感觉才能重新发现那些特殊的事物,并且能引燃那些已处于黑暗中的火药般的记忆存在,变成灿烂无比的焰火,从而照亮那些早已逝去的时间,使之变成新的现在时的现实。如果没有这种摆脱了智力的感觉,那么即使我们拥有的记忆在理论上保持着那种日常的有效性,也仍旧不能改变过去是一个失去的幽暗世界。

    另外,普鲁斯特说的是“摆脱智力”,而不是抛弃智力,那么显然他并不是要把“智力”逐出艺术的殿堂,就像不能因为艺术家的存在而把那些不懂艺术的人都逐出社会一样。他要做的是把感觉的放置于至高的层次上,而将“智力”放置于相对“低下的层次”上。因为他很清楚的是,“不过,出于智力的真理即使不如前面所说感受力的秘密那么值得重视,但也有其值得重视的方面。一位作家只能是诗人。我们这个世纪最伟大的作家,在我们这个并不完善的世界,以及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艺术杰作,也不过是伟大才智遇难沉船漂散在水上的一些残留物,即使是这样,将散见于外的情感之珍宝借助智力的网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仍然是他们。如果人们相信,在这一重要问题上,人们没有认识到他的时间中那些最为美好的时刻,那么,破除怠惰迟钝,感到有必要说出他亲历的时间,这样的时刻必将到来。……我在开始谈到智力所处这种低下层次的性质,对于艺术家来说,也许是最为重大的问题。”在这里他强调了“智力”的组织网络作用。而这种作用对于感觉印象里的过去时间的重现,显然是有着不可轻视的作用的。然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要推一下再拉一把智力,“而智力这种低下层次的地位,依然需要智力给以确立。因为,如果说智力不配享有崇高的主冠的话,那么,也只有智力才能颁布这样的命令。如果智力在效能的等级层次上居于次要地位,那么,也只有智力能够宣告本能处在首要地位。”在指出智力的功能性意义的基础上,他实际上要引出有条线索,一条是对圣伯夫批评方法的批判,一条是对这种感觉触发式的追寻过去时间的文学尝试。

    不难看出,在这本小书的写作过程中,他是压抑着某种兴奋的。因为他意识到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写作方式,因为他以前的那些写作尝试都没有让他感受到过这种强烈的冲动力,以前的他只能算是一个极有天赋的仿作者。无疑,这种冲动于他其实意味着一种发现。而且他知道自己必须在克制中通过不张扬的描述才能使这种方法慢慢呈现出来它大致的样子。他花了七章不多的篇幅体会了一番这种对“逝去的时光”的重现手法。他就像一个天才的乐队指挥家和作曲家似的,知道自己马上就要组建起自己的乐团了,甚至已经摸到了几个主要乐器,他的手指在克制中随意地抡动出几个似乎不很规范的旋律,而事实上它们已经开始透露出未来的交响曲篇章里的一些重要因素和构成方法了。在这些篇章里,他毫无顾忌地展现了自己的敏感、细腻还有脆弱,并在那些片断式的小规模的追寻过去的时光过程中展示着自己独特的角度与方式。由这些片断引发的更大规模的想象与重现,仿佛洪流般发出的强烈涛声已经在近处回荡了,而他,却在这里点到为止,心里却就此隐匿了一个重大的秘密。他发现的其实是一种方法,一种使过去重现――不,不仅仅如此,而是用那些重新发现的过去碎片重建一个崭新的现在时的世界――的方法。这种方法一旦成形,就必然有另外一面,那就是观念层面的,方法论层面的,对某些旧有观念与方法的批判,任何新的创作都暗藏新的评论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创新都是对旧有成规的最有力的批判。在这里普鲁斯特来了个声东击西。用一个小说式的东西预言一个新小说的出现,不管怎么说都有些不明智,不如用批判圣伯夫的方法来预言一种新小说的出现那样更有意思,当然,也正因为是批判的,所以这预言反而显得更隐晦了,更容易被人们忽略。普鲁斯特母亲给他的那句话是有智慧的,当时他正急着想向她透露关于圣伯夫的文章的内容。母亲是这样回答他的:“就当我不知道,就去写吧。”

    当普鲁斯特用《圣伯夫的方法》为作名目来开始批判的时候,应该能够意识到,其实换个角度看,从这些批判文章中同样可以推论出一篇《普鲁斯特的方法》。当然,在批判圣伯夫的过程中,他的那些方法是隐藏在下面的,就像一条地下河似的,暗自流动着。事实上,现在看来,圣伯夫在文学评论上所持的观点,更近似于一个社会学家,而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评论家,或者说他更适合去当一个传记作家,因为他是如此关注作家日常生活中的细节与逸事、种族血统、家庭环境、早期教育还有社交等等琐事,以至于把作品本身放在不那么重要的位置上,这实在是令人觉得不可思议,而在当时,以这种方法做评论的圣伯夫先生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权威。这里面最为关键的一点,不是别的,正是对作品作为一种存在体的独立性的忽视,是对以及作者自我与其日常自我的明显差别的忽视。普鲁斯特这样写道:“一本书是另一个‘自我’的产物,而不是我们表现在日常习惯、社会、我们种种恶癖中的那个‘自我’的产物……这另一个自我,如果我们试图了解他,只有在我们内心深处设法使他再现,才可能真正同他接近。我们心灵的这种努力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驱散的。”这种说法是很耐人寻味的。因为在日常生活状态下,人们是那么容易忽略那“另一个自我”的存在。人们常常搞不清楚哪个“自我”是“日常自我”,哪个“自我”是“作者自我”,人们总是习惯于用“日常视角”去分析和判断一个作者的创作秘密,因为角度的错误,所以人们才会有日常层面的对作者的无尽苛责或纵容。在这个章节里还有一点很值得注意的是,普鲁斯特还特别强调了文学与科学的最大不同以及作家的真正处境,“在艺术领域(至少按科学的本义而言),并不存在什么创始者、先驱之类。因为一切皆在个人之中,任何个人都是以个人为基点去进行艺术或文学求索的;前人的作品并不像科学领域那样构成为既定的真理由后继者加以利用。在今天,一个天才作家必须一切从头开始,全面创建。他并不一定比荷马更为先进。”这种观点无异于是给那些持发展进步观念的文艺批评家们泼了桶冷水。如果说这种观点还有些大而化之的意思,那么针对圣伯夫那种谈话式的文风,普鲁斯特对文学工作的定义则要更具体深入一些:“文学工作是在孤独状态下,让对他人说的同时也是对我们自己说的话语都沉默下来,这类话语尽管为我们所独有,但其中并没有我们自己,我们就是用这种话语判断事物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面对自己,全力倾听、努力表达我们心灵的真实的声音,而不是谈话!”

    为了更深入地批驳圣伯夫的观念和理论,普鲁斯特精心选择了自己喜爱的三位天才作家:奈瓦尔、波德莱尔和巴尔扎克,作为证明圣伯夫批评之错误的例证。当一个人获得了某种权威地位的时候,如果他同时又是个自以为是的人,那么就会时不时的说些看似轻松而不失尖锐的蠢话。圣伯夫在评价奈瓦尔时就是这样的情况:“热拉尔-德-奈瓦尔,像是往来于巴黎、慕尼黑之间的旅行推销员……”尽管普鲁斯特也认为奈瓦尔的小说中“智力还是过多了”,但他还是对奈瓦尔的文字在气氛、色调、梦幻般的回忆等方式的分析,发现了这位天才作家与自己追求的方向的某种亲缘因素。这样的启发式文字比比皆是,“这些地名不是对现实时间的回忆形成的,而是出自这种新鲜感带来的欢欣,而其基质却是焦虑不安,这种欢欣主浊那种所谓‘奇妙的疯魔’……”,“任何感觉敏锐的人都能从梦幻留给我们的某种锋利尖点获得启示,‘因为没有比无限更尖锐锋利的了’”,“气氛并不在字词之中,也不是字词可以表达的,气氛存在于字里行间,像尚蒂伊的晨雾一样。”“就是这许多值得人们祝福的上午,某种失眠开掘出来的上午时间,在一次旅行令人神志纷乱震荡中产生的这种时间,这是我们真正有血有肉的沉醉,罕见的机遇,它们像奇迹一般始终把那种种令人激动的色彩保留下来,梦的魔力就把这种种色彩纳入我们的记忆,就像收存在神奇的洞穴中,在那特有的气氛下再放出神奇缤纷的色彩。”“如果我们试图通过分析我们的印象,以寻求印象的主观性,那样,我们就使形象和画面消散泯灭了。由于失望,我们借助那种叫作无从解释的梦,借助火车时刻表、旅行家的记述、商人的姓氏以及一个村镇的街道名称、巴赞先生的笔记(其中每一种树木都有名称),来给我们的幻想增加养料……”

    如果说在奈瓦尔那里圣伯夫的评论还只是流露出某种轻率自负的愚蠢习气的话,那到在波德莱尔这里,圣伯夫的文学评论方面的陈词滥调及其庸俗而自以为是的本性则可以说是一览无余地呈现了出来,什么“可爱的小伙子,波德莱尔游乐场,受到重视,让人看见……”等等等等。以至于在写不到三页的时候,普鲁斯特就忍不住这样写道:“对于圣伯夫,不知多少次人们忍不住要骂出口:老混蛋、恶棍!”这种激烈的言辞出现在文学评论文章里,多少让人惊讶得想笑,但又不能不说声痛快之至。由此亦可见文风温和敏感细腻的普鲁斯特也有金刚怒目式的一面。不过这并不是因为他脾气不好,而是因为圣伯夫实在是聒噪的太过庸俗了,更让普鲁斯特觉得难过的是,波德莱尔本人在面对圣伯夫这种庸俗的时候竟然表现出那种怯懦和谨慎局促的状态,目的只是想得到圣伯夫大叔的一篇差不多的评论,而伯夫大叔从来没有真正满足过他。痛痛快快地揭批完了圣伯夫大叔之后,普鲁斯特跟在奈瓦尔那篇里一样,掉头就转向了对波德莱尔作品的深入评述中去了。他要用自己深入精辟的解析,取代圣伯夫的那种庸俗评论,以展示他所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评论是什么状态的。他清晰而冷静地转述了波德莱尔在日常生活中悲惨的状态:“他一直到死都是在愤怒之中:当他躺在床上,瘫痪不起,在痛苦中煎熬,他曾经怀着激情热爱过的女黑人又来找他要钱,这时他因失语症说话已经含混不清,只能急躁狂乱地说出几个字句,像是在骂人,他是在咒神侮教,诅咒曾经给他治病后来又离去的修道院长。”然后普鲁斯特笔锋一转,通过波德莱尔晚年的样貌特征,概括出这样一种令人惊叹的观点:“实质上世界上只有一个诗人,从开天辟地之始,他的生命断断续续与人类的生命一样久长,只是在这个世纪,经历了痛苦而残酷的时间进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波德莱尔的一生,经历了宁静而勤奋的时间过程,我们说这就是雨果的一生,经历了飘荡而又无邪的时间历程,这就是热拉尔-德-奈瓦尔……”在这篇文字的最后结尾处,普鲁斯特的陈述近乎宗教布道辞一般庄重:“人的生命唱出的歌,有时是相互抵触的,在一部如此伟大的作品中,这又是很自然的,这一切都包容在‘神秘的深沉的统一’之中,生命之歌又相互连通相互融合,这样,各个部分彼此可以相互认知,在我们心中,只要接受了它们,它们就能相互体认,‘相互应和’”。

    对巴尔扎克重新认识,在普鲁斯特的写作进程中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因为在这个时候,普鲁斯特才终于透过巴尔扎克作品粗糙表层、庸俗笔调,看到并理解了其力量博大、包罗万象、充满激情与活力的本质与多层次的结构,还有那“没有风格”的风格。而在此之前,普鲁斯特在文字上应该是那种异常挑剔的,甚至可以说有着某种文字洁癖,而这对他的气质性格来说,再正常不过的了。巴尔扎克这个曾令他轻视的作家,最终却给他以最有力的启发。现在我们回过头来想一想,如果没有对巴尔扎克这类力量型作家的重新认识,而仍旧秉承其一贯细腻敏感而精致的文风,普鲁斯特如何可能写出那么庞大的一部小说杰作呢?估计写不到一半就早已哄然倒塌了,因为任何一个有经验写作者都清楚,单是细腻精致的风格是不可能造就博大的作品的。事实上,把福楼拜跟普鲁斯特联系在一起是容易的。而把巴尔扎克与普鲁斯特联系在一起常相当不容易,因为表面上看他们太不一样了。不过这又说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写作上的重大影响,可能往往就发生在表面上看风貌大不相同的作家之间。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解巴尔扎克的风格对于理解普鲁斯特的风格有着异常重要的旁通作用。“风格是转化改造工作的鲜明表征,是作家的思想对真实性所发挥的作用,对巴尔扎克来说,就风格本义而言,他是没有风格的。”之后,普鲁斯特又精辟地概括比照了福楼拜与巴尔扎克在风格上的本质不同:“福楼拜的风格,真实整体的各个局部整合为同一实体,各个侧面广阔展开,具有单一的光泽,其中绝不带有任何不纯的东西。各个侧面因此都有折光性能。任何事物都可以呈现,是映现,是决不会歪曲完整均质的实体的。任何不同的东西都在其中被转化并加以吸收。在巴尔扎克则不同,风格所未完形的各种成份同时并存,还没有被融合转化吸收,风格并不能暗示、反映什么,风格只是解释。风格借助最有力的形象进行解释,但不是将形象连同余下的一切融合起来,是形象使人理解他所要说的内涵……事实上,形象之美,其中是有思想的,不论思想是多么微不足道。”尤其值得一提的还有一点,就是激情的价值,他这样分析道:“阅读巴尔扎克的作品,我们还会不断感受到那种激情,几乎可以说,那种激情需要给以满足,只有杰出的文学才能缓解我们精神上的这种激情。”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普鲁斯特疾病缠身的那十几年写作最后的巨著的历程中,除了对文学本身的信仰以外,还有令人震惊的持续的激情在支持着他向前推进。虽然如此,他还是非常清楚巴尔扎克的缺陷与不足,但这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巴尔扎克独特的风格与方法的发现,他甚至挺喜欢巴尔扎克有些时候的粗野思维:“巴尔扎克说:‘荷马……与缪斯姘居共处。’”他为圣伯夫因此言辞而恼怒感到开心。“那种玩玩文学艺术的观念是什么也创造不出来的。”这话看似说针对圣伯夫之类的人的,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说给他自己的。因为通过巴尔扎克,他很清楚地知道,唯有博大的力量、鲜活的形象与持久的激情才能保证他去完成那座关于时间与记忆的小说大教堂的建筑工程。
    关于这本小书,其实可以说、值得说的东西太多了。从某种意义讲,它就是那部《追寻逝去的时光》的原始密码本。它几乎透露了关于那部漫长巨著的各种消息,只不过它们是细微的,有意隐藏的,留下过多空白的。对照着去读这两件作品,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尽管也是不容易完成的事,从中我们或许可以发现一些秘密,关于作品。我们可以拿《一天上午的回忆》里“睡眠”那章,与《追寻逝去的时光》的开篇相比照着来阅读。“睡眠”的开头部分是这样的:

    “不知为什么,对于这一天清晨度过的时间的记忆,我总想把它固定下来,当时我是在病中,彻夜难眠,到第二天早晨才上床睡下,睡眠是在白天。不过当时那个时间与我相距不远,我希望看到那个时间再返转来,但是到了今天,那个时间倒像是另一个人曾经在其中生活过似的,就在这样一个时间过程中,我在晚上十点钟睡下,睡去以后,几次短暂醒来,一直睡到第二天清晨。我经常是一关灯就很快入睡,仿佛来不及对自己说我睡了就睡去了。同样,半小时过后,一想到应该是我睡去的时间,反而把我唤醒了:我真想把我以为还拿在手上的报纸丢开,说‘时间到了,关灯,睡觉’,可是我又感到奇怪,黑暗布满在我四周,也许我的眼睛,同样我的知觉思维一时还难以适应,对我的知觉思维来说,这种黑暗仿佛就是某种无缘无故出现的无从理解的东西,就真像是黑暗那种东西似的。……我又重新打开灯,看看是几点钟:午夜还不到。我听到远处火车驶去,汽笛长鸣,汽笛声勾划出空漠田野的空间广度,途中旅人在这月光洒遍的黑夜里正匆匆向着下一个车站奔驰,正在往自己的记忆中铭刻与刚刚分手的友人相聚时的欢愉,返程回家的喜悦。”

    而《追寻逝去的时光》的开头段落是这样的: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睡得挺早。有时,刚吹灭蜡烛,眼皮就合上了,甚至没来及转一下念头:‘我要睡着了。’但过了半小时,我突然想起这是该睡觉的时候呀,于是就醒了。我想把自以为还拿在手里的书放下,把烛火吹掉。方才睡着的那会儿,脑子里仍然不停地想着刚读过的故事,不过想的东西都有点特别。我觉得书里讲的就是我自己:教堂啊,四重奏啊,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之争啊,都是在讲我的事情。刚醒来的几秒钟,脑子里还是这么在想;这个想法和我的正常神志并不抵触,但像层雾翳似的遮在眼睛上,让我无从觉察烛火灭了。而后它变得费解起来,就像前世里的种种思绪、念头,经过灵魂转世变得无法理解了。书里的内容跟我脱离了关系,我可以关注其中的内容,也可以不去管它们。视力一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是一片黑暗,这使我的眼睛感到温柔而惬意,而心灵也许更感到如此。因为对心灵而言,这片黑暗仿佛是一件没有来由、无从了解的东西,一件确确实实看不透的东西。我心想,现在不知是几点钟了;我听见从不算很遥远的远方传来火车鸣笛声,犹如森林中一只鸟儿的鸣啭,凸显了距离感。眼前展现出一片空旷的乡间景象,其中的旅客正匆匆赶往临近的火车站;独在异乡作客,迥非寻常的行止,记忆犹新的晤谈,夜的静谧中浮现脑际的灯下告别,归程前方等待着的温馨和亲情,这一切都使他心绪难以平静,这条小路因此也将深深地镌刻在记忆之中。”

                                           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
  • 2007-02-11

    黑蓝专栏0702 - [专栏]

    进入重现的镜子


    赵松


    “我在走廊的一角,在水池那里,扭开黄铜的水龙头,暗淡的光线里,水流在水泥池底溅起微白的水花,捧起来,洗脸,刺骨的冷。从这里能看到走廊的尽头,也可以听到寂静之外的某种声音,某些东西一动不动的呆在那里,让你感到恐慌……”19961229的中午,坐在值班室的办公桌前,我在这本书的封面后边的那空白页上写了这么一段话。这本《重现的镜子》是陈侗主编的湖南美术出版社的那套实验艺术丛书里的第六种。从把钱寄出去,到这本书来到我的手中,经过了三个多月的等待。那时我发觉自己其实已经习惯于这种特别的漫长等待的过程了。在那个年代期待一本书,对于我来说,未尝不是件略显神秘而又不失单纯的私事。安静等待的过程是好的。而这种安静,对于阅读本身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想想,要是没有这本书的影响,我可能会与阿兰.罗伯-格利耶的那些奇怪而独特的作品轻易地错过,同时也不可能在那个时候就懂得换一个角度,去重新理解我所钟爱的海明威、博尔赫斯、厄普代克,甚至还有张岱、陶渊明等大师的作品。对于当时已然闷头生吞活剥了很多书的我来说,这本书无异于一副及时的解毒剂和健胃助消化的良药。也正是从它开始,我对文学,才可以称得上是真正有了一知半解的领悟。那种感觉,就好像在荆棘密布的山沟里走了数不尽的弯路之后,终于爬上了一座山峰,可以平静一下自己的情绪,放眼看一看周遭的景物了。对罗伯-格利耶这个名字,我心存感激。但并不会崇拜他,也再不会去崇拜任何人,这也是得益于他在这本《重现的镜子》里的教诲。我一直记得他的那段平实明白并且深深触动了我的话:“我不是一个真实的人,但也不是一个虚构的人,说到底这是一码事。我属于一种坚定果断的、装备粗劣的、轻率冒失的探索者,他不相信在他日复一日地开辟着一条可行的道路的领域里先前存在的一切,也不相信这种存在的持久性。我不是一个思想大师,但是个同路人,是创新的伙伴,或是幸而能做这项研究的伙伴。我不过是贸然走进虚构世界的。”

     

    他有时候似乎更像个先知式的人物(当然他肯定会不喜欢这种比喻,不然他也不会将自己定位于“伙伴”、“同路人”的位置上),就算你明知道他是个深谙如何有效地对付传统文学价值体制之道的策略大师,也仍旧不能不被他的言论方式以及其中的思想所震动。尽管他喜欢《新约》,但他非常清楚,做那样的先知式的书写,或者做其它的一劳永逸的、充满深度和意义的书写,对于一个以虚构为生的文学家来说,或者说对一个独立的作者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同时也是徒劳的,那些确定无疑的“思想”、“意义”,或者说所谓的“真理”,在他眼里总归是存在过的事物中最虚伪的那一类:“我不相信真理,真理只是对官僚主义有用,也就是对压迫有用。一种大胆的理论一旦在激烈的论战中得以肯定,成为教义,就会迅速失去其魅力、力量及动力,它不再会是自由的和创新的因素,倒是会乖乖地、不由自主地去为现成秩序的大厦加砖添瓦。”他的所为,不仅仅是在传统的有条有理的织物上烧几个洞,而是像他的某个对手――无疑是学院派的――所焦虑而愤怒地表达的那样,“他在锯断我们屁股下的树枝!”即使是早年在他言辞最为激烈地打击那些传统文学的游戏规则与金科玉律的时候,他的那些对手们也不得不承认,至少在理论的层面上,他,罗伯-格利耶是很难被击败的。而延续到这本被他标上“传奇故事”的小书里,他进一步表现出让那些觉得新小说已成历史的人们觉得出人意料的魔术般的“新”。换句话说,他再次轻巧地跳出了人们小心谨慎地划好了的知识界限,把人们好不容易弄出来的关于“新小说”的模式化思维――或者再缩小一些,把人们对他罗伯-格利耶的那些定义,远远地抛在了身后,而这一次,他用的一种更具迷惑性的、更柔软也更为曲折、充满不确定性的方式。可以想象,当人们在读了几页这本书,刚刚松了口气,以为这个老战士终于也回到传统路子上来的时候,忽然间又不情愿地发现,他的这次创作,比以往的那些可能更难把握也更难命名。

     

    当那匹仿佛梦境创造的马从海里驭着一面古老的镜子出现的时候,至少对于阅读者――我个人是有着某种象征意义的。并不复杂,我只是把它理解为眼下的这本书。它反映的可不是什么布列塔尼海边的景象,相反,它在我这里只反映我自己的意象,我的眼睛,我的梦境,我的记忆和错觉,还有我的缺乏次序的想象。那时候我每天把这本书带在身边,无论是在空寂乏味的办公室里,还在是办事的公车上,还有办公楼内气息潮湿的厕所里,狭窄幽暗的自家小屋里,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企图翻烂它的那些粗糙的纸页,我紧紧地抓住它,恨不能在几分钟内就把它吃到肚子里,消化得干干净净,为我所有……它是解放者的福音,把我从“现实主义”伟大传统的层层迷雾以及“现代主义”的喧嚣烟火中慢慢地引导出来。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一直处在老老实实地爬行的状态里,而不是站立行走。“那时我23岁,但我今天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只是到那个时候我才脱离了童年时代。”我觉得这话就是写给我看的。它说的不是别人,就是我自己。有一天我在值班的时候放下这本书,望着外面的后院,还有外面的那些低矮的旧楼房,那些灰色而寂静的窗户,几株枯树,还有淡蓝色的天空,我听到走廊尽头处的那只电水箱在重新加温的声响,还有办公楼对面马路上的车声,隔壁的打字员在睡觉,刚刚打完的汇报材料还没装订好,就那么散放在复印机出口处,路边的那个修自行车的男人不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注视着过往的人们,而那个水果摊老板娘则一如继往地探着头在小窗口中,神情暧昧地观察着……这些以往在我看来毫无意思可言的平淡无奇的事物转眼之间都变得新鲜起来,它们运转着,缓慢地,而整个世界都随之膨胀了,越来越难以把握了,像魔方一样不断地变换着彩色的同时也是朴素的几何图案。它打开了牢笼,却并不指出方向,难道这还不够么?似乎只是个闪念的工夫,你已经出来了。

     

    “事物的重要性――加了香料的细香肠或是隐匿在绿树丛中的电灯――并不在于其内在意义,而在于使我们产生了记忆的那种方式。相近的事物之间最重要的联系显然是由――这是众所周知的――一些毫无意义的小事物构成的。”这段被我划了线的话,其实同样也可以用来形容我对这本书的记忆。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自己对这本书的记忆是杂乱无章的。当我试图理顺它们的时候,发现这是件很难实现的事。比如说我会清楚地记住罗伯-格利耶的父亲战后从德国带回一套《席勒文集》并整天闷头翻译的场景,以及当时它对我的那种触动,甚至是感动,忍不住要笑的那种奇怪的感动,还有他们家的女佣人在清理房间之余向问她今晚吃什么的孩子们大声说“大粪李子干!”时的那种粗俗的快意,而没有记住上面的这段现在看来异常深刻的话。在这里我显然有意忽略了罗伯-格利耶的冷静与理性,而是着意于他的幽默感,因为它显然被很多人都忽略了。那么,我是不是做了件舍本逐末的蠢事呢?幽默感,毫无疑问的,是健康心智的表现。而这本小书里,幽默的气息其实是无时不在的,尽管它经常会被理性的冷气所掩盖或者说会因为变幻莫测的印象此起彼伏而被忽视。但这种幽默跟我们熟知的那种说段子的本事是毫无关系的,因为它的本质是冷的、只是晴朗的冬天里不经意地微然一笑而已。

     

    不用刻意去回想我也知道,其实我并没有通读罗伯-格利耶的所有作品。而在我读过的那些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弑君者》《在迷宫》《嫉妒》《去年在马里安巴》《为了一种新小说》和这本《重现的镜子》。对于他后来的那些小说以及电影作品,我一直采取的是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说到底,我并不想去研究整个的他。而最近几年,我差不多是在有意避免与他的作品重新面对,在我心里,这似乎也是个实验,我想知道最终我能记住些什么,会忘了些什么,什么样的东西会长久地留在我心里。在重读这本《重现的镜子》的时候,我差不多找到了我想要的答案。其实,也正是在逐渐远离他的作品的这些年里,我慢慢地意识到,他的小说是封闭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封闭与通常意义上的封闭不是一回事,它指的不是体系化模式化的那种自我封闭,而是指它从一开始就没有给多疑善变而又缺乏主见的传统读者们留下任何可以随意出入的门,只是提供了一些不当不正的似是而非的窗户而已,并且连个梯子也没有提供,如果你喜欢猜测的话,那么猜测的过程在这里就会达到极致,以至于窒息,它的外壳是金属制成的,所有的猜测都像撞击一样在上面形成不了任何痕迹,而只能留下没有什么余波的回音,在它的内部回荡一下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涉及哲理、意义、情感的那种沉湎与戏剧的期待在这里都不会得到丝毫的满足,它考验的是你的耐心,它迫使你放弃那种习惯性的敏感心理,最终你会知道它是另一种迷宫,任何挖掘的企图都将会因为在其中找不到出口而陷入尴尬的困境。它的里面随处都是陷阱与空。或者这两者是一回事。你带得装备越齐全,遇到的麻烦就会越多,而且会全无乐趣可言。当你想弄把钥匙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却不得不面对没有锁可开的问题。文本的真空状态反过会不会使作者本人也陷入到某种困境里呢?会不会使他自己的那些矛盾变得异常突出呢?……我对他后期的小说是乐于保持着相应的距离的,那时他更喜欢用电影(当然是罗伯-格利耶式的)的方式来构建他的虚构空间,而直到这本忽然给人一种开放的感觉的作品《重现的镜子》出现,他才重新回到他的文字里。他解决了他的矛盾了么?

     

    这本书的中文版开篇页上,有很大的一块空白,当时(具体时间已无从查考了)我在上面写了一段感触式的文字:“除自杀这一行为之外,你永远也不会有一劳永逸的思考与行动。与生命本身紧紧联系的那些矛盾在根本上是无法解决并消除的,它就像似一个可以死掉无数次的瓶中巨魔那样,会一次又一次地被你的智慧能量封入瓶中加上所罗门的古老封印,然后掷入茫茫大海中,不久之后又一次接一次地在不同的海滩上被你重新拾到并打开,当然瓶子的样式始终都在改变,你的眼光与感觉也在改变,你拿起瓶子的方式也在改变,你不得不带着热情冷静地再次降伏那个巨魔,让它重新回到瓶子里,封上瓶子,直到最后一次,你打碎了那只瓶子,末日降临……”实际上我现在已经无法知道这段话因何而起。因为我可以肯定的是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罗伯-格利耶也有他自己不可解决的矛盾,在当时的我看来,他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他的努力,给他带来了新小说旗手的大帽子,即便是当克洛德-西蒙、杜拉等人取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并且毫不客气地对所谓的“新小说”表达出某种很有个性的不屑的时候,“新小说”也已经在文学殿堂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罗伯-格利耶的力量与贡献其实是无人可以取代的。作为结果,或者说成果,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其实不过是策略的成功,就新小说本身而言,其成功在于它们从来不是什么流派的产物,那些先前的与后来的学究们实际上始终都找不到评价它们的方式。罗伯-格利耶的活力在于他从不沉湎于策略里,而不断地向未知领域挺进,他有着随时都可以推倒重来的警醒与尖锐:“为了排除由新实施的漂亮理论所暗中培植而复活的官僚主义,所以到了发掘其他的线索并让这理论公布于众的时候了。既然新小说以肯定的态度确定其意义,规定其法则,把坏学生重新引上正路,让游击队员穿上正规军装,开除自由思潮泛滥者,重新审视一切便成了刻不容缓的事;要把棋子再次置于起点,写作要从头开始,作者重写他的第一本书,要重新考虑:在现时的叙述中,表现这个世界以及表现既是血肉之躯又具有主观意识及无意识思想的一个人所扮演的暧昧角色。”

     

    在这本小书里,他所做的就是“重写他的第一本书”的行动。它既是关于小说的书,也是传奇故事,也是小说,这座新建筑通风良好,似乎到处都有门可入,然而进入其中就会发现,它其实是一种新形式的迷宫,到处都散布着不确定的气息和模糊的映像。连作者本人叙述的家庭史的情节都被置入了多重的视角与记忆所构成的空间里,失去了通常意义上的自传所拥有的确定无疑的话语特权,从而周流不居起来。什么是记忆?什么是回忆?什么是虚构与想象?他用他独特的空穴来风式的写作将这一切的界限统统消解掉了,只有文字本身在流动不已,把人们期待中的理想织物变成了动荡的渊海。还有比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听他重新描述新小说的本质更有意思的事么?“新,就是研究其自身严密的一种叙述。新,就是不可能把拆散的部分理顺,这些部分的界线是不明确的,而且是互相不能适应的。还有,新,就是要把织物变得如青铜般坚实的一种毫无希望的企图……是的,在这种织物里,即在文本里所产生的东西正是当前论战的领域和赌注。新小说不是作为一种盲目的评判者,像神圣的法律那样,对旧小说所掩饰和否定的各种问题(比如说现时问题)佯装不知而向前发展的;相反,它要不停地致力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无拘无束的叙述,并且将它所搏斗的种种逆境精确地表现出来,而这逆境又同时造就了新小说本身,致使这种内在的斗争(从六十年代开始)很快将变成作品特有的主题,其中包括一系列触及各个方面的、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令人费解的、变化莫测的、综合性的、时而脱节时而又重叠的……复杂系统。”

     

    两年前,年过八旬的罗伯-格利耶又一次来到了中国,到了北京,陈侗告诉我,如果想见他的话,这次是个机会,他年纪大了,走动不便,下次什么时候来,能否来,都是未知数了。我去了北京。但我的有意拖沓使我注定不可能见到罗伯-格利耶。我甚至没有见那些老朋友们。我只是花了两天时间处理了点私事,就离开了北京。事实上我是带着这本《重现的镜子》的,也曾在火车上想过是否应该找他签一下名,以志纪念?我在犹豫中到了北京,并且在犹豫中没有联系陈侗,这犹豫其实并不复杂,我还是喜欢让罗伯-格利耶继续活在他的书里。从这一点上说,我做到了。而后来在相关他此次中国之行的那些文字里,我知道了他在人群中的那种随意而孤独的状态,一个沉默的老人,在勉强挨过了人群的围绕以及各种活动的骚扰之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去了中国南方。我看到他的几幅照片,拍得都异常清晰,背景都是寂静无光的,而他本人则处在光亮的中心,对于我来说,他就在那里,不是在图景里,而他的文字里,从时空的意义上说,他又确实是越来越远了,而这种远,与他历来所虚构的那种世界的状态又是始终一致的,既是实存的,又是难寻边际的。

     

                                                                                                                 2007210星期六

  • 2007-01-21

    黑蓝专栏0701 - [专栏]

    单行道几号

    赵松



    “这种感觉是无法言喻的,吸毒后,成长与自立的意志就全然消失了……”某一天,某位朋友在闲聊时说起了本雅明对吸毒体验的描述,我不动声色地听着,希望他能讲下去,但他却并没有满足我的愿望,忽然地就转到了别的话题上。在从窗户透进室内的夜色与灯光的交界处,吸毒这两个字让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想起了本雅明那副忧郁的面孔,额头宽阔而明朗,低沉的眉眼与犹疑的眼光、还有那抹浓重的胡子,在下面构成了他所特有的滞重的表情,而额头之上,是凝固的黑色火焰般的略带卷曲的头发,这个是个敏感、多疑、粘稠气质者的形象。在我手里这些本雅明的书里是找不到那句话的出处的。后来,从一些网上资料里知道,朋友引用的那句话,来自本雅明写给监护他吸大麻的医生的记录。那时本雅明在经济依附和内心困扰的状态里挣扎多年,想在父母金钱帮助下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可又不得不先后在父亲与命运的压力下自立谋生,有时他会藉由吸食大麻来逃避现实。这些信息让我意识到的是,以往我对这个本雅明是多么的不了解,而他的那些洒脱自在的散文以及锋利的批判文字所给我的只是一个异常独立的“漫游者”的形象。“漫游者”的观念左右着他的思维节奏,也清楚地表现在他行走的姿态上。麦克斯-雷希纳(Max Rychner)把这个姿态形容为:“走走停停,亦行亦止,怪不可言”。作为一个自觉的漫游者,他更多的时候都是处在那种游离而旁观的状态里,与现实始终保持着相应的距离。就像当年在他恳请下,那位妓女领着他逛街,从一个反常而特殊的角度观察城市街道的细节一样,如今,在他的引领下,我们通过他的那种掷出的色子般变幻莫测的文字,进入了这条梦境般的同时也是被他的眼光异常冷静地剖析过的“单行道”。

    这本小书题献给一个叫阿丝雅-拉西斯的拉脱维亚漂亮女人。1924年他们在意大利相遇并一见钟情,1926年重逢时,本雅明将这部作品赠给了她,似乎是为了感激她在那个特定的时段帮他打通了残酷现实生活中的障碍。就像这段感情是他生活里的一个片断一样,这本书也是他创作中的一个片断。阿丝雅-拉西斯给了他一段情感的高音和长久的泛音,而这本书本身,则是个一些诡异而自由的练习曲般的断片存在。书中隐含的是另外的一种更为隐秘的个人情感――对于记忆中的某个世界局部的某种清晰而又晦涩的理解与想象。“像紫外线的光那样,回忆在生命之书中对每一个人显示出一种文字,那种文字是看不见的,是对文本作着注释的预言。”他信手拈来,随手指点和敲击着那些现实投影在他的记忆与想象中留下的碎片,让它们发出光来,发出声音,显示出前所未有的样子,或归于另外一种沉寂。尽管他曾用过相当的笔墨对柏林的童年有过深入的描述,但我感觉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用惯常的方式抒发情感的人,包括他的诗人气质也没有促使他过多的沉浸于情感的涡流里,他是个天生的批评家,沉重现实的压抑以及对漫游生活的迷恋,使他获得了对世界与生活有了与众不同的非体系化的视角与阐释方式,他的思想里有着层出不穷的哲学火花,而另一方面他走的路线与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又是那样的不同。他无比关注现实结构与意识结构相交融碰撞时的随机性以及变幻不居的特征。

    《单行道》这本书里的第一篇文字是这样写的:“生活的结构目前更多地取决于事实的而非信念的威力。而且是取决于这样的事实,似乎它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没有变成过信念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文学主动性不可能要求在文学的范围里发挥作用――更确切地说,这是文学不育性的通常表现。……观点对于社会生活这部巨大的机器来说好比机油;人们不是站到一台涡轮机前用机油浇它。人们只是将其中的少许一点点儿注到那些必须熟悉的、被掩盖着的螺丝和缝隙上。”事实常常是令人绝望的,因为它们有着太多的牵扯与关联。而所谓的信念可能往往就产生于与事实相反的基础之上,它意味着某种无视与无知。观点使人们习惯于机械化的运转以及相应的那种习惯性活动,所有的观念都在被这样的事实所消耗着,当然最终被耗尽的只能是人本身,而不只是原来就易逝的观念。所以他就像面对自制的万花桶一样,将自己的记忆与想象的碎片、还有针对现实生活的观念置于一个有限的空间里,漫不经心而又意味深长地转动着,节奏缓慢而轻巧得令人心惊。

    他是个不知忏悔、无心回头的家伙。面对家庭以及社会的那种日常的召唤和疑虑,他毫不犹豫地声称:“幸运生活的结晶从那几年四十八小时的叛逃经历中像在碱溶液里那样凝成。”叛逃的生活对于他来说是一种即兴创作般的过程,而即兴创作的状态在这本小书里体现的尤为集中和充分。他甚至不无自得地这样写道:“在这个时代里,任何人都不可固执于自己的所‘能’。实力表现在即兴创作里。一切决定性的打击都是用左手(顺便)打出去的。”在一种反思却又拒绝概念化的叙述过程中,他将自己的遥远童年的某些在旁人看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瞬间和缠绕他内心深处的梦境熔为一体。“我们继续向前走去,把它抛到身后,从远处看,它虽然还依稀可见,但却已经模糊,隐隐约约,因此更神秘地缠绕在一起。”童年是一切的根源,甚至是整个世界的根源,如果这个所谓的世界在人的意识里存在着所谓的根源的话,那就只能是童年了。人们对自己的不了解,对世界的误解,都可以通过他们如何对待自己的童年记忆以及身边的儿童现象看得通透。在无知中失去童年的人们所努力制造的不过是理解的假象,他们甚至会以爱的名义不停地述说着这种假象,以使其越来越显得合理而正常,在日常的状态下构成了潜意识的法律,从而制造了全无生机与活力的安全地带。而在此地带存在并延续的人际关系则有着与生俱来的不堪一击的脆弱性。缺乏自信的人们不得不在一种单薄无力的虚伪乐观的情绪里越聚越紧密,越聚人越多,关系也越来越复杂,有着谁都脱不开干系的混乱与堕落,并以此来不断规范出新的道德底线,给自己某种幻觉般的些微光亮,也让那些胆敢叛逃的人越来越无处容身。“但在这里,只要报章杂志还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在讨论着各种最可怕、最摸不透的命运,分析着各种虚假的原因和虚假的后果,却不去帮助任何人去认识自己生命所依从的黑暗势力,那就没有任何指望。……在他们面前,每一个自由的人都像个怪物。……温暖正从物体中逐渐消失。”

    这条单行道几乎是可以穿越他意念中的整个世界的。它是如此有限而又是这般的遥遥不见尽头。他的思考是沉寂平和而又随意散乱的。他以这种自娱自乐式的随意对抗两侧的那些古老建筑和装饰物,对抗路边的行人和路途中川流不息的不同样式的车辆。他是个傲慢的人。他的傲慢来自他的深层的冷静。所以他的傲慢也就表现为某种不可理喻的冷静与少言寡语的状态。他顾左右而言他。因为他的眼光可以轻易地穿透那些坚实的墙壁,就像获得了特异功能的人,又像一个不想回家的想更久一些滞留在外面的孩子,随意地捡起那些不起眼的东西,翻来覆去地玩着,放在自己的永远无法成形的与成人无关的童话故事里,他用它们说话,说出自己的瞬间思想,用它们打出火花,照亮另外的空间与物体,哪怕只有几秒钟的停顿也足以让他的思想畅游其中,同时又不会陷在里面不能脱身。对于那些人为的象征着不朽的东西,他是不以为然的,他知道没有人真的会驻足在那里做出恰当的理解和询问,它们不过是大人们用尽心机制作出来摆在那里给大家看的玩具,而他们自己则是转眼就会把它们忘在脑后,说到底它们什么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失去了真实的特质。在单行道上他永远都可以安于那种漫游者的状态,他知道这只是个形式,走到哪里,都是个形式,真正的漫游只能在文字里达到极致,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存在,而不会被任何现实的苦难与坎坷所纠缠。他不是个纠缠不清的人,在现实里,他要的不多,永远都不会多,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可以任其自由走动的地方就可以保证他的完满了。

    从日常的角度上说,似乎没有谁比他更缺乏安全感的了,这从童年就伴随着他的感觉一直在跟着他漫游,不安全几乎就是他的意识本体的基础,因为他知道只有这种不安全的状态才可能是自由的。但这并不能影响他得到“幸福”。“幸福就是能够认识自己而不感到惊恐。”他的表达从来都是这样的简洁明了。他艰难,但从不会陷入沉重的泥沼,从他的文字里你可以轻易地发现轻盈的气息自在地流动着,他通过自己的文字获得力量、展示力量并不断地均衡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知道这是一种艺术。他知道如何把这种艺术转化为写作的艺术。“假如烟头上的烟缕和笔尖上的墨水具有同样轻盈的特征,那我可能就到达自己写作生涯的阿卡狄亚之境了。”艺术是一群无忧无虑的孩子,而不是一本正经的标价昂贵的古董。要成为无忧无虑的人,就得远行,为了这种远行,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来作为燃料以制成远行所需的能源。包括爱情和幻想。“大多数人在爱情中寻找着永恒的故乡。另一些人,虽然很少,寻找的却是永恒的旅行。……幻想是一种天赋,它可以在无限小的事物中插入,为被看作扩展物的每一种强度虚构出新的丰富多彩的内容……思想活在全部皱褶里和所有的隐蔽处。”

    “批评是一种保持恰当距离的事情。”而批评是可以有很多种形式的,即有显露的直接的,更有隐晦而曲折的,也可以是有形象的意象的。他就是通过他的隐蔽而又多样化的批评完成了这本小书的写作。他的批评是无时不在的,但又总是有着曲折而含蓄的过程,结果却又并是晦涩难懂的。他有属于自己的对直白的理解。但这直白并不是怎么想就怎么说那么简单,他非常清楚:“没有什么比怎么想就怎么说那样一种真实更贫乏的了。在那种情况下写出来的真实还不如一种拙劣的摄影。”他的文字干干净净。“面对思维的已经结成硬壳的表面,梦作为认识的源泉变成一种无法控制的经验媒介。”阿多尔诺那篇评论《单行道》的文章里的这句话可谓是种洞见。毫无疑问,本雅明在这本小书里既执著于某种曲折而明白的批评,又执著于梦境与记忆的重述,不仅如此,他还安静地在记忆的废墟里找到那些能够折射光亮(哪怕是微弱的)的残片,将它们随意陈列在身边,以只有童年才会有的光芒照亮它们的某一侧面。他的趣味不是建立什么可以理喻的秩序,相反,他更乐意看到它们从约定俗成的概念中脱离的那种状态,似乎只有这样,抽象思维才能恢复活力,恢复新鲜而陌生的本色。他的梦不是为了重建一条单行道,以便通往他所爱恋的俄罗斯女人阿丝娅-拉西斯那里,不,他哪都不会去,他只是个漫游者,没有终极的目的地。那些微不足道的具体事物,却可以通过他的梦和想象得以复活,而他的幽静眼光与抽象思维则像考古用的刀子似的,轻巧而准确地剔除了事物上面的土垢和锈迹,因而对于他来说,这种真实所重现的“单行道”比曾经存在过的那条单行道更具真实意义。“没有什么比怎么想就怎么说那样一种真实更贫乏的了。在那种情况下写出的真实还不如一种拙劣的摄影。”他拆解过去,从而使现在的思维获得自由。“单行道”是不可逆行的,就像过去不可重返一样,然而通过“单行道”可以离开,他也一直都在离开,带着那些有光泽的残片,逃到世界的尽头,结束。因为说到底,“目光是人的终结。”
                                      2007年1月20日星期六

  • 赵松


    想起来,那时你穿着裤脚肥阔的大红裤子,从那些待客的出租车后面跑过来,在那个冬天里的上午,来到这个灰色冰冷的广场中央,摆动的裤脚遮住了厚底鞋的边缘,几乎就要被地面的灰尘沾染了……模糊不清的阳光在云层后面难以透露出来,有些蒸汽似的雾从对面大厦后方一阵阵浮上空中,静止片刻,然后很快地就散了去。你跑过来时的动作是那么的奇怪而又可爱,你的步伐并不快,只是有些夸张,每一步都不像似在跑,而是在降落,小腿朝两侧摆动,有些笨拙地带动了红裤腿,像尾翼似的减缓了降落的速度,从远处,也是从半空中,你忽然的就降落到他的眼前,刚用冷水洗过不久的脸被冷风吹得发红,而头发匆匆梳理过,还是湿的,在脑后扎了两根不长的马尾辫,暗红泛金的发丝都有着波浪式的弯曲,看上去乱糟糟的……你停在那里,控制着急促的呼吸,侧着头,抿着饱满的嘴唇,略微眯缝了一下眼睛,看着他。无需凝固,那些气息就此再也不会散去了,就在那里始终停留着,如同空气,它就在那里,你也知道的。想想看,这样的描述是不是多少有了些传奇的效果呢?这个过程所构成的瞬间里,还可以继续分解下去,更为细致地分解成无数的细节,在他的记忆里,还有想象里,尽管是转瞬即逝的,最终仍旧是凝固的结晶体。

    你朋友的父亲,那个据说通易学的人,怎么会想到这个名字呢?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这个名字都是自然而单纯,似乎与现实全无瓜葛,更近似某种泄漏天机的方式。它看上去就像个梦,或者是与之相关的水晶球,天然的钥匙,无意间带给了他,可以打开隐秘之门。出乎你的意料,他从这个名字里读出了你本来的名字,那个在古代意味着智慧的、看上去姿态孤单而寂寞的字,支撑着它的是眼睛。他把你当成了那种能预卜未来的人。而你呢,有他想的那么神秘而复杂么?无论如何,他都显得太过遥远了,就像野海上空偶然出现的一只不知来自何处的信天翁,本应跟随着某支远行船队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自个呆在那里,像个关于风暴的信号。那时你还没有把服装店开在那所学校的后街上,还没想到“狂奔的蜗牛”,你跟丁子去某个北方滨海小城里度假了,天阴着,不宜出行,只能呆在房间里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你告诉他,你们住的地方靠近一个很大的工厂,灰尘漫天,不远处是墨绿的海水,时不时地把脏东西和灰突突的沫子推到海滩上,不可能游泳的,没有金黄的沙滩,只有棱角尖锐的青黑石头漫布在那里。漫长的海岸线上几乎看不到人影。海面是寂静而荒凉的,你称之为野海。

    当时他就在不远处的另一城市里,也在海边,是个港口,离你只有不到两小时的车程。晚上,体型庞大的重型货车像怪物似的不断从泥泞的道路上涌到港口外面,一些探照灯般的强光从高处打到港口里,货场以及附近的海水被照耀得如同发着奇异光芒的来自另一世界的出土文物。他站在巨型油轮的前甲板上,俯身看着下面的海水在白光下动荡,要是在白天,光线充足的时候,就能看到水里有很多细小的鱼,它们似乎就是以轮船上丢下的食物为生,随便有什么小东西坠入水中,它们就会聚集在其周围,不停地啄食。就这样,湿漉漉的海风不断吹拂过来,透入外套和衬衣里,冰凉得有些发涩的肌肤不由自主地绷紧了,泛起一层细小的疙瘩。他只是来这里透口气的,同事们在酒店里继续喝酒,吃各种生猛海鲜,酒力不胜的他早早就躲了出来,随即就发现眼下的这个城市在进入夜晚之后几乎就像个空城,街旁的店铺不到八点钟已统统关了门,马路上不但看不到行人,连车辆都很稀少。穿过那个大得惊人的广场,他觉得自己走进了坚硬的水泥沙漠,那么大的广场上只有不多的几盏地灯是亮着的,那时他想到了你,几经周折……

    那时他还没有像后来那样,渴望用纳博科夫那种充满灵感的方式以舌尖的细小动作来分解一个名字,他只是近乎本能地感觉到了那种绝望而又安静的感觉。在他想来,绝望是件多么容易的事啊。就像里面发霉的浆果随着牙齿的轻微压力不经意就在嘴里爆裂了,那种令人沮丧的气息就开始向空间里弥漫。它们是乏味无聊的工作,家庭的矛盾纠缠,难以理喻的人们,污浊的空气,汽车带起的灰尘、排出的尾气,是路边大排档烧烤羊肉串发出的浓郁火爆的焦香肉味儿,有时也会是丢在床下时间过久的半瓶没了二氧化碳的汽水……。你是希望么?你是谁呢,来自哪里,做什么的……他什么都没敢多问,就像美梦中人,生怕自己多问一句这梦就会醒了。那个虚拟世界里的虚拟名字似乎具备了所有神秘的力量。他是后来才想到用舌尖来细细品味这个名字的,若……对,不管他如何放慢舌尖下落的速度,那名字听起来怎么都像似一声轻轻的叹喟。那时他身边还没有人听他说到这个名字。他不知道该怎样去表达它,以及它后面的你。没有形象。整个名字与声音,都被他转化成了一个幻念般的发光物体,留在雾气蒙蒙的窗玻璃上面,留在闪烁的背景里……巨大的一轮明月在道路的尽头静止着,银色的清冷液体漫过道路两旁大树的枝叶上面,你们还在路上,长途汽车就像一只八眼怪兽闷声叫着奔跑在黑夜里,高速公路两侧沉寂的农田被焚烧残禾的浓烟所笼罩。你们不声不响地透过窗玻璃,看着外面黑暗的原野怎样被月光浸染得明亮起来,到在这个场景的时候,镜头在流动中慢慢凝固了,变成了一个定格,就好像丹麦童话故事里的木刻插图,留在了故纸叠页里。

    你的信息太有限了,就像现在一样,最基本的线索都不能构成。他的时间慢慢地发生了混乱,不管在哪里,他的脑子里时不时地会忽然浮现猫叫声,还有那些你惯用的词句。他不知道你在哪里,他手里什么都没有。他并不知道你那时没什么事可做。除了你,还有你的那些“老婆们”。你有好几个老婆,据说都是前世七百多年前在元朝时结的缘,那时候你可不是一个安静而神秘的姑娘,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倍受皇恩的中原巨富,娶了很多女人,而他呢,则只是个终南山的道士,这些听起来荒诞不经的故事他从一开始就是坚信不疑的,当然这也是后话了。他相信机缘,相信天意的暗示,在那个漫长的冬天里,一本蓝色封面的薄书跟一副普通的手套所带来的温暖似乎抵御了全部的寒冷。它们暗示了什么呢?那本书丢在了出租车里,他告诉了你,第二天你就去省城的图书城里将它买来寄给了他。他不知道是你先去的书城,那书还剩两本。他拿的其实是最后一本。晚上,他遇到了那辆出租车,司机认出了他,把那本被水浸过的书还给了他。这样他就有了三本同样的书。这意味着什么呢?失而复得,还是三重可能变化的线索与方向?那是一本法国人艾什诺兹写的小说,《我走了》。那天中午他离开寂静的办公室,去门卫那里拿到你邮来的这本书还有一副毛线织的手套,回头想想真的有点像书中的某个场景,是在去北冰洋的船上,借书的那些事情……

    他把你的某种天赋无限放大了。有时恍惚间觉得你是个精灵,走到哪里,随手点化,那些普通的东西就会焕发珍宝的光芒。在他的脑海里弥漫着光怪陆离的色彩之雾和波浪的时候,自然天气也忽然与他合上了拍,那天下午他从银行里出来,没精打采地骑着自行车,穿过狭窄的街道,这时候他并不知道此后会发生百年不遇的沙尘暴,沙尘与云层混杂在一起的厚度会达到十三公里,在下午三点多钟,天就黑得跟入夜一样,外面散落的是稀疏的雨点,每个雨点里都含有很多尘埃微粒,而在雨点的空隙里不断坠落的仍旧是沙尘颗粒,这些,怎么可能想象得到呢?他所能想象得到的,是那种世界末日般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虚无――从此以后,什么都不会有了。他把这初次见面当成了最后一面。要是当时有摄影师透过出租车窗拍下他的面孔,就会发现他当时的表情过于肃穆了,似乎他感受到的是这样的事实:地狱跟天堂就像云层里的阴阳电核似的在尘世里汇合了。就是这些夸张的戏剧情绪引导着他,那种怪异的表情足以让你远远地就认出他来。要不是你主动走过去,他会像个被雨水淋透的木头人,呆在那里不知所措。你还能记起那一刻他的表情么?其中包含了太多的信息。后来,在灯光温暖而辉煌的肯德基里,你拿出十几张班德瑞的音乐CD给他,然后是没头没脑的对话。后来你们分别坐上出租车,一前一后地离开了,在一个十字路口等候红灯的时候,你们的车意外地并排停了下来,他看到了你的背影,而你却在看不远处雨中的那座陈旧简陋的火车站,它是白色的。

    那个问题奇怪而简单:是?他想都没想就回答了:不是。通过了。他拿到的是信箱密码,几封以前的信,你家的街道名称,还有一个电话号码。就是从这个固定电话里,后来他听到早晨窗外市场里传来的喧闹声音,还有你母亲的问话声,有些粗糙的声音,有时候也会是你的继父,听起来他们都老了。某个下午,他在办事途中转到了那条街上,天色暗淡,他漫无目的地来回走着,七层的楼房有很多,他仰着头观察那些窗户,想知道从哪个窗户伸出头来才能看到下面的公共汽车站,还有那个便利商店,但是一无所获。他不知道的是只要再往前走上十几步,向左转,再左转,那幢楼就是你家所在之处了。如果从这里出去到市中心,并不需要走他来的那条街,而是要走前面的那座大桥,过了桥一直往前,再走二十分钟就是了。他什么都不知道。那条街,就是一个世界。他每次去那里,都要进街边的小商店里买包香烟,每次买的都是不同牌子的,然后抽着烟,坐上公共汽车离开这里,穿着整个城市,回到自己的世界里。那些不同牌子的香烟就堆在他电脑桌的边上,很长时间都没有抽完。

    河堤路上靠近河岸那侧护墙上的球状装饰灯被人敲碎了很多只,里面的灯泡被拿掉了,剩下的那些只有很远处看起来才是明亮的一串灯,只是随着时间推移,你们经过那里时,每盏灯的间距都在不断增加。从这座桥走到西面的另一座大桥,需要一个多小时,过了桥再经过体育馆,走过山脚下的那条安静的马路,穿过那些陈旧的红砖小楼,一直到你的家里,也需要一个小时左右。他奇怪的是那时冬天的夜晚竟然不冷。每个月里都会有两个夜晚属于这条漫长的散步之路,不停地走着。不是一起向前,是面对面的走着。这道路的距离就是你们两个之间的距离。回到各自的世界里之后你们会通电话,很长时间,有时会说到天光微明的时候,整个身体都僵掉了,透过窗玻璃上没有霜花的地方,可以看见大理石般静寂冷清而又平滑微明的天空,然后是远处幽暗的山脉。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庞,放下听筒,两只轮换使用的耳朵差不多都失去了知觉。在其它的时间里,你们通信。

    “王阳明《传习录》有一则游南镇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天亮时,我拉上布满郁金香的窗帘,屏幕上出现最后一行暗黄色的文字……躺在细竹凉席上,闭上眼睛,给自己留下一个黑暗的地方,面对着墙,听外面各种声音随着光亮出现。过去的几个小时,漫长的梦,每一句话,每一段沉默……睡过整个上午,外面到处是热烈的光,我回忆一切细节。上街,世界依然如故,我已有所不同。看着世相,耳朵里却响着梦幻般的声音。词语。晚上我看到了树,在黑白的世界里,一缕暖流通过叶子和枝静静流向深埋土中的根。”这是最早的信了。你在回信谈的是什么呢?他手里早就没有它们了,只有你还有。他只有残篇。“这三天过得真是不易。若是没有电话,你周围的人就会把你淹没,在你的声音出现的那一刻,我能看到你的头发、脸庞从人海波澜凌乱变幻中浮现,那么短促。在这里,除了到阳台上张望,什么都不能做,而远处有的是些破旧楼房、脏乱的街道、无精打采的人,破碎的纸片、塑料袋飘扬在空中,五月里日光混乱,室内阴暗。我试着在心里重建一个地方,说话,吃东西,散步,或者什么都不说,就那么呆着。这几天,一直头疼。没有事可做。白天,晚上,某个时间里,你在做什么,想什么,是什么样的,光线是从哪个角度落到脸上……”而你的回复,则始终是那种电报体的文字:“我习惯了/习惯早早就听到你的声音/不知不觉/不知不觉你让我习惯/可是/今天/你哪里去了?/你的声音/你的人/我感觉不到你的气息/……/今天去了医院/人真脆弱/我很怕/去的时候就不停的抖/真的没用。”

    “我不知道声音的世界会这样的奇妙,同我一向沉湎的文字世界是如此不同,黑暗降临、没有他人的时候,声音使世界浑然如一,你就在这里,转眼就能看到你,既使一动不动地背向着你也会清晰地感觉到你。我不知道幸福的感觉会如此浓烈地出现在声音里。时间不存在,那段声音里除了幸福什么都没有。在声音里我们挨着,眺望窗外那条黑暗的马路、远处华灯下的大街、往来的车辆、空寂的楼宇、偶然亮起的灯光、远处的树林、还有暗淡的山脉。这些是一,完全的一,无彼无此,无远无近,在声音编织的阿拉伯飞毯上,漫游天地之间,无所羁缚。如果不是青色的堆着暗淡积云的时间浮现,我真以为漫游会永无终了,正如你所说的,会在醒来后发现容颜已老青丝成白发。它把现实空间再一次放在我们中间。外面逐渐亮起的那一切,正在响起的那些无关的声响,没有什么能为这刚刚过去的幸福作一下点缀,声音还在耳边重复,越来越远,很多人来了。如此惶惶然,幸福之后,是一无所有,不知所以。过了一段时间,我从工作中抬起头来,呼吸一下,看一眼外面,那个声音的世界忽又浮现了,你的声音,气息,依然如故,我恍然……”

    他知道文字是另外的事。它们不能代替那些琐碎的场景,一点都不能。说个故事吧。“从前有个人,他有个梦。一天他去海边。沙滩是白色的。海水是绿色的。他赤足走着,后来停下来,在光滑结实湿润的沙滩上,用脚趾头写字,后来就用手指来写。他随心所及地去写,启初只是单个的文字,后来是简单的短句。他看到远处灰色的海鸟一动不动地呆在岩石上,而别的大些的不知名的海鸟则在天空中无声滑行。他仍旧是安静的。直到那个女子在无意中经过这里时,他已经海滩上写了很多字迹,和他平时在纸写的不大一样了。她问他,你这是在做什么呢?他说写写字。她一边读,一边笑着说,很有意思,你的字让我想到别的东西。他想了想,说你怎么会来这里?她回答说是因为没什么事,以前也常到这里透透风,今天刚好经过这附近,就过来看一看。她说道,不过我想的是,我来这里之前,我来之后,都一样。是你的想法在不停地改变。深绿的海水缓慢地失去了光泽,天晚了,太阳也落了下去,海滩上只剩下那些奇怪的文字,它们正在经历着被消磨消灭的过程,先是在字划里充分地蓄满冷清的海水,然后厚厚的海浪反复地来到这里,使海滩恢复本来的面目。”这个故事其实最初讲的时候,被他演绎得有些伤感,现在放在这里,我拿去了一些过敏而又容易给人以造作印象的词句,如果让他重述一遍的话,他一定会觉得陌生。而你当时看着屏幕上这一行行似乎早就存在的文字不断浮上来,是不是隐约觉得此人真是一个非常敏感而奇怪的家伙?透过只言片语能感知到某种无法分析的东西么?

    你是安静的,然而这安静也只不过是你的外壳。你是温暖的,虽然你自认这温暖并不多,却也足以温暖他的生活了。他有他的欲望与幻灭,而你有你的哲学――如果不能向前,那么还不如倒退,退下去,甚至退到很远处,就可以重新向前走了。其实一切早已预演过。所谓的结束可以通过你把手从他手里慢慢抽回来完成。离开长途汽车狭窄空间,你们站在傍晚的街边,呼吸着凛冽寒气,他语无伦次地问着。没有为什么。只是一瞬间。第二天早晨,他昏昏沉沉地坐上出租车,一路上经过的,刚好就是他跟你经常走过的地方,在白天里,在这样的心境下,那些原本普通的景物――路边的灰白积雪,冰封的河面,以及河面上黑乎乎的冒着热气的洞,还有河对岸山脉上的雪,转眼都成了盐。一年的最后一天。他跟朋友坐在冷清的房间里,再没什么可说的了。结束就是结束。没有什么能把结束变成延续。他有种天灵盖被突然打开的感觉,脑子里一阵冰冷,那些能产生记忆与思维并指导行动的东西全都暴露在冬天里了,所有的细胞都结了冰。然而,就像幸福变成痛苦只是抽回手的事一样,痛苦变成幸福,只是一个电话的事。你用了另外一种形式,看起来就像你用纸巾擦掉他嘴唇上的油渍一样简单而温柔。他觉得你就是上天派来引导他走出阴影的人。你从来都是那样安静地侧着脸看着他,就好像一直在等着他出现,然后带他离开。他感觉到了,可是没有真的懂得。

    其实真正意义上的结束只能自己到来。就像死亡那样。不可预期,也无法回避。稍微多那么一点点好奇心,就足以毁了整个世界。你再也飞不动了。你收拢羽翼,在地上低着头安静地走路。你需要安静稳定的日常生活。不需要任何奇迹。你向后退去。这个世界上没有精灵也一样可以继续下去。即使不通任何占卜之术也一样可以继续下去。没有答案是对的。他去了南方,而你去了北京,继续你的服装生意,还有了婚姻。在南方,最初的一个月,他沉陷在回忆里。弱不禁风。后来他不去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刻与场景了,而是去回忆那些令他沮丧、恼火、嫉妒的场景,看到的,听到的,或者想象到的。他希望它们就像缀在笔端的墨水一样,能把那些文字般的记忆全部抹黑。他想起后来你开始准备离开时的样子,没有声音和表情,还有一个谎言……那时他没有想到你已离开了。他想到你在那人的办公室里帮着接听电话,处理些杂事……那时有很多时段都是空白的,任凭他如何胡思乱想都无法添补内容……你在商场里散步,你说一个人,而他就在商场外面,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等着你走出来,不是你,是你们,那人伸出手臂搂着你的脖子,而你们的表情看上去都有些郁闷,你心不在焉,但也还是自然的。有些个晚上你会忽然的就消失了。他会突然打车跑到那座桥上,或者你家楼下的暗影里,希望能看到你,哪怕看到的是你们,也是好的,他与其说是在等着你,等一个人,不如说是在向你归还永远都还不清的什么。任何反向的努力都是徒劳的。你们在步行街上散漫地走着,并不知道他就在后面不远处跟随着,他最后忍不住把电话打给你,因为他看你并不是快乐的样子,拿起电话,你就哭了,他也跟着哭了,还有那个人,在你身边的人,也跟着哭了,奇怪的场景,三人同悲、不知何为。就这样,他觉得自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了。他在南方的大城里把自己安顿下来,想念与你相关的人与事,景与物,想念丁子,甚至还有你丈夫、你未来的孩子,他觉得自己能像爱你一样爱上他们。这种无可救药的感情完全错了位。他竟然爱你们,而不只是你。这也是倒退,他如法炮制。

    对于他来说,回忆并不会带来慰藉,但有可能使内心生活延续下去。想到了与你有关的什么事,或者是忽然遇到了与你相似的人,他会跟孩子似的突然兴奋起来。确实有这样的人。无论是肤色、脸庞、嘴唇还是牙齿,还有神情与举止,都与你非常相似。这种相似有些令他不安而恐慌。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丁子,也告诉了别的人,每一次描述,似乎都不过是为了让自己重新确信一次,这是真的,而不是幻觉。谁能说不是幻觉呢?去年冬天里从那座商场你的专卖店里经过时,他不就是与你面对面地只有一步的距离,而并没有马上看出是你么?那时你的形象是出乎意料地缓慢地唤醒他的记忆的。刚从睡眠中被惊醒的丁子过了好半天才进入他的语境里。她声音懒散,那边在下雪,天气倒并不冷,昨晚她基本上没怎么睡,现在整个人都有种漂浮在水上的感觉。她似乎并不想与他探讨那人与你像或不像的话题。她后来想了想,告诉他,你现在过的很好,正在考虑能有个小孩,每天生意上的事也很顺利……。他听着,从大厦的底层屋檐下走了出去,外面还在下雨,毛绒绒的雨丝缓慢的飞舞着。他钻入出租车里,小声告诉司机地址,然后继续听着,她有些困倦了,她不清楚他为什么还会这样缠绕在过去的事里。他也不知道。他尽可能缓慢地解释自己的感受,出租车驶上了高架桥,外面流动的是光影与黑暗之物,他觉得自己随着出租车向上浮起又慢慢滑落,在这个湿漉漉的夜晚中划出了一道不明显的抛物线。是什么将自己这样随意地抛了出去然后又落了下来呢?他下了车,回到住处,坐电梯上去,开了楼道灯,有些犹豫地走到自己的门前,拿出钥匙,开了门,他说丁子,再见了,不打扰你了。然后关上房门,反锁了。他有点累了。躺下去却又没办法入睡,索性就坐起来,仔细地翻着床边那些书,它们堆在他的周围,要想找到一本适用于此时此刻的书,实在是件困难的事。最后他把手重新停在了那本前些时刚看完的书脊上,“漫漫长夜旅行”,塞利纳的。他记得塞利纳在那部书的扉页上杜撰了一首十八世纪法国王室瑞士卫队的队歌,他还给你读过:“我们的一生是一次旅行,/在严冬和黑夜之中,/我们寻找自己的路径,/在全无光亮的天空。”这段话,现在是不是只与这部书本身有关了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觉得就应该把你的最近的一段话写在下面:永远不说,就是永远……。
                                                                            2006年12月18日



  • 赵松



    他的右手,食指跟中指都是僵直的。它们不能像其它手指那样灵活运动,甚至不能做简单的弯曲。它们就那么僵硬地伸直那里,要是抬起手,它们就会指着什么地方,这里或那里,垂下去的话,就不声不响地指着地。如果从一生的角度来看,它们刚好就相当于生命的一个特殊的转折点。当然你也可以把它们看作是他这个人的缩影,既是对其个性的概括,也是对未来的某种预示。它们继续坚定地占据着自己的位置,固执而无用,等于什么都没有占据。然而任何时候他出现在你面前,你都难以无视它们的存在,即使是他的整个手都在发抖,它们看上去也仍旧保持着那种倔强而又旁若无人的状态。

    在我还在读中学时候,我曾问过他的老师,也就是我的母亲,高昆的手怎么会那样?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有些含糊其辞,她好像不大想让我知道什么似的。后来我只好直接去问高昆了。他眯着眼睛看了我一眼,低头用拇指跟无名指熟练地捻碎旱烟叶,均匀地把它们洒在左手拈着的弯成弧形的卷烟纸上,然后转动它,卷成一枝头大尾小的旱烟,掐去纸尖,叨在嘴里点燃,烟头冒出一小团火焰,随后又变成了一股浓浓的白烟。他的回答简单明了,在机修厂里上班时被机器挤了一下,就成了这样。对这个答案,我很怀疑,但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过了两年,忍不住又去问他。他想都没想就给了我另一个答案:摔的,翻墙的时候,右手撑到了地,弄伤了这两根指头。说完还冲我挤了挤眼睛。我明白了,要是过些时间我再去问他,答案估计会变,说不定会是打仗时被击伤的,也可能说是冬天里伸到外面冻坏的……。他也知道我不信,就有些勉强地笑了笑说。看来你比我还关心它们啊。后来我大了,终于知道了它们之为它们的原因。那时他差不多也老了,思维迟钝,说话也有些结结巴巴了。

    母亲的那些学生里,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早,也最为深刻。他从上中学开始就经常没事到我们家里来玩。我六岁那年的除夕,一家人正在包饺子,他跟一个同学带着满身寒气进来,说了几句话就走了。过了没多久,很多人在我们家院子外面敲门,大声叫嚷着。我们紧张地跟着父母出去,开了门,只见外面密密压压地站了几十个精壮小伙子,手里都拿着木棍铁锹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手电筒,向我们晃来照去。母亲什么学生都教过,什么顽劣的弟子都修理过,上百个学生斗殴的场面也见识过,所以就显得镇定自若。她心平气和地问他们,“你们是哪的,干什么,来抄家么?”那些人里,有几个很快就认出了她,“这不是韩老师么?您家在这儿啊!我们的灯笼被人偷了,跑到这边来了,那我们就不打搅您了,就当先给您拜个年吧。”手电筒的光从我们这里移开了。母亲也看出了说话的人是什么人,“哦,是你们啊。”随后,一群人乱糟糟地唿哨而去了。临走他们还不忘大声向别的地方丢下狠话:小子哎,听清楚了,别让我们抓着你们,抓着了,打断你们的腿,当灯笼挂树上……

    后来高昆跟那个同学又溜了回来。我母亲道,“是你们两个小子干的好事吧?”高昆得意地撇了撇嘴,歪了歪头。北河后街的那帮人,一向是以好勇斗狠闻名的。他讲起刚才的惊险场面,他们跑到北树林那边去撒尿,那群追出来的家伙也到了那里,没等他们把裤子提起来,就给人堵住了。“他们问我们从哪过来的?我们说从东城。‘有没有看到两个拿着灯笼的家伙?’我说我们刚过来时,碰见两个人提了两个大灯笼从炭素厂旁边钻到胡同里去了。那帮人就放我们走了。”想着他们在树林里连裤子都没来得及提上的场景,我既觉得惊险,又觉得好笑,就特别愿意挨着他。放完鞭炮,吃饺子的时候,高昆低声告诉我,那帮人里有个人曾经跟他打过架的,还挨过他一棒子,“竟然没认出我来,嘿嘿。”其实啊,母亲后来跟我们说,这个高昆,虽然看上去眼光凶,其实是个很稳的人,心里没谱的事是不会做的。

    那时他还没留起小胡子,脸部线条很清楚,有股锋利的感觉。平时话不多,喜欢戴个半新不旧但洗得干净的军帽。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他常出没的几条街上,不少人都隐约有些怕他,怕他的眼睛,那双单眼皮下面透露出的光线有时会忽然变得很冷,远远的。那年代的年轻人整天无所事是,有事没事打架斗殴是常有的。在三十中学的那些年,高昆其实没打过几次架,但每次打得都很出彩,因为对手都是把打架当成家常便饭且名声在外的家伙。他从不打群架,每次都是单挑。他学过武术,很会打架,出手是又准又狠。被他打败的那些人,没有恨他的,都很服气。有一回,跟他单挑过的两个小子被一大群邻街的小子追打,经过他家门口,眼见着就跑不掉了,正在门口的高昆拦住了那些人。“差不多就行了,”他抽着烟,拎了一块砖头,站在路中央,面无表情口气平和地对他们说道。那些人有点意外,你谁啊?“我高昆。”那些人没听过这个名字。他把烟掐了,很随便地蹲在地上,一边用那块砖头慢慢地敲着地面的冰,一边半抬着头,斜着眼睛看着那些人。那些人给他的这种作派镇住了。其中的一个领头的,打量了他一会儿,说我今天就给你个面子,高昆是吧,记住你了,有空到南马路这边玩,找我,我叫李春。

    这个李春,就是后来一把铁锹砍翻了六七个人,警察围追了一整天才抓住的那个,后来被重判了十年。他弟弟叫李秋,是个瘸子,脚筋被人挑断过,整天拄着根拐杖,可仍旧是个出了名的狠角。高昆跟他们兄弟喝过两次酒,聊得也可以,但始终没混到一起去。李春生前对他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高昆,你呢,跟谁也混不到一块儿去。他不知道高昆不混在那种人里,是有原因的,一是因为他老爸,老爷子是当兵的出身,脾气暴烈,他对我母亲保证过,老师你放心,高昆敢迈错哪条腿,我就打断他哪条腿。二是因为我母亲,她对高昆说过,你小子要是混到那种人里,就别说是我学生。三是因为一个女生,跟高昆是同班同学,名叫陈什么敏,长得很清秀,我母亲说她有点像林黛玉,平时不喜欢说话,是个冷美人。高昆一直很迷恋她。她也挺喜欢高昆的。他们不声不响地恋到九年级毕业的时候,高昆把她带回了家,让父母看。母亲觉得这姑娘面相不好,是苦相,会克夫败家,颧骨高,眼光冷清。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父亲没表态。陈姑娘什么都没说,就跟高昆分手了。她知道高昆是个孝子,不想因为自己让他背个不孝的名。后来,她跟了一个比他们高几届的男人,再后来呢,她没结婚就怀孕流了产,还住了院,而那个男人却不管她了。当时不少人都拿她当作笑谈,可高昆不管这些,径直去医院里照顾她。

    这事被人们一传,就变了味道,高昆成了事主。而那个丢下陈姑娘的男人,倒成了受害者。生活作风的事,当时对于任何正派人家来说都是门面的事。高昆的父母觉得颜面扫地。他父亲拿着棒子就去医院清理门户。见到高昆别的没说,一棒子劈头盖脸就打了下去。高昆下意识地抬手一挡,棒子打在他张开的手上,打折了那两根手指。高昆什么都没说,就是那么默默地看着父亲的眼睛,垂着受伤的手。他父亲极力要挣脱劝架人的一堆手,可是挣不脱,只能怒目而视,骂他是畜牲。据说当时他们父子两个就这么对视僵持了十多分钟。陈姑娘把被子蒙在头上,不声不响地哭了。……后来,到了冬天里,数九寒天的时候,高昆结婚了。对方是他父亲老战友的女儿,一个身材高大、性情开朗的姑娘。而那个陈姑娘,则一个人离开了这个城市,嫁给了一个部队连级干部,做了随军家属。她在我的印象比较模糊,只是个隐隐约约的一个形象,皮肤白净,眼睛安静而明亮,没有声音。

    高昆的理想,是做个车工。中学毕业后,他顶了他父亲的班,进了机修厂。右手坏了,他就练左手,把它练得跟右手一样灵活。我父亲那时也是车工。他看过高昆干活,是这样评价的,“悟性好,胆大心细,手法利落。”手艺固然是好的,但在为人上,他跟他的那两根手指头一样不灵活,尤其不懂怎么跟领导相处,再加上平时惯于独来独往,不苟言笑,把自己弄成了边缘人。而且他的脾气变得大不如前,发作起来比他父亲还火爆。若是惹火了他,就算是领导,他也照骂不误。也正因如此吧,后来企业改制,他是车间里第一个被通知买断回家的。买断之后,他的脾气更差了。整天哪都不去,就闷在家里。他的妻子倒是个乐天派,虽说没什么文化,却是个对什么事都看得开的人,任凭高昆那张冷脸如何阴晴圆缺,她都不往心里去。用她的话说是,你不理他,他过了那个劲头,也就那么样了。不过,后来高昆开始酗酒的时候,她撑不住了,就来找我母亲,让她出面说说高昆。

    我母亲很了解高昆,见到他以后,也没劝他,只是聊起以前在学校时的事。聊着聊着,自然就聊到了那些往日的同学现在怎么样了。随后就聊到了那位陈姑娘。前些时,母亲在沈阳遇到了她,现在过的挺好的,跟她男人转业到了地方,找了份图书管理员的工作,人也白白胖胖的,生了个男孩,都九岁了。“她还问起了你,问你过得怎么样。我说你也过得不错,就是脾气不怎么好。她说你是个孝子,是个讲义气的人,可就是不懂得心疼自己,还说要是赶上好环境,你应该能有点出息的,因为你很聪明……”话没说完,高昆的眼圈已经慢慢地红了,什么也没说,起身就走了。从此以后,他似乎不再像以前那么固执了,脾气也好了些,平时除了安心做自己的事,就是跟妻子、女儿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但在喝酒这件事上,始终都没有改。他原本就是个酒量大的人,每天晚上要是不喝上半斤白酒,连饭都吃不下去。酒精的负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他的那只灵活的左手,就是喝酒废掉的。他得了手抖的毛病,发作起来,有时候拿着钥匙连门锁都插不进去。这样一来,想再继续做车工也做不成了。

    转眼有很多年过去了,我几乎把高昆这个人忘了。所以前年春节回家,初三那天见到他的时候,就感觉有些意外。他一个人拎着两瓶酒和一些熟食到我们家来拜年,顺便跟我父亲喝酒。他的变化之大,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整个人都老了很多,头发留得长长的,干枯而凌乱,而且在脑袋后面扎了个小辫子,胡子有点像老山羊的,脸庞瘦削露骨,眼睛看上去也暗淡无光,眼角还有很多细长的皱纹。他笑嘻嘻地看着我说:“你胖了。”我说你可是瘦多了。“我老了,”他的右手还是那样,中指跟食指伸得直直的,微微有些不自然的颤抖,指着地面;左手端着酒杯,也在轻轻地抖着。我有点没想到的是,他已经四十八岁了。如今,他在自家附近的街角开了个配钥匙的小店,生意不温不火的,但也足以维持生计。母亲担心我多问什么不该问的话,就示意我不要再说了。他呢,也不再说什么,默默地喝完了酒,然后就走了,神情有些沮丧。但在临出门的时候,还是冲我努力笑了笑,“你真的是长大了,我都认不出你了。”我也笑道,我都三十多岁了啊。

    他走之后,母亲跟我慢慢说起他的一些事。他的妻子一直在跟人合伙做煤炭生意,去年认识了一个做服装生意的男人,一来二去的,不知怎么的就好上了,一起去了趟广州之后,回来就跟高昆提出离婚。高昆呢,也没说什么,离就离吧。他也确实是没喜欢过她。他现在是自己带着女儿过呢。他女儿正在读高二,学习成绩不好,性格也是古怪不驯,整天跟一帮不着调的孩子混在一起。他也懒得去管她,觉得这孩子基本上没什么希望了,从性格到容貌,一点都不像他,也不像她母亲。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也不是愁的事,人各有命吧。谁都管不了谁的。”他父亲前年得了中风,在家里瘫了一年多,又在家里挨了半年,去年冬天死的,死前一直都是高昆在照顾他。

                                                                        2006年11月17日星期五
  • 赵松


    胸怀浪漫的人在现实主义的环境里会轻易就成为异类。而做异类是有代价的,它无法被量化,很多时候,它不但不会体现出什么触目惊心的东西,反而还会让人不由自主地陷入莫可名状的寂静里。这并非缘自自我的保护与封闭,而是由他人制造的,它能让一个人在群体里永远体现不出应有的价值。尽管你意志坚强,胸怀宽阔,懂得自我调侃,就像可以幽默而轻蔑地谈及那些委琐之辈一样,然而很多时候,你不得不做出妥协,在大家通用的游戏规则里找到某个靠边的位置,不再有个性张扬与反动,可是你仍旧不能真正地被环境所接纳,同时又无法避免环境本身对你的腐蚀,不是心灵的,就是肉体的。从日常生活的惯性氛围中的群体角度来看,任何浪漫的个体都是不合时宜的存在。在成人的世界里,天真常常就是一种罪过。如果说在这个世界里贪婪与残忍都是可以被理解的,那么天真则永远是不容易被他人所理解的,它不是被漠视,就是被嘲弄。

    我始终认为你是一个浪漫而天真的人。一九九二年的春天,你兴冲冲地打电话到班组休息室找我,可我不在,你让我师傅转告我一声,次日下午去厂报编辑部找你。我去了,可是没能见到你。不知是由于太阳离地面太近了,还是因为内心兴奋而又忐忑不安,我一直有种睁不开眼睛、不知所措的感觉,我给你投过一篇改过二十几遍的稿子,我已经没有力量再去修改它了,把它投入信箱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也坠入了某个并不危险却又陌生难测的深渊里,不能逃脱也不能落底。在你的办公桌上,我看到了那期报纸的校样,也是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文字变成了印刷的字,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还不是这个,而是我的文章旁边有一篇你专门为我的文章写的评论,比我的文章还要长一些。坐在编辑部的沙发里,看着阳光透过窗子倾斜着在地板上留下一块有些变形的方形光斑,我的头脑里只有异常明亮的空白和异常脆弱敏感的空白,而视线所到之处又都是那么的美妙而宁静,包括墨水的气息、散乱在地上的报纸,还有那几盆矫揉造作的盆景和植物。

    有些场景想不清楚了,比如,我们的第一面是在编辑部里,还是在通讯员培训班上?我只是清楚地记住了那期通讯员培训班原本并没有我的名额,是你临时找领导争取的。这在当时的年轻人眼中,是一种类似于荣誉的东西,因为入选者不仅可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坐在教室里听厂报的编辑们讲写作常识,还能被带到海边的渡假村里吃海鲜、联欢、看日出、在沙滩上漫步。过度的兴奋为让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做出可笑的举动,我在你讲课的时候,写了一个纸条,意思是说,如果我将来成为作家,一定不会忘了你。下课时我把它递给了你,然后掉头就走开了。我们二十几个年轻人一道去了兴城。你却因为家里临时有事,没有去成。对于那张纸条,你没有任何反应。此后将近有十年的时间,你从没有提到过这张纸条的事。在海边,人们几次提到你的那篇评论文章,还有我的那篇散文,只言片语都足以令我兴奋不已,实际上我并没有意识到,在他们的眼里,一个怪人发现了另一个怪人。我拘谨,腼腆,不善言辞,手里握了本袁宏道的尺牍选集,跟在大家的后面,有种略显尴尬的沉默。有张照片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我当时的心境,看日出的时候,我侧着身体,把衣领竖了起来,初春的海风还很冷,我尽可能地缩着脖子,表情疲惫,皱着眉头,眯缝着有些茫然的眼睛,而左侧眼镜片的后面,则是一点朱红的朝阳,自然弯曲的头发被潮湿的海风吹得越发的粘软了,有几绺搭在了额头上。

    在回去的火车上,我又做了件令人惊讶而又显得夸张的事,就是蹲在地上,把座位当成桌子,一口气写完了我的第二篇散文作品《海·日出》。在文章的最后,我情绪激动得难以自抑地把日出称之为黑暗的海奉献给我们这些过客的伟大诗篇,其实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诗。在我写的过程中,不时有人伸出头来看看我。几乎所有的人都觉得我这个举动实在有些夸张。但是我当时确实多少体会到了一些写作的畅快。这个新闻很快就传到了你那里。在你的办公室里,你忍不住哈哈大笑,说你完全能想象得出当时的场景,我的样子,以及大家的反应。你笑的时候,眼睛会自然眯起来,牙齿整齐而漂亮,声音略带些鼻音,很富有弹性,有点像合唱团的领唱。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当时在火车上他们一定觉得我非常可笑。你说不要管他们,笑就笑吧,你还是你就行了。而你呢,我逐渐知道了,你一向喜欢偶尔做些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或者不明白的事。他们不明白你为什么从来都不画妆。也不明白为什么你到了三十岁还不结婚。为什么你从来都不跟女同事们讲自己的生活琐事。不明白为什么你那么讨厌那些喋喋不休的小女人。也不明白你为什么在下班人潮涌动的时候偏偏要穿一身白绸旗袍招摇出厂。你当时的领导为了这些事,没少找你谈心,劝你不要再挑剔了,差不多就结婚吧;要多跟同事,尤其是女同事交流,不要独来独往;在上班下班的时候尽量不要穿奇装异服什么的。你平静地反问领导说,首先,旗袍是国服,为什么不可以在上下班时穿呢?其次,我有男朋友,我只是不想展览他,也不想早早就结婚;而那些喋喋不休的小女人们,实际上永远都是什么都说不明白的。领导很失望地看了看你,提醒你不要过于骄傲、目中无人了。你微笑着摇摇头,不会的。

    管你叫廖素,并不是我的主意,而是W的,那个喜欢张爱玲的女孩,我们曾经一起去过你家里。她的文章比我的好。她很有天赋,而我没有,我只有勤奋。她之所以叫你廖素,是因为你素面朝天,从来不施粉黛。也是因为你心地善良、坦诚待人。W去美国之后,还在E-mail里问你的情况,那时我已经到了上海。她跟那个捷克裔美国工程师生了两个女儿,经常跟着他到世界各地去,偶尔会写些随笔,但并不多,更多的时间都花在了看书和教育女儿上。在那张她跟两个女儿的合影里,她看上去健康而饱满,与在抚顺时完全不一样,而她的文字也变得平和冲淡了。她让我转告你,你最后跟她说的那些话,对于她来说,非常重要,谢谢你,她爱你。我把这些话转达给你的时候,你的眼圈有些发红,声音也有些发涩和颤动,你不得不放慢说话的速度,你们曾经发生过争吵,很长时间不再说话,令你异常痛苦,后来,她重新来到了你的面前,却是告诉你她要离开的消息。这一次,她爱了一个喜欢沉默的捷克男人。她跟你一样,在厂里制造了一次新闻。你看,你所关心的,都是跟你差不多的在言行上让别人觉得难以理解的怪人。

    无论是天真还是善良,其实都不算什么问题,你最致命的弱点,是你容易怜悯。你甚至会怜悯你的敌人。在你的敌人受到不公正遭遇的时候,你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客观地表达出你的看法,为其辩护。在别人眼里,包括被你怜悯的人眼里,这种行为无疑是可笑的甚至是不可理喻的。因为他们从不会怜悯任何人。他们只喜欢嘲笑别人,他们也喜欢憎恨和诅咒。在不懂怜悯为何物的环境里,其实你注定要一直孤立下去,还要背上名为“愚蠢无脑”的光圈。因为你会本能地怜悯,他们觉得你是那种怎么对你都可以的人,既可以随时谈笑风生,也可以随时把你弃之于污水沟。那个经常拼酒的女人不就是这么对你的么?可是在她醉倒撒泼的时候,你还是会忍不住去帮她一下,因为在她的空虚浮躁情绪里,你又自然而然地开启了怜悯。

    这几年来,你与世无争,过着相夫教子的平静生活。你缓慢地写作。与以前的那种强壮的身体状态相比,你现在的身体真可谓麻烦不断。腰间盘脱出令你吃尽了苦头。还有些别的问题。你差不多都已经习惯了。我们见面的时候越来越少了,每次回来,见到你,最后总是忍不住要问你,是不是还在写?听到你说还在,心里就觉得很欣慰。我还记得你的一篇散文的开头部分,写的是你的想象与梦境的结合,渐行渐远的一个人,凌波而去,从长白山的余脉,进入到远古森林的深处……那时候,在我看来这只是你的一时想象而已,并非你的本性所向,你是个满怀热情的人,一个理想主义者,你永远都不大可能转身就离去,做一个不问世事的人。即便是你对身处的环境无比厌倦的时候,你也是带着不服输的心理混合了厌倦的情绪努力支撑着。你永远都学不会与人争夺什么,更是学不会与别人斗法玩头脑,搞微妙的人际关系,你真正学会了的,只有沉默。

    这次国庆节回来,给你打了几次电话,都是关机状态。后来就打听朋友,才知道你已离开了宣传部,被调到了远离总厂的西区,做驻站宣传员。我所能想象得到的,是在那个陌生的地方,你躲进某间偏僻安静的办公室里,每天准时上班和下班,除了写稿子以外,就是看看书,或者不声不响地出神,透过窗玻璃,看着不远处林立的炼油装置和储油罐。大多数时间里,你都是那种非常难得的独处状态。这一次,是你自己申请去那边的么?要是遇到了你,我会问你这个问题的。我倒是希望是。实际上,我希望是由你自己来完成这次转身而去的。在那个环境里浸泡多年,你也该到彻底想通的时候了。

                                         2006年10月20日星期五

  • 赵松

    从参加工作,到离开单位,那十三年里给我印象最深的领导,除了他,也真就没谁了。之所以说是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他的形象前前后后从正到邪、亦正亦邪,变化之大完全出乎人们预料。若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的言行其实跟社会倒也还是合拍的。他的那条并不辉煌却也颇多得意之处的仕途,几乎就是跟这巨变的社会同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直到最后安全地转到别的单位做领导之后,他仍旧可以算得上是个成功人士。即使是现在见到他,我可能还是会顺口叫他一声魏书记的。这是一种习惯叫法,同时也能从中感觉得到,他的形象最光辉也最不真实的时段就是在书记的位置上度过的。

    从他的面相上,就能看得出,他是个充满渴望的人。这种渴望的程度,在他那个年龄段里,并不多见。他生了双凤目,面庞白净、身材修长,往那里一站,那气度也真是有点玉树临风的意思。在他自己看来,如果不出身贫寒,以他的勤奋跟头脑,早已是功成名就的人了。整个青年时代,他吃了不少苦,直到后来春风得意的时候,谈起那些事情还仍旧会唏嘘不已、感慨多多。后来他参了军,入伍十年,把自己改造成一个那种国有单位里很需要的标准文人,也就是擅长写公用文章的人,给领导写报告、写讲话、写总结计划,他的军人严谨作风,给他加了不少分。在整个系统内,没有不知道他的文名的。按圈内的习惯说法,他其实就等于是领导手中的一枝笔,而不是一个人。我进入这个行当,遇到的第一个前辈加半个老师,就是他。

    1992年,在他手下实习的那三个月里,我对他真是佩服得是五体投地。他是党办主任,但不是党委常委,所以他早早就憋着一股劲要干出点样来,给大家看看,当然了,主要是给领导看的。他是那种事必躬亲的人,不管是定思路、改稿子,还是下基层搞调研,他都会亲自操作,整个流程安排得缜密简明、近乎完美。但显然他的上级领导并不在意这些,而他那时又搞不清楚领导在意的是什么,就一直当这个不大不小的京官,而做不成封疆大员。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休息和生病的时候之外,他每天都会提前一个小时到办公室。当时他对我的要求则是:不要求你比我还要早,但要比其他人来的早,打开水、拖地板、取报纸,这些事情都要做得利利索索,不要让人提醒,这是当秘书的基本功,练的是你的耐性。那三个月,我感觉自己跟刚入少林的和尚差不多,每天做的都是类似于砍柴挑水淘米烧饭的事。此外,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我,当时也是处处认真跟他学,但由于悟性不高,只学到了点皮毛。

    尤其学不来的,是他的干净。一年四季,不管什么天气,他都 要穿白衬衫,这是在部队的那些年里养成了习惯,每天穿下来都要马上洗干净,一件白衬衫绝对不会穿两天。他用过的杯子什么的,都是要定期消毒的。这也还简单,最难的是他每天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自己所有的用具都擦拭一遍,桌椅自不用说了,脸盆、报夹、书柜、签字的笔、门把手、电话等等都要仔细一一的擦干净。这些事一般情况下要占用他早晨的半个小时时间,每当我进来向他报到的时候,总归要看到他拿着酒精棉球慢慢擦拭电话的场景,看得出来,在擦的过程中,他是自得其乐的、甚至可以说是其乐无穷。

    他这辈子最为迷恋的,有两件事。其中之一就是文字。就是那种办公用的文字,包括一些政论式的小文章。实际上他也是真下过苦功的,而且在写作公文上确实是严谨之极,每篇文章不论长短都要修改十几遍,改到不能再改为止。用他自己的话说,看文章是别人的事,改文章是自己的事,是有瘾的。他让我看他的一个卷柜,里面整齐地放着厚厚的装订好的用牛皮纸做封面的打印文稿,这是他从事这行当以来所留下的全部文稿。我是很惊讶的,而他则是除了略带得意之外,表情中还有些复杂的意味。我说这些东西要是能印成书就好了。他笑道,那是不可能的,它们,只有我们这行当的人才会需要,对于别的人来说实在是一点用处都没有。这话当时在我听起来有点难以理解,这种无用说,与他对文字的那种迷恋,怎么看都无法平衡起来。 

    我的公文写作,是他一手教出来的,但不是在党办的那段时间,而是后来他到我们单位当书记的那几年里。他的要求并不复杂,简练、简练、再简练,要把那些可有可无的字句统统消灭,不作空空之谈,我不要在报告、讲话里看到你的个性,你写的东西必须要中性,只有中性才能客观。他对我最大的启发是公文写作是有法可循的,是可以建立起一套程序的,只要思路清晰、程序明了、内容充实,就不会写不好。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无意中把我从分裂的写作状态里解放了出来。我当时觉得写公文跟写自己的作品是水火不相容的事情,做此伤彼,顾彼又要伤此,实在无法两全,所以就时不时地觉得很痛苦。而他在公文写作上对我的苛刻训练,却让我学会了有意去克制自我意识,逐渐摆脱了那种自我迷恋式的青春期写作状态。这个结果,是我没有想到的,所以他永远不会明白,我对他说,您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写作,并不是客套的话。他满面红光地说,我可不懂文学。不过,他话锋一转,既然是文字上的事,肯定就有相通之处,比如说,结构、布局……当然,我知道这么说也还是表面的。

    他做了行政主管之后,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沉浸于另外一种狂热之中。这就不能不说到他迷恋的另一件事,那就是女人。在此之前,他的迷恋表现的很含蓄,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微笑着眯起眼睛做出欣赏的样子,同时谈笑风生故作轻松地与心仪的女人交流。此后则完全变了。他先是把几位毕业于师范的基层女人先后调到了机关工作,随后又把她们变成了自己的亲信,整个操作过程虽说也难脱开领导好色的嫌疑,但基本上还是按程序办事的,没有什么过格的事。那几个女人的共同特点就是能歌善舞、熟谙人事,而且都不甘心自己这辈子只是做个普通人。他是真喜欢她们,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欣赏。那时对于他来说,空闲时最惬意的事就是在办公室里跟她们中的某一位聊天,一聊就是很长时间。 

    他的夫人虽然跟他一道出身乡土,但仍旧可以称得上是个美女。让他受不了的,是她的直率与烈性。她经常会突然出现在他的办公室里,看看他跟谁在里面关着门聊天。他不在办公室的时候,她会拿着自己配好的钥匙进行临时检查,把他的衣柜、抽屉、文件柜都要仔细翻检一遍。有两次她意外地翻到了照片和套子之类的东西,就对他大发雷霆之怒,把他搞的狼狈不堪,闹的是满城风雨。不过这样的事对于他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大事,他反而越发的坦然自如起来。女人天性如此,在与朋友喝酒的时候他如是说道,就是两个字,好妒,有事没事的,她都要生出些事来,不然没法消磨时日的。这种观念支持着他在任何情况下面对那些女人都会镇定自若。后来就算是那几个女人因为争风吃醋而相互的飞短流长攻击来去,他也没有任何受不了的意思,反倒是当起了旁观者,看她们争来吵去的,觉得也是一种乐趣。似乎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终于参悟透了为官的道理。悟到了什么程度,谁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是明白的,那就是在单位解体之后,他不但没有因为经营不善和帐目不清而一头摔到悬崖下面,反而安全地到了另外一个单位当上了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过的是更为舒服自在的生活,另很多以为他必倒无疑的人大跌眼镜。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单位解体的散伙晚宴上。那天多数的人都是神情黯淡的样子,唯有他自己是神采依旧。他即席做了精彩发言,在我看来那是他职业生涯中最为出彩的演讲之一。然而没有人想听他说些什么。那天晚上他出人意料地放开了酒量,让很多自以为有量的酒席高手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败下阵来。临近午夜时,他走过来,站在我的面前,说我们喝了这杯吧,这也是最后一杯,喝完就散了。我说没问题。他喝了酒,面带微笑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又看了看我,说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的话么?我不知道是哪一句。他说就是当机关干部的两条要素。我当然知道了,不是能办文,就是能办事,否则的话无法在机关立足。他说没错,但是,他收起了笑意,我想告诉你的是更深一层的道理,对你以后会有好处的,那就是,关键还是办事。事情办明白了,怎么样都有理。事情办不明白了,怎么样都没道理。你还年轻,回头慢慢琢磨琢磨吧。话说回来,其实我明白的也有些晚了。说到这里,他长叹了一声,很多事也就那么一回事,但搞文字的人往往都是最后才明白的。
                                                          2006年9月20日星期三

  • 赵松



    很多年了,那么样的一个人,竟然还是会偶尔地想起他,也是件挺有意思的事。有多少年了?二十多年总归是有的了。他的那张天生的笑脸,总是一副刚刚发生了什么喜事似的样子,看上去开心惬意得有点儿难以克制、到底却又还能克制,直到别人看着不免有些莫名其妙地羡慕他那么一下了,他才略微收敛了些。那时候,我有的可不只是羡慕,甚至还有些崇拜他的意思,当然伴随着这崇拜之情的,还有些颇为复杂的感觉,要是真的仔细说起来,话可就长了,至于能不能说得清楚,可是没有什么把握,要看我能捕捉到多少关于他的风和影了,试试看吧。

    即便是个不通世事的十来岁的孩子,崇拜别人也是需要点理由的。他出名很早,中学第一年开学的那天,他在第一堂课马上就要结束的时候,点了枝烟,虽然烟冒出来时下课铃也响了起来,但还是被老师抓了个正着,解送到教导处,被好好教导了一顿。他有气没处发泄,中午饭都没吃,蹲在校门旁边的一堆石棉空心板上,越想越不舒服,就拿着随身带着的白钢小锤在脚底下的空心板上用力地敲,一下一个洞,他觉得挺舒服,一气敲了二十几个洞。他爸是个生意人,被教导主任领到现场,数了数那些洞,然后算清了帐。他呢,躲在外面,几天都没回家,还托人给他老爸捎话:别找了,等着给我收尸吧。他爸估计也是被他气得发晕,告诉传话的人,告诉他,你小子有种,找个干净地方,吃饱了,穿利整点儿再去死,别丢我的脸就行。

    后来据说是他爸摸清了他藏身之所,来了个突袭,用小麻绳把他勒回家的。这也是他自己说的,他爸把他吊在走廊里,用皮带抽他,直到他最后终于吐出“服了”这两个字为止。他爸很会用皮带抽人,是那种军人的皮带,牛皮的,舞动起来真是挥洒自如,力道轻重也是全在掌握中。他说服了,不只是因为痛,主要还是因为他发现他老爸的皮带功夫真是天下一流。在他眼里,他爸有很多地方令他佩服,比如喝酒,没看他醉过,搞女人,没见哪个女人闹过,做生意,没见他干过赔本的买卖,倒是空手套白狼的时候经常出现,还有他爸年轻时打架从来没进去过。在他爸眼里呢,他则完全是老虎生的一只猫,长了一张他妈的脸,中看不中用,还有一张他姥姥的嘴,罗里吧嗦花里唿哨的,一点儿都不像个爷们儿。后来他爸跟他妈离了婚,娶了个比他大六七岁的姑娘,可是他奇怪的是他妈竟然还是一如继往地对他爸那么好。这个结果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没人管他了。他跟了他妈,可妈妈离婚后开始一心向佛,不问俗事了,这个儿子当然也是俗事之一,祸福由天、好坏由他了。他爸觉得既然不在身边,那就补点钱好了,于是他就有了钱。

    在我妈的眼里,他是所有学生中最聪明的一个。可是他的聪明从来没用在正地方。他有了钱以后,经常逃课。被教导处抓住几次,后来要开除他,被我妈保了下来,我妈觉得他属于离异家庭的孩子,需要关怀。这一关怀,他就成了我们家的常客,中午、晚上都在我们家里吃饭,不但吃饭,连我跟妹妹的水果他都跟着吃,让都不用让。他看出我的不满,就对我说,你别急,将来叔叔我还你,一个还十个。听起来很不实在,可是态度够诚恳。他拿起我的隋唐演义小人书,翻了翻,问我知道四大名著么?我摇摇头。他撇了撇嘴道,我家里有,四套,每套都是四十本,那才是真的漂亮,你知道什么是漂亮么?就是你想都想不到的好,唉。他摇了摇头。你这套,借叔叔看看,下月我还你的时候,再给你一套三国,怎么样?要是没问题,我就带你出去掏鸟蛋去。

    那次我真是对他大失所望,跟着他在外面走了大半天,跑到一个寂静无人的旧工厂里,在那些破厂房里爬上爬下的,什么都没掏到,还弄得灰头土脸的,衣裤都脏了。这就是运气啊,运气要是不好,喝凉水都能噎到你,他摇摇头,故作深沉地说道。我自己闷闷地回到家里,琢磨了半天,才忽然有种不安的感觉,我的那套小人书,不会是回不来了吧?

    他其实比我不过大个八九岁,而且长得又矮,可我得叫他叔,他姓萧,所以就叫萧叔。他写字很漂亮,不知道是怎么练的,什么时候练的,为这个,他是很自得的,拿了我的本就给我写字头,一边写一边慢悠悠地自言自语,这个字呢,你得练,知道不,你跟我不能比,我是天生的,我爸的字就漂亮,我爷爷的字也漂亮,这么说吧,我们家的人写字,没有不漂亮的。那种自以为是的腔调,真他妈的让人受不了。不过他写的字,确实是好看的,看上去就像他的脸似的,眉飞色舞的。实在受不了了,我就看了看我妈,我妈说,人家写的好,就要学,别光看着。我低头去写字的时候,真是恨恨不已。

    就在我烦他烦的快要不行了的时候,他毕业了。借了我妈的关照,他的成绩总算都在补考后过了关,顺利地拿到了毕业证。他来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比他还要高兴呢。这真是太好了,我说,同时心里想,这回你总该注滚蛋了吧?他买了两盒点心,还有一些水果罐头来感谢老师对他的照顾。晚上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去悄悄验收他送的那些东西,没敢开灯,就借着大好的月光,打开了它们。点心是碗糕,摸上去硬得很陌生,一点儿甜香味儿都没有,我数了数,一共十六个,一个都不认识,完全是出土文物的状态;水果罐头呢,用螺丝刀转着圈撬开盖子,小心地尝了口我梦想多时的汤汁,味道是一点都不对,拿手电筒照了照盖子上的出厂日期,原来是过期了,而且是一年前就过期了。

    我的那套小人书呢?我冷眼看着他。他是来道别的,跟我们一起吃过晚饭之后,说是要去青海,在西宁,他有个叔叔,或者是姑父,在那边做官,是个不小的官。西宁有个很有名的寺庙,叫塔尔寺。不远处还有个青海湖,都是盐,还有很多鸟,生活在鸟岛上。那里的公路是用湖水来保养的,浇到路面就上行,一会儿就变成白花花的盐路了。我本来没兴趣听这些吃饱了之后的胡言乱语的,我觉得我的眼睛能长出钉子,两根两根地反复钉到他的眼睛里,我的脑子回响着那种独特的永远也不会出现在现实中的声响。可他讲的那个湖还有那个寺那个鸟岛的事,让我在不知不觉中走了神。他笑眯眯的看着我。我保证,他忽然严肃了一下,郑重其事地抓住我的手,我保证明年回来给你带一套三国和一套水浒,要是做不到,我就是这个。他两手重叠,模仿了乌龟划水的样子。兴许就是这个动作,终于让他重新取得了我的信任。随后他又从兜里掏出一枝钢笔,递给了我,说是留个纪念。小孩子见识浅,容易见利忘事,他就用这么一枝旧钢笔,把我给感动了,用了两套永远都不会出现在我面前的小人书,让我不得不长时间地挂念他。

    他走了多久,我记不清了。反正后来我基本上也意识到那两套所谓的最漂亮的小人书――还有被他借了去的那套隋唐演义――再也不会出现在我面前了。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这个问题,我只能提给我妈了。这小子呢,人倒不坏,从小家里也不怎么管他,爱说大话,也爱说谎,我妈想了想,继续道,要是他能把心思用在正事儿上,是能有点出息的。他过几封信。在信里说,“老师,我现在过的不错,平时帮我姑父(叔叔?)办点事,还找了个女朋友,人很漂亮,明年春天,我可能回去看看,顺便也看看您……,别的没什么,就是胃出了点问题,可能是喝酒喝的,这里的人,太能喝酒了。”

    现在想想,一九八四年的春天,开始化冻的时候,他出现在我们家附近街头的场景,很像某个好莱坞默片的开场,没有声音,没有色彩,却热闹而喧哗。他烫了头发,戴了大墨镜(我们称之为哈蚂镜),穿着西服,围了条大红围巾,下面穿了条裤脚拖地的蓝色烫绒喇叭裤,脚上是火箭皮鞋(也就是很尖很亮的那种),叨着一根凤凰香烟,手里拎着一个大录音机,放着迪斯高音乐,领着那个又高又漂亮的女朋友,从公交车站那边大摇大摆地过来,踏着马路上刚化开不久的积雪残冰,看上去就跟外星人光临地球似的。那时我正在马路上没事四处转悠,看到他们由远及近,简直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那个萧叔?那个喜欢吹牛、说谎成性、骗走我一套小人书、带给我不能吃的点心和水果罐头的家伙?很多小孩子跟在他们的后面,无比好奇地看着他们,主要是看着他手里的那个能唱歌的大家伙,他有意地摇晃着它,可是它的声音一点也不受影响,听到后面的孩子们不时发出叫喊,他还特意扭动腰身、晃晃肩头,做出要舞不舞的姿态,然后继续往前走。如果说大西洋海底来的麦克哈里斯在那时令我常常会在夜里做些奇异的历险幻梦,那么这位从青海回来的萧叔,则是足以让我有种做上白日梦的感觉,一点都不真实,却又是如此真切地来到了我的眼前。

    他觉得我长高了。没错。他女朋友很漂亮,身材高挑苗条,皮肤白里透红,大眼睛水汪汪的,说的是带点京味儿的普通话,举止大方得体,很有教养,据说会做饭烧菜、精通织毛线活、会英语、喝歌也好听、跳舞也很专业。他们的到来,在我们这里不仅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还给我们全家的虚荣心带来了不小的满足。这一次他显得非常大方,出手阔绰,带来了很多礼物,烟酒糖茶样样俱备。他的卷发上抹的是发蜡。他女朋友嘴唇抹的是口红。他的墨镜是进口的。他的录音机是日本的。他的女朋友是大学刚毕业的。他的红围巾是内蒙古纯羊毛的。他的皮鞋是意大利的。他女朋友的父亲是个厂长。而他姑父,则是省长。他受他姑父的指派,到我们这边进煤,这是个大生意。他女朋友厨艺的确惊人,在我们家的那间小厨房里破天荒地弄出了一席盛宴,然后还即兴唱了首歌,妹妹找哥泪花流,字正腔圆近似于李谷一了。他的生活是传奇的,他有酒量也是有点深不可测的意思,可他女朋友说他去年得了胃出血,差点开刀动手术。他说已经好利索了,这倒是真的,因为他面色红润。在当时我的眼里,他们两个人,就是我们所没有看到过的新世界新生活的化身。这种新奇的感觉弥漫在空气里,缠绕着他抽的那种上海凤凰烟的特别香料的气息,就仿佛忽然间又过了一次年似的。后来我想到了那套小人书的事,还有他答应过的那两套,然而我觉得这事儿实在是小孩子才会在意的,我马上就要上中学了,要是再想什么小人书,就有点可笑了。他喝酒之后,脸通红,侧着脑袋看着我,叫我的名字,说我还欠你两套书呢。我不好意思地笑,是那种不自然的傻笑,含糊地应了两句,意思是说我也不是小孩儿了。他们就大笑起来。

    他因为要忙运煤的事,天天在外面跑,就把女朋友安顿在我们家里。她跟我和妹妹住在一起。她是个很会持家的姑娘,每天帮我妈做饭,还给我们织毛衣毛裤手套围巾。她话不多,时不时的会变得很沉默,眼睛里空空荡荡的,只有在看到我跟妹妹的时候,才会忽然间绽放出温暖舒展的笑意。我们很喜欢她。我也很喜欢她。几天过去,我觉得她有点像童话里的人物,纯净平和而又善良,而萧叔则完全是世俗的象征了,看着看着,就觉得不般配了(我妈也觉得不般配,可是又说,老天往往就是这么配的呢,赖汉拈花枝),却又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每天萧叔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这种感觉又被驱散了,而他离开的时候,则又会慢慢浮现,像雾似的。她很喜欢跟我妈聊天。而我妈又是个典型的话多的女人。她什么都跟我妈说。有一天,我看见她在我妈的房间里哭,不声不响的,泪流满面,让我觉得自己的心里都在那一瞬间忽然打了成百上千个结,透不过气来。我妈的劝解,让我觉得很可恶。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她们在说些什么,什么都听不到。因为我在院子里,隔着窗户呢。

    我在院子里闷头转了半天,后来她来了,手时拿着一件毛衣,是她刚织好的,让我试试。我难过地穿上它,然后看着她,忽然就问道,萧叔……是不是对你不好?她愣了愣,随即又笑了笑,挺好的啊。那你怎么哭了呢?我绷着脸追问道。她有点惊讶,然后故作一本正经地说,小朋友,你要知道,女人有时候累了也会哭的,并不一定有人对她不好,或者好。那要是他对你不好呢?我发现自己是个挺招人烦的家伙。她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耐烦的意思,只是温柔地伸手摸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你呢,小孩子就要想小孩子的事,大人的事呢,你大了以后再去想,好不好?想多了,会不长个儿的。”

    他们没有房子。他父亲又离了婚,房子给了那个女人,自己去了南方。他妈妈改嫁他人,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他们租了间平房,非常简陋,冬天里是没法住的。那个煤的生意,后来他并没有做起来,不但没做起来,还欠了别人不少款子。我跟我妈去看望过他们两次。一次是借给他一些钱。另一次是他女朋友怀孕之后。我记得她的脸色没以前那么好看了,有些浮肿后的苍白。冬天到来之前,他们又回了青海,当时她的肚子已经很突出了。后来他来了信。应该说是他们来了信,因为执笔的是她,她的字很秀气小巧。他们有了房子,是楼房,有暖汽。孩子在春天出生了,是个男孩。本想让老师给取个名字的,后来事情一多,就没来得及联络,只好自己胡乱取了个名儿,叫海青,就是青海反过来看。又过了些年,我妈又想起他们,就向一个在西宁的学生打听他们的情况。他呢,有好几年在外面云游四海,做各种各样的生意,没人知道他具体做些什么。没发大财,也不是穷人。他老婆自己带着孩子在娘家住。再后来,又有消息说,他回西宁了,看上去老了不少,但说话什么的跟以前差不多,云山雾罩的、天花乱缀。只是身体不大好,胃穿孔了,切掉了一块,人也瘦了。说是他老婆倒是发胖了,性格开朗,跟个乐呵呵的精粉面团似的。我实在想不出她发胖了以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后来,他儿子长到十七岁的时候,他把他送到了部队,当了兵。然后他们就离婚了。据我妈说,他是八零年的九年级毕业生,应该是生于六三年,今年有四十三岁了。他的女朋友,也就是她老婆,比他小三岁。很可惜,我忘了她的名字。我妈也没记住,只说是个很好听的名字。

                                                                                   2006年8月19日星期六



  • 赵松


    在我们那代人的青少年,有个妹妹像个尾巴似的跟在后面,是很常见的事。我妹妹从小就跟我特别亲。不过我小时候可并不太喜欢这个胖乎乎的妹妹。至于原因么,很难说得清。可能是因为那时她的运气总是比我好吧,让我在潜意识里多少有点嫉妒。

    她的好运气从出生时就开始了。我出生的时候是寒冬腊月,地都冻裂了,爷爷借了手推车把我跟妈妈推回的家里。而我妹妹则生在十月末,正是天刚冷却又没暖汽的时候,可她降生的那天却刚好赶上医院暖汽试汽,产房里非常温暖。我生下来以后,我妈上班的地方很远,中午赶回来喂奶时,我已被奶奶用苞米面糊糊给喂饱了。而妹妹生下来的时候,我妈就在家门口的那个中学上班,妹妹天天都能吃到足够的奶水,所以她从小就是个白胖的大嗓门,哭起来都比我还敞亮。

    我是一岁刚满就断奶了。开始能自己吃饭的时候,家里没什么可吃的东西,天天都是白菜豆腐之类的东西,很见到油星,炒个黄豆用酱油泡上也能算是道小菜。而妹妹是直到三岁才断的奶,到能自己吃饭的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已有了明显改观,开始有油有肉了,平时偶尔还会有水果,过年时还能吃到糕点罐头。上学以后,我直到五年级才遇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老师,算是让我见到了光明。而我妹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遇到了不错的老师,一直到中学,从来没有吃过任何苦头、更不用说体罚了,她还做过班干部和少先队共青团的干部,最差的时候也是科代表。而我,在漫长的学校生涯里经常被老师体罚,即使在最出彩的时候,也只不是做到代数科代表而已。

    童年的阴影漫延了整个少年时代。我妈经常会觉得我是个没什么希望的孩子。我的学习成绩,我犯的错误,都会时不时的让她头疼不已,有时甚至会觉得很丢面子,她是老师,而我却是相当差劲的学生。妹妹学习好,也听话。不过说实话,除开那些为数不多的心存嫉妒的时候,我还是很爱妹妹的。从幼儿园时就开始因为护着她而跟别的男孩打架。八岁的那年,还因为用一块大石头砸伤了欺负妹妹的一个十多岁的女孩,被人家全家十几口人围住我们家的大门要求赔偿,那情形跟抄家差不多了。

    那时最让我无法忍受的不是别的,是放假的时候她整天都要跟着我。她的理由很简单,是咱妈让的,你要是不想让我跟着你,就跟妈讲去。所以我经常是面沉似水地走在前面,而她跟在后面,两个人整天四处游荡。这种情况到了我上初中时,忽然间发展到了极致,那时妹妹已经不怎么跟我出去了,但有时候看电影、去公园什么的,她仍旧习惯于跟着我走,搞的我非常难堪,经常提醒她,不要跟得太近了,让人看到了不好。她大为不解,近了怎么就不好啦?我说就是不好。她故意作对,我觉得挺好。回到家里她就告了我一状。我妈问我为什么不让妹妹跟着你走?我说,不为什么,我不习惯。一边说着一边对妹妹怒目而视。

    不过说起小时候的事,我妹妹也是阵阵有辞。你看,她慢条斯理地说道,据说我四岁的时候在炕上玩,让你看着,我爬到窗台上,双手抓住窗栏杆,你也不管,然后我一脚踹破了玻璃,满脚都是玻璃碎片,在医院里护士用捏子捡了一个多小时,这事儿你还记着吧?我记着呢。我妈差点没把我屁股打开了花。不过我当时看着护士往外捡碎玻璃,心里都发慌,可你怎么还笑呢?难道是因为你太胖了,脚上都是肉?她笑道,那是扎了麻药,过后才疼的。还有啊,她接着说道,有一回妈把我们锁在院子里,你想出去玩,又怕丢下我不好办,就让一个男孩从墙上翻进来,然后两人合伙把我推上墙头去,那边再让人接住,晚上再翻回来,可翻的时候你又想出花样,找了个筐,说是可以接住我……。我们还曾一起偷过大白菜呢,这事儿你还记着吧?

    跟小时候的那些想想颇为有趣的经历相比,后来的事就没那么轻松了。八八年到九八年,是我们家里最不安稳的时期,爸妈还有奶奶,几乎就是吵了十年。我参加工作以后就出去自己住了。家里如果有事,妹妹就会打电话告诉我,回去息事宁人。她上大学的那几年,我们每周都会写两三封信。她大学毕业那年,我也忙着结了婚。我是彻底怕了烦了家庭和事佬的角色,就把这件艰巨的日常工作转交给了刚毕业的妹妹。妹妹比我孝顺,也比我懂事。工作以后每月工资多数都上交给我妈,自己只留很少一点,不够花也不再要。而我妈是那种常常为了洗干净杯子而会失手打破杯子的人。她对妹妹的要求,常常是严格到了苛刻的地步,会为了一些小事就随意批评妹妹不懂事。于是我就成了妹妹最有力的辩护人。妹妹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挫折,而我是比较习惯于受到挫折,所以我非常明白,内心的安全感和自尊心的保持对于一个年轻人的成长有多么重要,同时我也很清楚的是,亲人之间的伤害,有时候往往会比外人来得更容易、更直接、也更深刻。

    妹妹的懂事和善于调节气氛,使得我妈跟我爸总算是渡过了多少有点漫长的更年期,把日子安稳地过到了今天。后来,妹妹当了商场的经理。她在三十二岁时才结的婚。她没被我妈的近乎神经质的状态和频繁的催促所影响,自己耐心地寻找,最终找到了一个适合自己的男人。现在,她自己也快要当妈妈了,应该是在今年的九月间。我也要当舅舅了。我们有空的时候仍旧会通电话,随意聊些身边的事,但远不如以前那么多了,有时候甚至短短几句话就结束了,很是匆忙的感觉。有一天晚上,因为我儿子的教育的事,我们聊了半天,话说得差不多了,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我,哎,你还记不记得仙人球的事?什么仙人球?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她嘿嘿笑道,就是你上初中的时候,有天下午在你那个单人床上午睡,我不声不响地蹲在地上,慢慢地搔你脚心,你就伸脚蹬踹,然后我就把家里的一小盆仙人球放在你脚下,你一蹬,哈哈,满脚后跟扎的都是仙人球那种很细的白刺,你跳起来大叫,我是一边笑着一边帮你用捏子一根一根地往下拨的……。嗯,我记着的,那时候我十五,你十三,那件事发生在夏天里。二十年也就这么过来了。

                                                                                  2006年7月18日星期二
  • 赵松


    他光着头,呆在那里,凝固在那个黑色的木制镜框里,表情有些肃穆,嘴角略微下垂,四方阔脸,棱角分明,黑白的,有点像戏曲里的花脸卸妆后的样子,下面的衣服也是黑色的。这张照片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留下的,我看到它是在一九七五年冬天,那时还是张两寸照,贴在工伤证上。后来我再次看到它时,已被放大了,跟他本人大小差不多,作为遗像,挂在了墙上。

    初看上去,他多少有点霸道,眼神偏冷,有距离感。后来看久了,就发现他眼里其实隐有某种不易被察觉的暖意,或是笑意,就藏在他的瞳孔深处。对他的凝视,使我常有纷繁的想象,我幼小的虚荣心也会忽然间就得到了小小的满足,有时我甚至感觉获得了某种神秘的力量……他是我爷爷。相当一段时间里,在我的记忆中,他是参加过解放战争、朝鲜战争、甚至还有对印度自卫反击战的英雄,还当过团长、师长,参加过几个著名战役,身上留下很多伤痕,有些弹片始终都没取出。在他收藏的那些旧报纸里,我找到了一些战争的现场报道,都被他用红笔圈出来了,很容易就知道为什么,显然他还铭记着那些战争时刻。后来家里用报纸糊天棚的时候,我特意挑选了那些有红圈标识的糊在我睡觉位置的上面,这样躺下来就可以看到它们,可以在想象中浮现那些个炮火中的故事。

    他的脸刮得很干净,从脖子到腰都是挺直的。几套半新不旧的军装整齐地叠放在炕柜里,上面还有几件快要洗破了的白衬衫。那间阴暗的仓房里,有一个用油纸包着的铁盒子,里面放着几枚已褪色了的军功章,旁边是一台手摇唱片机和十几张旧唱片,还有一根军人用的褐色牛皮腰带,一双潮湿发霉了的翻毛大头皮鞋,另有一个油腻的小木盒子,里面放着十几粒不同型号的子弹,地上还有一颗重机枪子弹……。我朋友蓝胜他爸跟我爷是老哥们,在朝鲜战争中受了重伤,耳朵差点就聋了,舌头笨重,回来后在砖厂俱乐部做看门人,他人高马大,还有些驼背,声音低沉,发怒时会发出令人惊慌的低吼。据说他跟我爷爷经常在一起喝酒,两个人的酒量差不多,喝起来旗鼓相当,爷爷说的话他基本上听不到,他说话我爷爷也听不清楚,但又时常说的很热闹。奶奶说当时这也是一景呢,看起来很可乐。我问过蓝胜,你爸是当过师长吧?他想了想说,差不多吧。当时我们坐在中学的大墙上,隔着槐树枝叶看着重重叠叠、起伏不定的那些旧街平房的屋顶,有一句没一句地这么瞎聊着,看上去自得其乐而又有点做作。

    在奶奶眼里,爷爷是那种比较典型的没脑子。他讲义气。曾有一老乡,领着一家三口来,你爷爷听他说认识另一个老乡,就把这一家人收留了,在家里白吃白住呆了大半年。这还不算,临走时,你爷爷还特意给人家带上米面、豆油白酒,还有香烟。那人觉得过意不去,就把自己的一台手摇唱片机低价卖给了你爷爷,还搭了十几张旧唱片和几枚军功章,说是算是留作纪念了。那些东西,也就是一堆破烂。奶奶忍无可忍了,跟爷爷大吵。爷爷做事虽然爽快,但说话却不够利落,不是奶奶的对手,于是索性就不理会,自己喝酒,喝好了之后,丢下一句“你这个人呐”,嘴一撇,扭头就出去了。在外面走了大半天,他才转回来。那时他是砖场里的小工头了。他始终都有些怕长他两岁的奶奶。当年若不是奶奶,他不可能以一个贫困闲汉的资本娶妻得子,也不可能闯到东北落地生根,他弟弟也不可能躲过征兵,被奶奶安全地带到东北,这些都是他做不到的事。他经常对朋友邻居说,你二嫂是个能人。只要是能人,不管是哪个行当的,他就是两个字:服气。

    他很喜欢我。我两岁那年开春,他从外地回来,一把就抱起我,顺手就把我夹在棉裤腰里,让我从他棉衣的开口处露出脑袋,到处转悠,有点炫耀的意思,结果我把他的肥腰新棉裤给尿了,他是一路笑着回家的。那时他已是运输车队的副驾驶了。两个月后,在公共汽车站,我们一家人送他去南方。他抱着我,迟迟不肯放下,那也是我最后一次紧挨着他的身体。当时好像奶奶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弄得爷爷有点烦,瞪着眼睛说了她几句。我五岁那年的夏天里,几个很新的木头箱子在院子里被打开了,在阳光照耀下,像百宝箱似的,排开了他托人带回来的米面、豆油和水果。尤其是水果,都是给我的,胶东苹果、南方的柑桔,他一再嘱咐送东西的人,这是给我孙子的。而冬天里,他就死了,是脑溢血。奶奶呆呆地坐在自家炕上,面对着前来安慰她的邻居们,反复说着听来的最后场景,他那么高的个子,放在病床上,几乎是软软的,没有一点难过的样子,很安静地睡在那里,都不相信他是死了的,都以为他还会醒过来。

    他以前常坐的那把竹椅子,我特别喜欢坐在上面。往后一躺,不是很舒服,但是有种奇怪的感觉。谈到爷爷,爸爸常常是三言两语就打发了我。爷爷看我爸从没顺眼过。爸爸也不喜欢他。他出身贫农家庭,可规矩不少,吃饭时女人跟孩子都不能上桌,等他吃过了才能接着吃。家里人很少跟我讲爷爷的事,就算听到我对别的孩子吹嘘爷爷的丰功伟绩,他们也不说什么,顶多是一笑了之,权当是小孩子的把戏。多年过去了,在时间推移的过程中,我已经隐约意识到,很多事其实都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而不是真正发生过的。尤其是关于爷爷的事,我想我需要知道一下真相了,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有着什么样的经历,最早是做什么的,后来做了些什么?于是就去问我爸爸。他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一眼说,你爷,也就一普通人,能干什么呢?他呢,当然没参过什么军,也更不会是什么军官,那些衣服都是你那个当军官的姨爷给的,他穿不下,就搁在那儿了……那些子弹什么的,也是他从你姨爷那要来的。说到这里,爸爸就不想再多说什么了。他知道的事也并不多。很多事他跟我一样,都是听别人讲的,而且他也不愿相信那些是真的,比如说爷爷跟奶奶的关系、爷爷为什么会死在外面等等。倒是奶奶讲了些爷爷的具体经历,彻底把爷爷从我制造的传奇状态中拉了出来,恢复到日常的地界上。

    你爷爷,奶奶撇了撇嘴,把刚卷好的旱烟点上,继续说道,我认识他时,他就是个小贩。他是禹城的,不知怎么跑到了青岛,卖烧饼,卖柴、卖开水、杂货。有段日子很穷,快要讨饭了。经人介绍,我跟他认识的,结了婚,我给了他点钱,做起了小生意。那时他不抽烟,不喝酒,人也本份,可就是有一个毛病,好赌,是那种小来小去的赌,不是大赌,大赌他没那个胆子。小赌也不行,挣几个钱,几下就输了。有一回我去街上,看他还在不在,结果只见摊子搁在那里地上,就是没了人影。旁边的人努努嘴,指向了旁边巷子里。我就过去,敲门,里面不开门,打开小窗口,问我找谁。我说你开开吧。他说二哥不在啊。我就瞪着眼说,你不开门我就砸门了。那人见我真恼了,就开门放我进去。里面人很多。我顺手就操起一根柴禾棒子,背在后面,来在他的身旁。他正吆五喝六,瞪着眼睛,盯着桌上碗里的色子。我说老赵,他没回头,嗡声嗡气嚷道,干什么?!我抡起棒子就是一下子。他疼得跳了起来。回头刚要骂,见是我,就转身逃了出去。你爷爷胆子挺小的,别看他人高马大的,一听外面有枪炮声,人就堆了,一步都挪不动,还见不得血。街坊邻居都知道他人好、仗义,可见到他时还是会怕他几分。

    他们见面时,奶奶三十岁,爷爷二十八岁,已是晚得不能再晚婚的人了。爷爷带着奶奶和爸爸回了老家,住下没多久,家里人就觉得这婚结的有些莫名其妙,对奶奶的脾气个性也颇有微词,尤其是太奶奶,对这个从胶东来的见过世面的儿媳妇怎么看都不舒服,不明白爷爷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媳妇回来,另外我爸爸当时瘦得不成样子,跟个病猫差不多,也让老太太不喜欢。奶奶是个有主见有脾气的人,不受这个,拉着爷爷抱着爸爸就离乡进了城。……解放禹城的时候,爷爷正在城外。他担心城里的老婆儿子,就跑到护城河附近,想游过护城河进城,结果差点被流弹打死,侥幸逃了命出来,却又得了伤寒,险些死在荒野里。他命大。老房东的女儿救了他,奶奶说,那女的是八路,进禹城时骑着高头大马。枪炮声停下没多久,她让几个兵抬了担架进来,上面是正发着高烧、蓬头垢面而且神志恍惚的爷爷。真是谢天谢地,奶奶说,隔壁的房子都给那大炮弹炸没了。

    爷爷本名是赵承铎。按《说文解字》里的说法,“铎,大铃也。军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两司马执铎。”而汉语辞典的解释则是,“铎:大铃,形如铙、钲而有舌,古代宣布政教法令用的,亦为古代乐器。盛行于中国春秋至汉代。”祖上取这名的意思,估计也就是希望他有点小出息就可以了,不说光宗耀祖吧,至少也能给赵家发点声音出来。而他偏偏就不是个爱发声的人,一辈子也没做过什么有声有响的事。……一九五二年初冬,在抚顺的爷爷,终于把自家的房子盖了起来。之后没几天,就是大雪数日。雪深三尺,几乎埋了半个门。从未到过东北的奶奶,领着我爸爸出了火车站时,被这大雪惊得说不出话来,嘴里不住地念叨“我的天爷啊,天下怎还有这么大的雪……”。

    那时我们家周围有三户人家,彼此相距几里地。春夏间人家都在屋子外面种蔬菜、高梁和稻子,而我爷却偏偏要种向日葵,一种就是几十亩,很不可思议。那些向日葵倒是很容易就长了起来,错落生出墨绿的阔叶、纷纷开出金黄的花盘,在阳光下左右摇晃着,很壮观。夏天傍晚,下班后他就光着膀子拿着蒲扇,坐在门口的竹椅上,看看太阳落山,吹吹风,半闭着眼睛,一副多少有些奇怪的自得其乐的样子。奶奶后来透露说,他曾经说过,将来老了之后,他们要搬到南方的小城市里养老,比如苏州,或者常州,他特意托朋友问了一下房子的价钱,并不贵,还不时买些生活用品备上,准备搬走时带上。这个想法,他只告诉过奶奶,连我爸爸都不知道。那些东西,直到我们家搬离城西郊时,才被我们发现,那时他已过世十年了。奶奶有些漫不经意地告诉我,这些事儿啊,跟你们说了也是说不明白的。而要是按照我爷爷的弟媳妇的说法,爷爷其实是不想跟奶奶一起终老的,据说他曾几次对人流露过这个意思。她说,你爷爷,其实是个很内向的人。他们兄弟,都是很内向的人。

                                                                          2006年6月9日-6月19日